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于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对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三峡工程财务决算总金额为2078.73亿元,本次审计中发现,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共多计投资7.55亿元(占决算总金额的0.36%),还发现涉嫌违法违纪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35件,涉及金额1.13亿元。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筹资方案,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电网收益再投入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利用外资等。截至2011年12月底,三峡工程建设资金投入2078.73亿元。其中:三峡工程建设基金1615.87亿元,向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发电机组收入350.31亿元,电网收益再投入110.69亿元,基建基金等专项拨款1.86亿元。在建设过程中,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等筹措的资金,目前已全部偿还。此外,在移民搬迁安置中,国家还通过相关政策给予了资金支持。
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
(一)以前年度审计及整改情况。
本次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之前,审计署根据国务院要求先后组织对枢纽工程和输变电工程进行了6次审计,对移民资金进行了13次审计。对审计发现的34.45亿元违规金额问题,三峡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三峡办和相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进行了整改,追回被挤占挪用等资金24.53亿元,收回多计的工程价款1.06亿元,纠正违规改变资金使用计划等问题金额8.86亿元,并制定和完善了143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了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审计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76起违法违纪和经济犯罪案件均已办结,涉案的113人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本次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及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中发现,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共多计投资7.55亿元(占决算总金额的0.36%)。其中:多结算工程造价3.57亿元(枢纽工程1.91亿元,输变电工程1.66亿元),多分摊工程建设成本3.98亿元(枢纽工程1.33亿元,输变电工程2.65亿元);少计应摊未摊的工程建设成本1.58亿元。对此,三峡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应调整了决算及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增减相抵后调减5.97亿元。调整后决算总金额为2072.76亿元。其中:枢纽工程871.95亿元,输变电工程344.28亿元,移民资金856.53亿元。
除以上涉及竣工财务决算草案调整的事项以外,本次审计还发现,三峡工程由于施工难度大、建设周期长、移民搬迁安置任务重,以及建设初期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等,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建设管理不到位,导致增加投资8.08亿元。
(1)枢纽工程建设中,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补偿材料价差及人工费,超标准支付招标代理费、监理费和维护费等,以及部分配件及施工设备长期闲置等,增加投资6.95亿元。对此,三峡集团公司查明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了43项加强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的制度,完善了合同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长期闲置资产进行了处置。
(2)输变电工程建设中,因设计标准偏低,资产长期闲置,增加投资1.13亿元。对此,国家电网公司通过对闲置资产的清理改造,已作为应急备用设备予以利用。
2.移民资金被挤占挪用等涉及金额2.79亿元,主要用于非移民迁建项目、弥补行政管理费等支出。对此,重庆市和湖北省等地移民管理机构已全部收回相关资金,继续用于移民安置后续支出。
3.一些中小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41.3亿元。
(1)枢纽工程建设中,有251项中小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金额13.39亿元。对此,三峡集团公司逐项进行了自查,加强了中小项目招投标管理,通过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制定《招标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集团公司各级监察部门的招标监督职责,完善了中小项目招标评标监督管理。
(2)输变电工程建设中,有114项应公开招标的合同采取邀请招标等形式,涉及金额14.37亿元;14个标段被11家施工单位违规转分包,涉及金额2.27亿元。对此,国家电网公司在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严肃处理了违规邀请招标相关责任单位,对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清查处理了违规转分包行为,并修订完善了《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办法》。
(3)移民资金管理中,有217个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金额9.82亿元;161个工程项目被违规转分包,涉及金额1.45亿元。对此,三峡办和重庆市、湖北省移民管理机构对其中12家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制定或修订了16项招投标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部分移民管理机构和迁建单位移民资金决算编制和账务处理不合规,涉及金额17.21亿元。其中,32个移民管理机构和迁建单位将5.77亿元移民资金通过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方式直接编列决算;20个移民管理机构和迁建单位存在收入与支出核算科目不正确和支出大类之间调剂使用等问题,涉及金额11.44亿元。对此,三峡办和重庆市、湖北省有关移民管理机构已调整决算报表、相关账务处理及投资计划。
5.部分移民派生资金征收不到位、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8.55亿元。其中,8个移民管理机构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等派生资金4.76亿元;13个移民管理机构和迁建单位未按规定将派生资金纳入移民投资计划管理,直接用于移民安置等支出3.79亿元。对此,重庆市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已全额补收了应收未收的派生资金,将直接用于移民安置的派生资金纳入移民投资计划管理。
本次审计还发现涉嫌违法违纪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35件,涉及金额1.13亿元,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截至2012年11月底,已有11人被追究责任,其余案件线索正在查处中。
此外,在本次审计过程中,还发现因补偿分配问题移民集体上访、地质灾害防治、库区生态环境治理等问题,审计署向国务院上报或向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转送共27期审计信息,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进行了整改,并完善了有关政策和制度。
三峡工程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1992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在三峡建委的直接领导下,项目法人和有关地方政府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三峡工程建设任务。从三峡办及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的资料看,三峡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规划论证、建设管理、投资控制、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形成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做法,为我国重大工程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一是各项建设任务如期或提前完成。在三峡工程建设中,有关方面注重协调配合,按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保证了建设进度和建设任务的完成。二是工程质量总体优良。在三峡工程建设中,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了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出现的质量缺陷都能及时加以处理。枢纽一期工程质量良好,二期工程质量总体优良,三期工程质量优良,枢纽工程投入运行以来,建筑物工作性态正常,机组运行可靠。三是综合效益逐步显现。在防洪、发电、航运、补水、节能减排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效益。四是移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1997年为基准,2011年三峡库区地区生产总值为4444.66亿元,增长了6.71倍,年均增长12.5%;地方财政收入共计474.39亿元,增长了19.6倍,年均增长24.1%;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22万公里,增加了6万公里,年均增长9.3%;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694元,增长了3.19倍,年均增长10.78%;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6427元,增长了2.9倍,年均增长10.33%。五是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得到加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超过1.8万平方公里,入库泥沙量明显下降,年平均入库2亿吨,明显低于5.3亿吨的设计值,库区泥沙淤积好于预期。六是对我国水电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技术进步起到了积极带动作用。有关国内厂商通过与国外厂商联合设计、合作生产,以及核心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已能够独立制造70万千瓦水力发电机组。枢纽工程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21项、专利700余项,通过自主研发,大型水电机组的转轮水力设计、机组全空冷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