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洋 张梅
摘 要:农业科技进步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最根本的出路和措施,中央1号文件提出农业科技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农业推广体系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中有重要作用。黑龙江省是中国的产粮大省,具有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分析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体制、机制、人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从组织变革、创新机制、加强政策和制度保障等方面提出对策。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问题;对策;黑龙江省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6-0034-02
中国的国民经济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甚至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现代化农业自然离不开现代科技对农业的支撑,更离不开建设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前行和发展,使得中国农业、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收入显著增长,迈上了崭新的台阶。从中国粮食产量和单产之间的关联关系看,粮食的产量与单产增加的趋势同步,这充分说明了农业科技的重大作用。但是中国的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53.5%左右,具有规模的转化率甚至低于2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70%~80%的水平。当前中国的粮食生产面临粮食安全和资源约束的双重压力,解决的根据出路是科技。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突出强调农业科技创新,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农产品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还强调政府要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要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从而完善农业推广体系建设。黑龙江省是中国的第一粮食大省,承担千亿斤产粮食工程的重任,具有确保粮食安全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新的形势下,分析黑龙江省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合理化的对策建议,对于农业技术推广的成功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更是我们建设好政府主导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重要课题。
一、黑龙江省农业推广体系的现状
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以政府为主体的,是以公益性服务为主导的。政府负责制定与农业推广相关的政策,并且负责制定项目推广计划与组织实施。除此之外,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财、物也由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协调。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经费的主要来源来自国家财政,部分经费靠推广机构自筹。
近年来,黑龙江省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日趋壮大,已经构建了自上而下相对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目前,黑龙江省形成了一定的推广网络体系,分为省、市(地)、县、乡四级,全省共建立了67个县级农业技术推广站,全省乡镇共1 207个,已建成1 077个乡镇综合服务站,占全省乡镇总数的89.2%,各类农技协组织9557个,初步形成了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格局,创造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科技普及推广机制;有11 000余人专门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全省14 490个村设立了农民技术员,屯有科技示范户,基本建成以县中心为龙头,以乡镇站为纽带,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为依托的全省基层农技推广网络,全省服务功能齐全的合格服务站占综合站总数的65%以上,科技因素对农业经济增长的效果尤为明显,贡献率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35%提高到45%。
二、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技术推广管理体制不顺,技术人才不足
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管理体制是通过行政管理的方式设置的。通过这种方式的管理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支配着推广部门的人员和工作,下级推广部门的技术活动受到上级推广部门的制约,这种体制造成推广部门上下级之间存在沟通障碍,人员无法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另外,部分乡镇政府对农技推广工作不够重视,经常安排农技人员去做其他非农技推广工作,使得本就稀缺的资源和工作时间被挤占,久而久之,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后果。一方面农技人员得不到重视,另一方面长期的外派工作也使得农技人员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失去兴趣,导致了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功能部分丧失,影响了农技推广工作的延续性,从而降低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同时,由于推广人员的不足,推广人员良莠不齐,因此很难解决农民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导致农技推广人员在农民中的公信力下降。
(二)农业技术推广机制不活,缺乏活力
由于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推广队伍从上到下依旧吃大锅饭,但是上层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无论是从经费、工作条件、福利待遇都比基层单位要优越,使得农业技术推广的效果和质量不能有效地与基层单位、基层人员挂钩,降低了推广队伍的积极性。此外,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职务晋升,没有明确的指标,使得农技推广人员没有明确的服务目标,职责模糊不清,使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无法提升。同时,在农技人员推广的过程中,很难观察其具体的工作表现,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奖励办法,这样很难调动推广机构人员的积极性,导致有能力的人才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为不思进取的员工提供了便利。
(三)经费严重短缺,业务难以开展
农业技术推广是社会公益事业,主要由政府承担经费,乡镇自收自支也占一定比例。发达国家的农技推广经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1%,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而中国不足0.2%。人均经费更少。因经费不足等原因,部分地方政府“卸包袱”,出现了“线断、网破、人散”的被动局面,这使得本就困难重重的推广工作捉襟见肘。近年来,我省农业技术推广在财政投入中,虽然占整体财政投资的比重不断加大,但农技推广财政投资占财政支农支出比重却有所下降。各级的财力不足使得推广机构经费严重短缺,再加上上下级之间的工资差距较大,员工很难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经费的不足导致了如下几个问题:基础设施老化、设备陈旧,使得推广手段无法实现现代化;推广工作缺乏资金支持,财政拨款仅能满足员工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要靠个人创收才能解决,新品种、新技术很难引进实施和推广;技术试验田的不足,使得绝大多数的推广机构没有展示新技术、新品种的平台,也没有培训农民新技术、新品种的基地。总之,农技推广的经费不足,是造成农技推广体系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黑龙江省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对策研究
(一)推进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结构的改革,提高服务效率
打破现存的组织形式,有计划地将主管部门压缩合并,并实行对人、财、物进行垂直管理。根据区域的大小以及不同的种植结构建立区域农技站,再由农技站成立各种农业专业的合作组织。这样的安排有利于上下级之间人员的流动,相互学习到农业生产最新的需求和工作方法,从而使得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更有效率的开展。此外,市、县级政府应组建一支公益性的农技推广服务队伍,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要鼓励企业、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的参与和自助型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发展,使它们能积极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发挥补充作用,这有利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形成以市场机制为导向的有序竞争。鼓励农民技术能手与中小企业等参与到农业技术推广中,形成多元化的合作组织,使社会的大量资金参与其中,更好地研发农业科技成果,更好地向基层开展各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二)创新农业技术推广的制度,调动推广人员的工作活力
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制度,首先要明确农业技术的需求主体和市场主体是农民。农民不仅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信息接受者,而且是更好的创造新技术的源动力。鼓励农民主动提出技术需求或市场信息需求,让农民选择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改变农民传统的被动接受技术推广的服务。农技推广部门要及时将市场需求信息、新的技术和新的品种传达给农民,农民也会理性地选择农业市场的新技术,资源采纳并引进新的技术和新的品种。要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对内要制定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工作任务公开制、问责制度等,形成对内的约束机制,实现农技推广内部制度化管理。对外推行三方考评制,将工资与绩效、农民满意度、服务科技含量等挂钩,奖励先进,形成科学的利益诱导机制,有效地激发农技人员主动加强专业技能学习,关注市场最新动态,增强推广服务的活力,从而提高服务的效率。
(三)加强农业技术推广的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提高推广能力
农技推广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要解决组织形式、推广制度的问题之外,还需要财力支持和政策支持作为坚实的后盾。要切实保障农业推广财政经费,并加强政府财政支持的力度。根据各地区不同的发展目标,制定不同的推广规划方案,循序渐进地增加财政支农的财政补贴。建立农技推广工作专项基金,对当地购买现代化硬件配套设施的支出纳入專项基金给予补贴,让现代化的农业信息进村,直达每个农户,让农民利用网络的手段,学习到更多的农业技术知识,享受科技为农业带来的快捷与便利。此外,通过每年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农业县适当增加补贴资金规模,主要针对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提高,或农技推广服务高效的地区,进行重点扶持,从而有效地引导资金流向对农技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对农民技术的培训。同时,鼓励推广人员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增加推广人员的劳动报酬,从而使补贴资金形成良性循环,营造了更好的服务平台。市、县级政府做好鼓励社会多种渠道资金进入该领域,为该领域提供政策支持,为资金的介入提供便利,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市场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