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华 高建霞 孟茜
摘要:中国农民工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一支重要的力量,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不仅仅是对农民工自身权益的保障,更是对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
2011年7月1日实行的《社会保险法》第十三章附则第九十五条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这使得飘泊在城市,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的农民工看到了希望,他们终于可以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待遇了,而各项保险中的重中之重就是养老保险,因为人们辛劳一辈子最终是希望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目前在中国庞大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是极低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这里,我主要谈一谈如何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从劳动部门来讲,任何一部好的法律制订出来的,在实践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农民工参保率低有以前政策上的不明确性,也有劳动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等多种原因。《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同时规定了一些相关部门要互通情况,以确保用人单位及时参保。即便如此,我们看到身边的许多企业,尤其是一些规模比较小、职工人数比较少的企业总在想方设法的逃避参保。虽然劳动部门设立了专门的劳动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的参保情况进行监察,但总难免还会有漏网之鱼。因此,我觉得是否可以通过社区、街道办事处等一些更基层的单位,来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劳动部门反馈,另外劳动部门可以征募社会监督员,调动更多的人来关注农民工参保的问题,以保证农民工及时参保。同时劳动部门也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让广大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提高维权意识。在农民工与企业发生纠纷时,劳动部门应尽量缩短仲裁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2.从企业角度讲,各项保险费用的缴费比例比较高,在企业成本中占了很大的比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效益,也会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影响。尤其对一些私营企业来讲,它们就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于是他们总是千方百计的漏缴或少缴保险费用。目前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镇,当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时,企业就占有了主动权,他们总是以苛刻农民工的权益来降低成本。因为他们觉得人有的是,你不干有的是别人干。但是我觉得如果一个企业对人不重视,那这个企业也不会有持久的发展。我们知道,即使是一个最简单的工种,用人单位也需要付出培训成本,使职工适应岗位需求,如果对职工的权益不能予以保障,就会造成人员的频繁流失,这其中损失的隐性成本,可能远远高出了为职工参加保险所支出的费用。因此,从企业长远的利益来讲,为农民工参保可以获得双赢的效果。
3.从农民工自身来说,农民工尽管在数量上占有优势,但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当他们离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涌入城市,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打一份工挣一份钱,从而改善家人的生活。他们也会羡慕城里人有养老保险,有养老的保障,他们会疑惑自己为什么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他们向企业提出了要参加养老保险的要求,便立即遭到了被辞退的厄运。于是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选择沉默,不了了之。现在《社会保险法》公布了,而且明确了农民工应该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应该加强维权意识,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但很多农民会觉得我无权无势,怎么能和企业抗衡,即使有法律保障,维权的道路又太漫长,在这个过程中他会丢失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生活没有保障,这些为了维权损失的东西会使他们觉得不合算。正因为农民工的这种意识,也助长了企业违反法规,不为农民工缴纳保险的行为。利益最终受到损害的就是农民工。农民工如何改变自己的弱势地位,使自己在用工市场上占有主动权呢?我觉得最主要的就是农民工要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必须要有一技之长,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人才,把选择就业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这样企业就会千方百计的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保障农民工的各项福利,因为农民工所掌握的技术是企业发展的命脉,农民工的权益就会得到保障。
以上从三个角度分析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总之,农民工做为未来中国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力量,他们的权益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希望《社会保险法》的能够切实为农民工撑起一把保护伞。
参考文献:
[1]谷雨婷:《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探讨》.华北金融,2011年07期.
[2]申 冬:《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西北大学硕士论文.
[3]覃双凌 李顺明:《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及对策探讨》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