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革 毕红星
〔摘要〕公共体育设施推动了全民健身运动,宣传和弘扬了奥林匹克精神,而且提供了社会就业的机会、提高了城市综合素质;公共体育设施市场运营不仅对消费需求具有刺激作用,而且对城市体育产业和其他产业具有拉动作用。文章建议:加强城乡基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处理好大型体育场馆功能设计与运营管理之间的关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布局。
〔关键词〕公共体育设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F2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13)06010305
一、引言
公共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体育场(馆)等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向公众开放性和公益性是公共体育设施的两个基本属性。公共体育设施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其公益性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种公共服务体现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提供社会就业的机会和提高城市综合素质等方面。这些方面正是公共体育设施对于社会层面的功能诉求。社会效益是指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资源满足社会上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公共体育设施作为体育产业重要的行业之一,归属于第三产业(即服务业)范畴。向公众开放性保证了公共体育设施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刘鹏局长在“2011年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经验交流会”上要求:在坚持公益属性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市场运营机制。公共体育设施市场运营不仅对消费需求具有刺激作用,而且对城市体育产业和其他产业具有拉动作用。这说明公共体育设施市场运营的状况是通过经济层面反馈的。经济效益可以准确地反馈公共体育设施市场运营的状况。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影响着公共体育设施存在的价值取向,它们既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布局的战略目标,又是公共体育设施市场运营的行动指南。因此,分析公共体育设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公共体育设施的社会效益
1.推动全民健身运动
(1)对公共体育设施的了解程度
通过对3 529名体育健身者调查发现,认为很了解公共体育设施的有526人,占14.90%;比较了解的有1 835人,占52.00%;不太了解的有1 059人,占30.00%;完全不了解的有109人,占3.10%。可见,大多数(占66.90%)的被调查者对公共体育设施是比较了解的。
(2)对公共体育设施的认可程度
调查显示,对利用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健身的居民来说,认为公共体育设施是很好的体育锻炼硬件条件的有2 105人,占55.11%;认为是比较好的体育锻炼硬件条件的有1 526人,占39.96%;认为是不太好的体育锻炼硬件条件的有188人,仅占4.93%。可见,认同公共体育设施是很好或较好的体育锻炼硬件条件的受调查者占了总人数的绝大多数(占95.07%)。
(3)对健康意识的影响
通过对3 894名体育健身者调查表明,认为通过利用公共体育设施进行体育锻炼,健康意识有很大提高的有1 286人,占33.03%;认为有提高的有2 340人,占60.08%;认为没有提高的有268人,仅占6.89%。可见,利用公共体育设施进行体育锻炼,认为健康意识有提高或有很大提高者占被调查者的绝大多数(占93.11%)。
(4)对体育参与意识的影响
通过对3 890名体育健身者调查发现,认为通过利用公共体育设施进行体育锻炼,参与体育活动的意识有很大提高的有1 239人,占31.84%;认为有提高的有2 297人,占59.05%;认为没有提高的有354人,仅占9.11%。可见,通过利用公共体育设施进行体育锻炼认为体育活动参与意识有提高或有很大提高的被调查者占总人数的绝大多数(占90.89%)。
(5)对周围人群的影响
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现场,我们看到大量陪同亲人或朋友来到公共体育设施场馆的公民。通过对3 577名参与体育健身者调查发现,由于喜欢体育锻炼而使家人对公共体育设施很感兴趣的有1 461人,占40.84%;兴趣一般的有1 924人,占53.78%;不感兴趣的有192人,占5.38%。在调查中还发现,由于喜欢体育锻炼而使朋友对公共体育设施很感兴趣的有1 578人,占44.12%;兴趣一般的有1 896人,占53.01%;不感兴趣的有103人,占2.87%。可见,由于喜欢体育锻炼而使身边亲人或朋友对公共体育设施产生兴趣爱好的影响是非常突出的(平均值为95.88%)。
2.宣传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
通过对3 271名体育健身者调查发现,认为通过利用公共体育设施进行体育锻炼,对奥林匹克精神有更深刻理解的有2 860人,占87.44%;认为理解不太深刻的有411人,占12.56%。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场馆对北京市829名公民的调查显示,通过利用公共体育设施进行体育锻炼对伦敦2012年奥运会的三大理念体会最深刻的依次为:“伦敦2012”是每一个人的2012有416人,占50.15%;“伦敦2012”是每一个人的奥运会有288人,占34.69%;让奥林匹克精神启发每个人有125人,占15.16%。可见,体育锻炼者对奥林匹克精神较高的认知度充分表明公共体育设施起到了对奥林匹克精神的宣传与弘扬作用。
3.对社会就业发挥着积极作用
据《2013—2017年中国体育场馆行业市场前瞻与领先企业分析报告》显示,2008年全国公共体育设施业增加值为30亿元,吸纳就业人数为2.62万人;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决战的高峰时期有近5万农民工参与工程建设。这说明,当前公共体育设施业以数量较少的从业机构吸纳着大量的从业人员。可见,公共体育设施业吸纳就业存在较大发展空间,不断增加的公共体育设施会为社会解决更多的就业岗位。
4.对提高城市综合素质的推动作用
(1)对城市市容市貌的宣传作用
通过对3 863名体育健身者调查发现,认为公共体育设施对城市市容市貌的宣传有很大作用的有1 630人,占42.20%;认为有一定作用的有1 727人,占44.71%;认为几乎无作用的有506人,占13.09%。可见,认为公共体育设施对城市市容市貌有宣传作用或有很大宣传作用的占绝大多数(占86.91%)。
(2)对城市基础设施改进的影响
通过对3 810名体育健身者调查显示,认为公共体育设施对城市基础设施改进有很大影响的有1 551人,占40.71%;认为有一定影响的有1981人,占51.99%;认为几乎无影响的有278人,占7.30%。可见,认为公共体育设施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影响作用或有很大影响作用的占绝大多数(占92.70%)。
(3)对提高城市公民文明程度的影响
通过对3 915名体育健身者调查表明,认为公共体育设施对城市公民文明程度的提高有很大作用的有1 550人,占39.58%;认为有一定作用的有2 011人,占51.36%;认为几乎无作用的有354人,仅占9.06%。可见,认为公共体育设施对城市公民的文明程度有提高作用或有很大提高作用的占绝大多数(占90.94%)。
(4)对提高城市服务业水平的影响
通过对3 915名体育健身者调查发现,认为公共体育设施对城市服务业水平的提高有很大作用的有1 409人,占35.98%;认为有一定作用的有2 253人,占57.56%;认为几乎无作用的有253人,占6.46%。可见,认为公共体育设施对提高城市服务业水平有作用或有很大提高作用的占绝大多数(占93.54%)。
(5)对城市知名度的影响
在3 980位被调查者中,认为公共体育设施对城市知名度的提高有很大作用的有2 858人,占71.81%;认为有一定作用的有978人,占24.58%;认为几乎无作用的有144人,仅占3.61%。可见,认为公共体育设施对提高城市知名度有作用或有很大作用所占的比例非常高(为96.39%)。
进一步对上述评价进行赋值计算,将选择有很大作用或影响定为3,有一定作用定为2,几乎无作用定为1。从表1可以看出,公共体育设施对提高城市综合素质的推动作用的各项指标得分状况。
表1公共体育设施提高城市综合素质的各项指标得分状况
各项指标1有很大作用的得分1有一定作用的得分1几乎无作用的得分1总分1排序对城市知名度的影响12.1510.4910.0412.6811对改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影响11.2211.0410.0712.3312对提高市民文明程度的影响11.1911.0310.0912.3113对提高城市服务业水平的影响11.0811.1510.0612.3014对宣传城市市容市貌的作用11.2710.8910.1312.2915
三、公共体育设施的经济效益
1.对消费需求的刺激作用
通过有关文献可以得出:除了黑龙江、江苏和安徽3个省公共体育设施结余为负数(黑龙江为-14万元,江苏为-213万元,安徽为-1 049.30万元)之外,其余的23个省、市和自治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在2010年均有一定的创收(不包括统计数据为上报的省份);创收位于前三位的是:江西(16 458.80万元)、浙江(9 944万元)和天津(7 125.70万元)[1]。这说明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是在坚持公益属性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大型公共体育设施市场运营机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经济结构向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转变,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这不仅阐述了公共体育设施作为服务产业应该完成的目标,也有效地反映出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对健身休闲群体消费需求的刺激作用。
2.对城市体育产业及其他产业的拉动作用
赛事资源、运动员资源和场馆资源被认为是体育产业的三大核心。在2007年全国体育产业工作会议上,国家体育总局提出了发展体育产业的十六字方针,即“依托场馆、紧扣本体、全面发展、服务社会”。即要遵循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律,以公共体育设施为平台和依托,重点培育、扩大和提升健身休闲服务业、竞赛表演业等核心产业,发挥核心产业的延伸和拉动作用。推动体育用品、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传媒服务及体育建筑等相关产业全面发展。2008年北京奥运会新建和改扩建比赛场馆36个、独立训练馆和国家队训练基地66个,共计102个奥运项目,分别位于北京、天津、上海、沈阳、秦皇岛和青岛等城市。北京体育产业实现增加值154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07年增长75.80%,实现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39%。鸟巢、水立方等国家标志性体育场馆直接或间接为北京奥组委创造205亿元的收入,支出193.43亿元,收支结余超过10亿元。收入的主要构成包括国际奥委会开发的市场收入和电视转播权收入中按协议分配给主办城市的部分,此部分收入约占奥组委收入总额的40%;北京奥组委根据主办城市合同,在国际奥委会授权下实施的市场开发收入98.70亿元,主要包括合作伙伴、赞助商和供应商等不同级别的赞助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收入;门票、住宿、收费卡、利息和资产处置等其他收入19.60亿元,其中,门票收入12.80亿元,占北京奥组委收入(205亿元)的6.24%,财产处置收入2.40亿元[2]。由此,我们进一步看出奥运体育场馆对北京各行业的拉动作用。
3.广告商业价值
广告主通过租用或购买公共体育设施内、外以及周围的广告空间资源的商业行为,来宣传自己和提升企业形象,达到塑造和强化品牌、提高消费者忠诚度以及增强经销商信心等目的,而支付给公共体育设施的费用就是其广告的商业价值。即公共体育设施经营者将场馆设施内、外以及周围可发布广告的空间进行优化配置,通过市场运营,从而达到资产增值[3]。公共体育设施广告在不断地发展着,给公共体育设施带来很多的商业价值,并且这种商业价值在不断地发展着,公共体育设施广告能够吸引很多的运动参与者关注,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产品信息。香港体育馆被称为“红馆”,以举行娱乐节目驰名,特别是中文流行音乐会,现已成为香港主要的文化娱乐活动设施。在2011财政年度,支出约为3 600万港币,体育场馆广告收入则有7 600万港币,其中近八成的收入来自租金收益。可见公共体育设施的广告商业价值是非常可观的。
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广告商业价值也体现于公共体育设施的冠名权。公共体育设施的冠名权是指公共体育设施业主将其所拥有的具有社会认知性的体育建筑物、设施的命名权予以有偿转让,从而给转让双方都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或商业机会的权利[4]。公共体育设施的冠名权不仅表现出对公共体育设施命名本身的权利,而且还拥有利用场馆和媒体进行产品广告与宣传的权利。例如,2011年1月21日,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在北京五棵松体育馆举行万事达中心揭幕仪式,曾经是北京奥运会篮球馆的五棵松体育馆更名为万事达中心。根据华熙集团与万事达卡之间达成的协议,每年冠名费3 000万元,未来5年,不仅五棵松体育馆的外墙、内部以及门票上都将出现“万事达中心”这一名称,在此期间凡在该馆举行的演出和赛事,万事达持卡人将获得优先购票权、进入贵宾包厢以及与明星在后台见面互动等专属服务。可以说,公共体育设施通过出让冠名权获得运营资金是公共场馆商业开发的一个可行路径。同时,公共体育设施出让冠名权是其广告商业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
四、我国公共体育设施的现状与问题
建国以来,我国群众体育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群众体育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这充分表明群众体育的发展地位明显提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会功能将进一步得以发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策略的实施,人民物质文化水平得到提高,体育健身意识得以加强,公民对体育健身的需求日益强烈。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公民不断增长的健身需求同不足的体育健身资源之间的矛盾,针对这一矛盾,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纳入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举措之中,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中群众体育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第一,在非标准体育场地方面。非标准体育场地是指以开展群众性全民健身活动为主,未到达标准体育场地要求的,包括室内外的体育场地设施。截至2003年12月31 日,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表明:非标准体育场地302 902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35.60%,占地面积为7.30亿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 110.90万平方米,场地面积为2.10亿平方米,历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为271.70亿元[5]。目前非标准体育场地个数(以2003年为准)相当于我国改革开放前(1949—1978)建设数量(22 802个)的13.30倍。在非标准体育场地类型中居民身边的健身路径、健身苑、健身点等建设数量增加尤为显著。仅2003年的建设数量(12 627个)就相当于1949—1978年30年建设数量的23.60倍[6]。第二,在标准体育场地方面(在标准体育场地中包括用于竞技体育比赛与训练的大型体育场馆)。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表明:标准体育场地有547 178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64.40%。在室外体育场地中篮球场、小运动场和排球场共436 278个,占标准体育场地总数的79.70%[5]。随着我国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举办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的次数逐年增加,大型比赛场馆设施的规模数量也随之增加,据相关报道,2008年北京奥运会用于各个项目训练的场馆就多达100个。这种态势在群众体育常用的室内标准体育场馆数量的增加也是比较突出。比如标准乒乓球房(馆)的建设数量2003年是1978年39.60倍。第三,关于《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下的 “三工程”(包括:全民健身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区域全民健身工程)。据“十一五”群众体育研究报告显示,国家体育总局和各地共同建设的“三工程”项目数量和投资金额逐年提高。这充分说明“三工程”建设力度逐年加大,获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第四,关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是将学校体育资源与社会共享,满足公民体育健身需求的有效举措。2006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提出,在全国7个省市的100所中小学试行场馆开放工作。并于同年出台了《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的管理办法。经过7年的实践逐步完善了相关开放的具体办法,初步形成了相关的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可见,公共体育设施是体育事业发展重要的载体和依托。我国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一项重点工作,就是要“加强城乡基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
公共体育设施短缺成为制约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公共体育场地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是我国公共体育设施总体的表现。具体存在的问题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我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倾向于大型的体育场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把大型体育场馆作为城市形象工程,看作是城市的标志性建筑。这类体育场馆一般为室外的体育中心和综合性的室内体育馆。通常情况下,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具有占地面积大、建设费用高和以竞技性为主等特点,同时,赛后大型场馆的管理与再利用一直是世界各国所“头痛”的事情。正是由于大型场馆的维护费用高昂性、功能竞技性和管理经营的高难度性使得这种大型体育场馆几乎无法服务于普通公民,造成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数量不足。第二,社区公共体育设施严重缺乏。依据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与规律,体育场馆一般包括竞技型、社会型和社区型,通常三者建设数量的比例关系由少到多排序是竞技性—社会型—社区型,占有的比例最多的是社区型,因为社区型的体育设施是满足社会人口比例最多的普通大众的体育健身需求。而我国的体育设施建设数量的比例关系由少到多的排序恰好与国外相反,这种不合理的体育设施类型的建设布局状况导致了社区体育设施的缺乏。第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的布局不合理。目前,发达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布局的研究集中在职业俱乐部体育场馆布局及社区体育设施规划等方面。体育设施建设布局的理论研究也处于领先水平。“中心地理论”及由它扩展形成的“点—轴系统理论”、“网络开发理论”在许多国家的城市体育设施建设中发挥了理论指导作用。目前我国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布局缺乏相关的理论作为支撑,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布局缺乏整体性:一方面造成体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条块分割现象较为严重,另一方面体育设施资源浪费的现状触目惊心。
五、结论与建议
1.结论
公共体育设施作为全民健身的重要载体,深受公众的了解,并被公众认可。它对提高健康意识和体育参与意识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并且感染着“亲友团队”,从而有效地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公共体育设施是宣传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的有利“阵地”;公共体育设施是体育产业重要的一个行业分支,对社会就业有着积极作用;公共体育设施通过对城市知名度等方面的影响推动着城市综合素质的提高。综上所述,公共体育设施对社会诸多方面的影响与作用恰恰反映了公共体育设施的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是公共体育设施的“生命线”。通过《体育事业统计年鉴》中公共体育设施收支结余指标的分析可以充分说明,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对健身休闲群体消费需求的刺激作用;国家审计署办公厅对北京奥运会财务收支和奥运场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公共体育设施对城市体育产业及其他产业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商业广告的运作是公共体育设施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同时,公共体育设施出让冠名权是其广告商业价值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2.建议
基于公共体育设施明显改善的现状,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深入落实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处理好大型体育场馆事前的功能设计与赛后的运营管理之间的关系;借鉴经济地理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布局。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体育设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体育事业统计年鉴[M].北京: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2010.
[2]审计署办公厅.2009年第8号:“北京奥运会财务收支和奥运场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EB/OL].http://www.audit.gov.cn.
[3]于敬凤,孙岩,陈元欣.综合性大型体育赛事场馆设施广告发布权的开发[J].体育科研,2008,(4):21-24.
[4]郭五一,万京一,丁峰.我国奥运场馆冠名权开发构想[J].体育文化导刊,2008,(6):61-63.
[5]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EB/OL].http://wenku. baidu.com/view.
[6]国家体育总局.改革开放30年的中国体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8.12.
(责任编辑:王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