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经济行为的道德性研究

2013-04-29 00:44常达伟
经济研究导刊 2013年6期
关键词:经济人道德价值

常达伟

摘 要:经济与道德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经济与道德之间的逻辑关联尤为显现,对此应对二者本身作价值论证。从微观经济的视角分析经济活动中的道德问题,说明经济与道德在价值层面是辩证统一、互为依存的,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所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发展,必须要建立起与之对应的道德上层建筑。

关键词:经济行为;“经济人”;道德;价值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6-0011-03

一定的经济体制需要建立怎样的道德规范,这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愿,而是取决于经济运动的客观要求。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们是‘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经济状况的产物。”[1] 通常我们认为,经济和道德是两个互不相关的领域,但实际上,经济和道德始终是相互依存的。道德从本质上说是经济的产物,而经济也并非是没有价值目标的自然现象,任何经济发展的目标中都内涵着相应的道德目标。经济是目的与具有可供选择的用途的稀少手段之间关系的人类行为[2],道德是一种有利于社会及他人的行为规范,在哲学层面它将被提升为人内心情感的一种满足,这就说明了道德也是具有效用性的,因而我们可以利用经济的与道德的效用这一共通点,证明经济与道德二者之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所以,经济的发展必须要遵循道德的要求。

一、经济行为主体的道德分析

经济与利益是社会运行的条件和目标,是人们生活的核心内涵,也是人们社会活动、社会工作注意力的焦点及行为动力所在[3] 。对于市场经济的形态而言,劳动产品表现为商品的形式,或者是商品的价值形式,可以说这就是组成该形态的细胞形式。在经济形态的运动中,涉及人的经济范畴是由一定的人来承担的。在经济哲学层面,经济范畴人格化之中蕴涵着“经济人”和“道德人”之间的互动关系,经济范畴人格化表现为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在市场经济的活动中,经济活动和道德作用之间有着相互作用的能动关系,而经济范畴人格化使得这种能动关系更具体化。

1776年问世的《国富论》中,作者亚当·斯密成功继承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创造性地使“经济人”这一概念成为一种真正的社会经济哲学,并赋予它崭新的价值。可以说,是斯密第一次把最初以道德哲学问题形式出现的利己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转化为经济学问题。作为经济行为的主体,从“经济人”的观念出发,人之所以拥有自利的属性,是因为他被置于货源相对稀缺的并且彼此竞争的社会环境里面,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人们往往存在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在这个意义上说,经济领域的道德现象,不过是以人的经济行为作为载体而表现出来的道德,是道德的一种具体的、特殊的表现形式[4] 。在斯密看来,当时的英国正在逐渐走向一种“进步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高质量的生活标准由上而下普及全民,激励人们努力工作的是丰富的商品和较高的工资,而非贫苦的生存压迫。对于斯密的这一见解,很多人指责他是给无限追求物质享受的贪婪带上美丽的光环。对此斯密认为,人们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追求,有利于促进人培养自身的可贵品质,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增加和文明的进步,还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推动社会制度的变革。

人是一切社会属性的总和,“经济人”则是人类理性对自身属性进行抽象思维的产物。“经济人”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通过对人的具体经济活动的考察,扬弃人在经济活动中的非本质属性,抽象概括出它的具有普遍性的本质属性;“经济人”也是一个具体的概念,它能够充分体现每个参与经济活动的人的行为的多样性,能够说明人的经济活动的普遍本性。黑格尔指出:“概念在个别中既在自身中,而由于个别性,它又将在自身之外,并进入现实。”[5] 因而,“经济人”这一概念包含着丰富的人的经济活动的具体内容。在市场经济中,人实践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无论从动机上还是效果上都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并且力求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的经济回报,这一目的反映了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本质属性,而这种本质属性的人格化就是“经济人”。

二、经济逻辑在道德分析中的体现

道德是一种有利于社会或群体的生存及发展的行为规范,不管它是自然筛选的结果,还是人类理性选择的结果,它的形成以及发展需要遵循经济发展的规律,这就是道德与经济之间的内在一致性。经济行为的实践过程并不存在于单纯的伦理道德的活动中,但是实践每一经济行为都体现着一定的伦理价值和道德精神。任何道德规范的产生、存在以及发展的客观基础,都是以社会物质生活的产生方式表现出来的社会存在,理论层面,经济行为在实现了经济价值的同时也应当具有一定的道德价值。

正像所有的动物都为快乐所向导一样,无论人的发展比动物高级多少,也是在追求快乐满足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不同的是人可以凭借其独有的理性对满足程度作以比较。在经济学上,把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得到的满足程度称为效用,是对商品使用价值的主观评价,它或者是对人自身生理需求的满足,抑或是对人心理层面的一种体现。商品效用具有边际递减的规律,其原因在于,从人的生理和心理角度看,随着相同商品的连续增加,人们从每一单位商品消费中得到的满足程度是递减的[6]。该规律具有普遍意义,即社会对某种物品或行为的评价也会随着其对该物品或行为的拥有而增加,以及该物品或行为的普及而减少。消费者行为实践效用最大化,要使得消费某一商品的边际效用等于他付出货币的边际效用,此时实现总效用的最大化,即消费者均衡的状态,人们从商品上获得的内在满足通过货币的支付而取得了外在的表现形式。这一规律同样表现在人们的行为上,从道德行为的付出上得到等量的内在满足,付出越多的人就得到的越多,没有付出的人也就没有得到,道德行为的付出也成为人们内在满足的外在形式。

微观经济中的长期函数和短期函数也体现在人们实现满足程度的过程之中。可以肯定的是,一般情况下人们既会考虑行为的短期效用,也会有考虑行为长期效用的倾向。但是却往往因为诱惑而看不到未来的利益所在,就算有看到也因陷于“路径依赖”[7]或无奈的情况下顾不得考虑未来,这是一种非可持续发展的做法。如此只顾眼前利益,其所得的不论是外在利益还是内心的快乐程度,都是有限而短暂的。拓展到道德领域,更多不道德的选择不是由于人们只为追求自身利益,而是因为他们往往只考虑现在的收益而不顾明天的所得。可以说,若是在人们的效用函数中加入长期效用这一自变量,那人们的非道德选择将会大为减少。在商品经济活动中,很多企业都意识到强调品牌信誉建设的重要性,例如海尔“真诚到永远”、“信念、信赖、信心,中信银行”等。“谁要生产商品,他就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社会的使用价值。”[8] 虽然在品牌信誉建设上有较大支出,前期的销售可能无法提供净利润的回报,但是随着产品交易规模的扩大,信誉品牌产品的销量将持续增长,相比较粗工滥造、以次充好的企业,信誉品牌将占有比例较大的市场份额和稳定的购买群体,企业收益也会持续增加。

三、市场经济的道德存在

美国伦理学家诺兰有说过:“每一种经济体制都有自己的道德基础,或至少有自己的道德含义。”[9] 纵览世界近代经济史,市场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原始的、不发达的和发达的几个阶段,与其他任何社会经济形态相同,市场经济有自己内在的一套道德准则,而且是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的。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一种交换经济,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方的所得都必须经由相应的付出,这样就决定了参与市场经济的人的利益既有矛盾对立的一面,又有协调合作的一面。可以说,现代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并非极端的利己主义,而是利己与利他相结合的互利主义。“真正激励一个经济学家的不仅是作为一个社会企业家的赢利热情,而是这种他在探索中发现的经济学理想和道德理想的一致性。”[10] 因此,权利平等、自由竞争、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等等便构成了市场有序运作的基本道德观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日益发展壮大,但是从根本上说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不完善、不成熟的,不仅是外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更有市场经济内部的自我运行机制未能形成。随着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的发展和体制转轨,随之而产生了一些道德败坏、诚信缺失等不可争的事实,改革使得人们在追求发展的过程中趋向于拜金主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少数人利欲熏心,妄图利用别人的信任而进行坑蒙拐骗以取得不義之财;很多企业唯利是图地把有损消费者生命安全的产品投放到市场,如双汇“瘦肉精”火腿、三鹿“三聚氰胺”奶粉……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信用准则,破坏了市场的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在市场经济发育逐步成熟的历史进程中,信用与反信用的矛盾冲突中,最终必然确立市场经济的基本道德观念——信用,从其深层分析,乃在于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形成的一种合力,一种客观上的市场制衡机制,这就是优胜劣汰[11] 。市场经济的道德是由“经济人”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思维发展演变而来的,在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实现和保障的前提下,做好事的行为能够上升为情感的需要,从而符合实践者的利益追求,这种实现具有双赢乃至多赢的性质,也使得市场经济的道德具有相对可靠的成长性。

在经济活动中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社会道德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义利关系的互动,可以说义利关系是任何经济活动都无法回避的贯穿始终的问题,二者之间有其冲突的一面,在经济活动中表现为经济价值与道德价值的冲突,“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8] 由于两种价值在动机、结果和影响等层面并不一致,往往使经济人行为偏向拜金主义;二者也有其协调的一面,义与利并非完全对立,而是与正当的利益是和谐一致的,它创造了人们实现正当利益的价值空间,也提供了人们实现正当利益的价值导向。

四、结语

亚当·斯密认为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导向经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如此就会产生竞争—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积累—开拓市场,从而最终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斯密的这一理解是诠释“利益动力论”的经典,改革开放三十年多来,中国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也印证了利益的无穷动力。

正是因为有了如此依据,利益的道德意义愈来愈被人们所肯定。遵照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和机制,利他的行为同时具有利己的意义,只要人们选择并重复利他的行为,逐渐就会形成一种社会预期——只要利他就能利己。现代市场经济运作的实践已证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是人类社会演进不可逾越的阶段。市场经济将把我们引入一个更加自由、富裕、文明,更加符合道德的社会[12]。与此同时,社会对于利他的充分肯定不只是金钱,更多则体现为一种尊重,后者带来的情感愉悦不亚于甚至可以超过金钱增加的满足。这种行为动机的演变,表明人们选择实现自身利益的方式能够引导他们走向一种情感的升华,无论他们初始的行为动机具有多大的功利性。

综上而言,一旦整个社会形成某种价值标准和道德情感,它就会成为一种独立的精神力量,在这种社会主流价值和道德标准的约束下及引导下,市场经济的行为主体都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道德价值。在继续推进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仍然要弘扬民族精神,崇尚共同理想,利益创造的追求可以催生人们的责任意识和对事业的使命感。此种源于现实经济基础而又包含理想价值导向的利益创造的追求,正是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迫切需要的伦理道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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