夜凭栏

2013-04-29 00:44张雅珺
美文 2013年6期
关键词:恩师工匠主人

张雅珺

银发三千

伴着纸墨特有的芬芳,沉浸在古语的海洋。不似他人般“不求甚解”的品赏把玩,我只为在五千年的岁月长河中寻找你的那一点浪花。

那是个特定的季节,风间夹杂着杏子特有的酸甜。儒雅的老者端坐在高位,如春雨般点化他的学生。座下的人们有的得意满面,有的与恩师争辩,有的静静坐于偏角——就如你,不出声,却将一字一句镌刻在心头。

你是那么的安静,虽受恩宠,却不张扬,不卖弄,只是懂得,只是静静的或站或坐,伴于恩师身侧。不似子路般桀骜不驯,不收敛一丝一毫,最终只落得个“不得其死然”的预言。

你是那么的忠诚,只愿跟随着恩师的脚步,短短几句教诲,便是你最珍贵的收藏。当孔子感叹“贤哉,回也”时,当孔子说出“用之则行,合之则藏,惟我与你有是夫?”时,当孔子轻扶白须,微笑着说:“回也非助我者也,与吾言所不说”时,想必你的心情是愉悦的。

以你的才思,足可以道千乘之国,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也;在宗庙内,王侯将相前,展示你傲人的才华;以你的真与仁,足以独创一派,在千秋万代后如孔孟般受人的景仰……可你放弃了太多的机会,仅仅选择了隐于恩师身后。

正如一句古语所概括的那样“乱世出新星”。但那些新星,与之我,只觉是太空中的碎石与大气层做相互运动的物理结果——虽绚丽无比,给人以希望的寄托,但终究不能以一霎。而你,年少白头的人儿,虽没有那样的绚丽,似没于夜空中的幕布,却是一颗来自亘古的恒星,做着永恒的守护。守护着你的恩师,守护着你的真理,守护着你对人生的诠释。

我好似站在你身侧,却只能遥望着你。你我只隔着一条河,但正是那浩浩荡荡的千百年岁月的洪流,使我无法触及,也无法看清你的脸,只能在杂乱缺失的文字中迷茫的寻找着,寻找着浸染你气息的墨迹。然后,似用毛笔般的轻轻勾出少许的画面。如那坐于圣人位下的君子,居于陋巷的贤士,与那伴着恸音永眠的你。

“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

是呀,短短四十一个年头,只够我浅读你,却不想你便消失了踪影。而我,只能抓住你回首时飘落的几缕白发。

是白发呀,但那不是为苦于无人赏识的悲痛之白;那不是为富贵操劳的贪欲之白;那更不是随着心的出世而暗淡的归隐之白……那是绚丽的银色,是由不落的恒星所漂染的属于天空的光芒。

众人或许只知孔子的圣人之风。

而对于千百年后翻开《论语》的我,独独想要珍藏你那永不褪色的三千白发。

大漠吟

我无处不在,每一颗石砾都是我的探子,他们流走于世间的各个角落,将一切讯息告诉我。

我居住于陆与陆的接壤处,将一切分割为两半,然后看着一个个无知的人试图连接,挥一挥手,让风沙将一切吞噬。

我就是如此,总在流动与扩大,土黄是阳光赐予我的肤色,热浪是我气息的温度,我一直在这里,阻隔着人们的去路。

那是深秋的一晚,月色是如此明亮,我游荡于草原的边际,月光下有一位女子立于我面前,黑色的纱将她动人的面容轻裹,我只能借由风轻轻掠起那层层的纱才能窥见她的容貌——绝世无双,但那双闪亮的眸里却浸满了哀伤。

我见过她

我见过还年轻的她

那时的她全身是红,是艳丽的红,那是婚礼的前奏,她从南方而来,一队人走在我的身边,女孩轻撩起喜轿的窗帘,望向我——无边无际的黄沙,眼中载满了的依恋。

“值得吗?”她轻问,没有人听见。

我听见了,却无法回答。值得吗?埋藏自己的青春,离开自己的家乡,而前去那方不知名的草原,在那片黄尘滚滚,孤鸿南飞,牛羊遍地,青草连天的土地上,居民是如此粗犷,女孩就如那颗居于草尖的露珠,在第一缕阳光的照耀下,稍不留神便可能消失没了踪影。

我以为她已经消失在草原未知的蒙古包内。使我不敢相信的是,她如今还在这里,只是变了。曾经她只是望着我,而如今,她则想望穿我,透过我,痴望着那遥远的东方宫殿。

若说曾经的她是月神落下的露珠——犹如水晶一般的清纯与澄澈。那现在的她则是由水与沙砾打磨的珍珠,黑色的丧服遮不住她双眸也载不下的期盼,这次她什么都没说,但我听到了。

“我要回家”。

是的,她想念她的家。

那个养育过她,拥有她最美的青春,给予她无限欢乐与期盼,却将她送出的地方。

她的手一松,纸片随风飘走了,只余下了一滴思乡的泪。

“留下去”。

三个字,击碎了她的所有愿望——那个期盼已久,想要回到家乡的美梦。这是从千里之外送来的家书,也是结束她幻想的信笺。

秋木萋萋,其叶萎黄,有鸟处山,集于芭桑。

养育毛羽,形容生光,既得行云,上游曲房。

离宫绝旷,身体摧藏,志念没沉,不得颉颃。

虽得委禽,心有徊惶,我独伊何,来往变常。

翩翩之燕,远集西羌,高山峨峨,河水泱泱。

父兮母兮,进阻且长,呜呼哀哉!忧心恻伤。

一曲琵琶,伴随着女子凄凉的歌声,从原野上传出,我挥挥袖,将悠扬的歌声传遍戈壁的每一个角落。

我以为她会经常来陪伴我,永永远远地看的另一方。

然而,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来此处眺望;

从那以后,她参与了那游牧民族的谋权斗争,改嫁给自己丈夫的长子;

从那以后,人们渐渐淡忘了她的汉名。只道她“宁胡阏氏”。

从那以后,我渐渐忘记那个女孩曾经拥有的期盼的目光以及她那动人的悲曲。

岁月匆匆,花开花落,几十年岁月在弹指之间流过。当我已经忘记了那个眼神时,我又在那片草原的边缘望见了那个女孩。是的,是她,纵使她的头发已是灰白,岁月夺走了她娇嫩的皮肤,但她眼底闪烁的期盼还是一如既往的动人心魄。

这时的她青春不在,她的儿子与女儿们将她扶到了草原的边境。匈奴人俯身向她致敬——匈奴中最为尊贵的女子。但她没有因为人们深深的崇敬之心而分神,她的目光直直望向了我——沙石翻滚的黄沙之地。

是她,不管过了多久,她还是一如当初般在痴想,想要透过我,看到自己的家乡。

她终究是看到了吧,那座壮丽的宫殿,那片宁静的水乡以及在水乡边的家人……

她笑了,一如喜轿中的她一般美丽。不,现在的她比当时的她更加美丽,褪去了青涩的外衣,纵使没有美丽年轻的容貌也是如此的摄人心魄、她安心的笑,如同孩童时那般恬静。

“终于回来了啊……”她喃喃道,眼里有着欣喜的满足,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的微笑。

有许多人都在遥望,试图将我望穿,因为穿过我这土黄色的屏障,也许可以见到自己的梦想。

我是大漠,横于陆与陆之间的屏障,有多少人由我而被隔于两地。

我是大漠,有多少人由我而被隔于两地。可他们的心越过了我,一直居于自己的家乡。

和氏之璧

现在,我已记不清到底是哪一个炎热夏日的午后了。当我在被一声清脆的鸟鸣唤醒,又准备再次入睡时,忽然间感到了许久都没遇上的光亮以及之后将我温柔地捧在手心的那个人。

我听说,这里是楚国的领地;我听说,当时将我唤醒的鸟儿唤为凤凰;我听说,我的主人费了好多功夫才把我找到;我听说,我是一块无价的宝玉。

可是,怎么可能呢,我的主人,我其实只是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啊。

但是他似乎没有在意我说着什么,整日都用着迷恋的眼光注视着我,用手细细抚摩着我的每一寸。仿若忘记了家里的妻儿,仿若看不见了亲人的盼望的目光,仿若忽视了时间的流逝。

终有一日,他忽然从自己的噩梦中惊醒,似乎察觉了自己多日的不妥,于是狠下心来将我从怀里掏出,仔仔细细似乎是最后一眼般不舍得望着我。末了,还有一方崭新的布小心翼翼地将我擦拭了一遍。

他静静地走向了楚王宫,在烈日炎炎下跪了半日之久后,终于有机会觐见到了威武的国君——厉王。当他怀着满心的崇敬跪在殿下,将我双手奉上时,殊不知台上原本带着兴趣眼神的厉王双眼渐渐暗了下来。他唤的工匠匆匆赶了过来,仅仅是扫了一眼,便说:

“这只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罢了。”

我的主人不可置信的抬头望着将我随意抛下的工匠,第一次忽视了我的存在。我的身体敲击着每一层的石级,但是并没有发出玉石所特有的清脆嗓音,只是有着黯淡的音色。

厉王怒了,毫不留情的下令将主人的左腿砍去。鲜红的血飞溅,染红了从大堂之宫门的小路。当主人被摔在地上,口中还是嘶吼着那是绝世宝玉的言论时,我迷惑了。

“主人,听我说,我真的只是一块被埋在土里多年的石头”。

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听到我说的。

当传闻厉王薨了,举国国丧。在众人悲伤之时,只有主人一个人大声张狂的笑着,拄着陈旧的拐杖,在破旧的草房里收拾起行李,准备再次去皇都献玉。

但出乎他所料的是,新即位的武王虽然接见了他,但最终还是相信了皇宫工匠的说法——“只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于是,我与主人都被摔出了宫门,愤怒的武王仅仅留下了主人的另一条腿。

这一次,我的主人不再向门口的守卫嘶吼,他只是如痴般慢慢将自己缩成一个圈,一只手颤抖着执起染上了血色的我,随后,开始将我狠狠地敲打着地面想要看看我的表面下究竟有着怎样的至宝。或许,他是真的痴了,傻了,疯了。

主人,在我石头的表面下,我拥有着与表面一般的内心——我只是一颗普普通通的顽石罢了。

不知是上天对他的仁慈还是讽刺,那两个各取了他一条腿的国君们都已经逝世了,但是依然没有了腿的他还是在那个破旧的小茅屋里一住就是几十年。新君即位的消息传来,他却还是痴痴傻傻地看着我,一如这么多年一样,没有一丝生机。

终于,当一个与他寻到我一般的阳光普照的晌午,当一位玉石商人带着满箱的玉从他的窗边走过时,玉石互相敲打所发出的清脆的响声使他终于崩溃了。几年来都没有离开过家门的他居然努力向外挣扎,最终哭倒于楚山的脚下。他那抑制了数十年悲怆的哭喊引来了出宫狩猎的楚文王,在听说了他的故事之后,文王饶有兴趣的招来了一个年轻的工匠。

“孤从未见过你这般执着的工匠,天下竟有你这般的痴儿”。

那个年轻的工匠细细端详着我,在一丝不确定里,他拿起腰间的匕首,轻轻在我身上划了几道浅浅的纹路。随后,我看到了当年主人初见我时的那般惊艳的眼神。

“王,此物乃是绝世宝玉!”

众人皆跪下齐呼万岁,只有主人一脸无常的痴笑,仰坐在一旁。仔细看去,我发现主人变了:曾经乌黑的头发已转为了暗灰,青春不再,就连当初那双明亮的眸都变得浑浊,如死水般不再有任何的神采。

他变了,只是我还是不懂,为何他总是那么执着着想要让人承认我是一块宝玉?他到底是在为自己的眼光而执着,还只是为了当初在青石板上栖落的凤凰。

但之后他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我受了他卞和的名,被奉为“和氏璧”,供奉在了王宫之中。

几百年后,楚国不再,七国的故事已俨然成为了历史,但我还是被一位君王牢牢地握在了手中。他张狂的笑着,称我为“至宝”,将我雕琢为权利的象征,收在了一方明黄色布中。

之后,我就像又回到了被第一个主人发现之前的生活——整日不见阳光,隐于黑暗的角落。但是现在的我再也闻不到泥土的芬芳,只能够听到无尽的争吵与嘶吼。

在不知是多久之后的一日,我被吵闹的打斗声惊醒,一双手扯开了装着我的外盒,将我塞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里。跌跌撞撞的不知走了多久,只是听到一声马嘶,似乎那个怀抱滚下了小道,几度的翻滚后,不知是不是周围的树枝扯开了那块明黄色的绢帛,我看到了或许是我最后的一位主人——一个不算大的孩子。只是他的眸不似孩子那般清晰,映射出的是令我吃惊的疯狂的占有欲,然后,终是熬不住了一般,缓缓地闭上。

或许,我一直就是不明白,为何我的出现带来的不是平和而总是灾难,为何当初卞和纵使双腿被砍也想要大家承认我是“宝玉”,就如为何当初那只名为“凤凰”的鸟儿,栖息在了我沉睡的山上。

但或许已经不重要了,毕竟,我终于又可以安安稳稳的重新做起属于自己的一方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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