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祖 胡丹
目前内地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中,拥有人文社科类教育背景的,占总量的75%以上。其中,具有法科教育背景的官员,这些年渐露头角,逐渐形成一支重要团队。
说起大学同学的那次答记者问,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姜明安不禁拍案叫好:“这才是法律人的风采!”
姜明安的这位同学正是李克强。今年两会期间,在他首次以新总理身份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李回应美联社记者关于黑客攻击的问题时称,“感觉是在有罪推定。寄望双方少一些没有根据的相互指责,多做一些维护网络安全的实事。”言谈间,不经意展现出其深厚的法学功底。
在平时,李克强的经济学博士背景总是风头盖过法律学士背景,“但是法律理念于他而言已经入脑人心,关键时候还是大有作用。”姜明安解释。
目前内地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中,拥有人文社科类教育背景的,占总量的75%以上。其中,具有法科教育背景的官员,这些年渐露头角,逐渐形成一支重要团队。
姜明安认为,越来越多的领导者具备法学背景,将有助于提升整个官员群体法治思维水平。大批政治家特别是国家领导人具有法律教育和职业背景,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象征之一。
法律科班出身的高官
经过今年两会的一系列人事变动后,中国高层官员中涌现出越来越多法律科班出身的官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和经济学博士双重背景,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为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硕士毕业;刚刚履新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夏勇,原国家保密局局长,也是西南政法大学的毕业生。
事实上,西南政法大学培养了一批政坛高官,可以列出一长串名字:中央纪委副书记陈文清、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夏诚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以及今年两会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他们都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的毕业生。
此外,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专业博士生。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的研究生。
姜明安乐见越来越多具有法学背景的官员进入高层,他认为“这将极大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当然,并不是有几个高层领导具有法学背景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姜明安说,政策的执行仍然要靠省、市、县、乡等各级地方政府,高层有法治意识,下面的人不按政策办也不行。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地方政府拥有法学教育背景的官员人数近年呈明显上升趋势:现任400多名省委常委中,有19名为法律专业科班出身,相比之下,2008年换届时仅有11名法律科班出身的省委常委。
在中国校友网每年公布的“高校杰出政治校友榜”中,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法律类专业院校的排名均有上升趋势。所谓“杰出政治校友”是指国家级正职领导、国家级副职领导、省部级等正职领导,以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第十七届和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等。由此可见法律人在高层数量的增加。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蔡霞对法律背景的官员表示期待:“可以推测的是,我们的改革创新实践将会更注重在法制范围内,而不会以政治意图去做要求。以往会以政治充当法治,但如果拥有法律背景的人当上领导,他会关注我们的实践创新是不是符合发展规律和要求,是否和现有法律相抵触。”
崇尚法治精神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大闭幕讲话中表示,“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记者会上强调,“我们将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
在新一届领导人的讲话里,宪法和法律屡屡被提及,这是一种依法履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宣示与承诺。
姜明安分析,中央领导最近的谈话都强调了宪法的特殊重要性,透露出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强烈信号。宪法最重要的作用就是限制公权力、保障人权,有法学背景的官员有望改变过去地方官员的唯GDP思维,多年的法治思维将有助于他们更多地考虑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权,而这些将成为一个法治国家的基石。
新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是“法律人执政”的一个表率,也被寄予了厚望。周强是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硕士出身,他能成为中国第十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与其主政湖南时期交了一份漂亮的答卷密不可分。
2006年,46岁的周强出任湖南省长。上任后,他立刻将省内5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界限公之于众。他明确提出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并力邀多名行政法专家参与湖南地方行政立法。2008年10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成为中国首部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
2010年,周强出任湖南省委书记,进一步提出“法治湖南”的主张,次年7月湖南省委通过《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周强说:“要通过完善法治,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法治的轨道上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
姜明安介绍,“法律意识一直贯穿着他执政的始终。法律人从政,多年的法律思维有助于他们更多地考虑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权,考虑防范公权力的滥用与保障公民的权利,考虑政策推行的合法性,而这些对于一个法治国家都非常有必要。相信执掌最高法他又会有一番作为。”
“法学教育背景的人担当领导人特别是高层领导人,最大的好处在于,这些人懂得制度的重要性,且法律精神已经深入人心。”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刘素华表示。
但一名刚刚工作的朝阳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在中国当前向“依法治国”迈进的过程中,如何建立和完善制度,比是否由有法学背景的官员执政更重要。“真正的法治应该是,无论谁治国,国家都能在法律框架下运行。”这名检察官来自中国政法大学,陕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广西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范晓莉都是他的学长、学姐。
(摘自《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