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洪良
〔摘要〕蒂布特模型是关于通过用脚投票和辖区竞争来保证地方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理论。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也是社区或城镇形成的过程。其中,居民的偏好显示机制和地方政府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理解当前的新城镇化政策是有所启发的。通过分析蒂布特模型的城市版本和区域版本,我们阐释了劳动力迁移的条件,探讨了中国城镇化的瓶颈和新城镇化的政策取向。
〔关键词〕蒂布特模型;新城镇化;用脚投票
中图分类号:F29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13)06006905
在中共十八大会议上,李克强提出“新四化”发展战略,即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
现代化。其中,城镇化被称为新城镇化,这主要是区别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费孝通提出的城镇化战略。本文拟从蒂布特模型的视角阐释由市场机制主导的城镇化的作用机理,以期对当前新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推进有所启发。
一、城镇化发展战略:历史脉络
1983年费孝通对江苏南部的小城镇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发表了一系列调研报告。这些报告主要以小城镇为对象,揭示了农村家庭副业的发展和乡镇企业的兴起对小城镇发展的带动作用,以及小城镇对农村经济的反哺效应和乡镇企业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蓄水池”的作用,认为小城镇建设是发展农村经济和解决人口出路的一个大问题。因此,有学者将其归结为小城镇发展战略。城镇化也由此成为官方用语。城镇化与城市化语义基本相同,只是前者特别强调了小城镇的发展。
小城镇发展战略的提出是有其特殊历史背景的。1978年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率先起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取代“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制度变迁导致了农村区域经济的复苏,特别是农副业的迅猛发展,城镇与乡镇之间经贸联系日益紧密,小城镇作为农村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作用逐渐体现出来。此时,乡镇工业利用各种独特的优势(如社队集体经济基础、经商传统下的原始积累和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等)在宽松的市场环境中蓬勃发展起来,吸纳了大量从农业部门游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带动了小城镇经济的全面复苏。
同期,由于历史包袱和体制约束,大中城市的国有企业改革进程较为缓慢,集体和私营企业发展也缺乏乡镇企业所具有的政府扶植和劳动力充足等优势,因此,大中城市无法发挥出集聚经济效应。鉴于当时城乡人口呈现出“中间细、两头粗”的不合理分布,费孝通认为:“要下活人口这盘棋,必须做活两个眼:一是发展小城镇;一是缩减地域间的差距,加强人口流动,化密为稀。”\[1\]
发展小城镇无疑是费孝通的政策主张。但费孝通并未停留在江苏南部小城镇发展机理的微型分析上,而是将小城镇研究向两个方向推进:一是横向扩展,即由长江三角洲小城镇的实地调查发展到全国性的比较研究;一是纵向研究,即对大中城市与小城镇整个城市体系协调发展的综合研究。尽管研究视角和考察范围不断扩展,但费孝通对小城镇研究的核心思想是一贯的:市场经济(当时称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决定城市兴衰的关键因素;消除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制度因素应该是政府的主要政策取向;城市产业的发展,与之契合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以及城乡之间和城市之间的分工协作,是推动城市化的原始动力。
对于这一思想精髓,后续的理论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是有认识误区的。首先在理论界,大城市论的倡导者对费孝通的小城镇发展论提出质疑。单纯从理论的角度,大城市的聚集经济效应和规模经济效益确实是中小城镇所无法比拟的。但基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和城乡人口分布状况,优先发展小城镇无疑是最现实、最有效率的发展路径。关键问题是:不论是大城市化,还是小城镇化,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自下而上地推进城市化应该是基本的政策取向。其次在实践领域,小城镇发展战略却走入误区。具体表现是:过度重视行政建制的改变(即撤乡设镇)导致建制镇数量过度膨胀,使城镇作为居民聚居点的质量下降。这种自上而下的城镇化并不符合费孝通小城镇化理论的核心思想。
出于对人为城市化政策误区和地方政府锦标赛行为扭曲的担忧,当李克强提出新城镇化发展战略时,学者们指出城市化应该是“人的城市化”,是“自然的历史进程”,而不是摊大饼式的“人为造城”\[2\]。下文将全面分析一个强调依靠市场机制实现城市化的模型——蒂布特模型。通过这个模型的扩展,我们将分析当前中国制约城市化的瓶颈。
二、蒂布特模型:城市与区域视角
阐释城镇化机理的模型大多集中于发展经济学。而城市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中的蒂布特模型提供了另外一种分析视角。1956年蒂布特在《一个关于地方支出的纯理论》中指出,对于地方政府,用脚投票是居民显示其真实偏好的机制,因此,在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上可能存在“市场解”。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也就是社区或城镇形成的过程。
蒂布特模型描述了这样一个理想世界:人口可以流动,存在充足的潜在或现存社区,这些社区提供不同的公共产品束以使居民能够通过无成本的迁移选择提供最好的公共产品和税收组合的社区,并且通过这一过程显示出他们对公共产品的真实偏好。其均衡是:居民们在社区间的分布建立在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这一基础上,每个居民获得他自己最想要的“公共服务—税收”组合。
蒂布特把地方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进行了比较。他认为:“正如可以将消费者视为进入私人市场去购买价格既定的产品一样,我们也可以将其视为进入社区去购买那些价格(即税收)既定的社区服务。两种情形下,消费者都是在进行市场交易。在空间经济中,消费者不可避免地要显示其偏好。空间流动使得地方公共产品成为私人市场上旅行购物的对应物。”\[3\]从需求角度,自由迁移可以保证居民搜索到最适合其偏好的社区。从供给角度,蒂布特指出:“在生产方面,假定要么由于城市管理者的高效率,要么由于存在来自其他社区的竞争,社区被迫将成本降到最低值。”\[3\]总之,居民的偏好显示机制和地方政府的激励约束机制决定了地方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也决定了社区的形成。在这里,地方政府是一种准市场主体。
蒂布特模型只是一个城市模型。居民拥有相对完全信息、迁移成本近似为零和不必考虑就业因素等,这些都是城市内部各个社区之间迁移的特征。蒂布特模型可以由城市版本扩展为区域版本,需要对假设做以下修改:(1)假设居民工作和生活都在同一个辖区,收入由每个辖区的特征和区位内生地决定。(2)地方政府不能控制辖区规模使之达到人均成本曲线最低点。辖区间的次优迁移可能发生。(3)引入土地和住宅市场。辖区规模是固定的或土地供给是缺乏弹性的,地方公共产品供给所产生的财政剩余将资本化入土地或住宅价值\[4\]。区域模型中的辖区不再是城市内部的社区,而是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城镇。引入区域因素后,蒂布特模型由微观城市理论转化为宏观区域理论;蒂布特迁移也由此分为两阶段选择:第一阶段是选择城镇,第二阶段是选择社区。这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两种选择。
对于城镇之间的迁移,格雷瑟等构造了一个包含城市住宅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迁移决定关系式:Wi+Ci=Ri+U-。格雷瑟等假设经济系统由许多城市构成,每个城市用i表示;劳动力是同质性的。由于均衡时劳动力在每个城市居住都是无差异的,所以劳动力在任何城市都能获得一个保留效用U-,即劳动力选择不流动时所能达到的最高效用水平,等于Wi+Ci-Ri,其中,Wi代表工资水平,Ci代表城市舒适度(amenity),Ri代表居住成本。平均交通成本忽略不计\[5\]。郑思齐等将格雷瑟均衡关系式中的Wi+Ci概括为城市价值,即城市经济发展质量或经济增长潜力与城市生活质量之和;认为城市住宅价格水平取决于其经济实力和生活质量之和,亦即城市价值;具有较高城市价值的城市,将吸引大量外来居民迁入,进而推升城市住宅价格。当住宅价格上升所导致的居住成本增至足以抵消城市价值优势时,达到了市场的均衡状态\[6\]。蒂布特模型的城市版本和区域版本揭示了城市化同一过程不同阶段的选择机理,将二者结合起来即可构成一个城市化进程的完整场景。
三、当前中国城市化的瓶颈
蒂布特模型强调用脚投票的作用,把地方政府视为准市场主体,把地方公共产品供给视为近似完全竞争的市场过程。这与吴敬琏和周其仁等学者市场化取向的观点是一致的。然而,单纯的市场机制并不能完全保证城市化的有效推进。由于市场失灵和地方政府失灵,当前中国城市化存在着一定的瓶颈。
中国城市化瓶颈的表现之一——民工荒的出现。城市劳动力市场中农民工短缺现象最早出现于2002年。2010年以来的民工荒由东部地区蔓延到中西部地区,由季节性转变为全年性,由技工短缺转变为技工和普工同时短缺。
民工荒的成因错综复杂。工资待遇偏低是造成民工荒的重要因素之一。从表1可以看出,2002—2009年农民工工资占城镇职工工资的比重从63.7%降至51.9%,农民工工资增幅也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工资增幅(2004年是由于民工荒而使农民工工资出现较大增幅)。农民工各项待遇也得不到应有保障。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和2011年发布的两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44小时的农民工仍高达84.5%,住宿餐饮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均在60小时左右;外出受雇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8%,但仍有一半以上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建筑业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占73.6%;2011年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总体较低,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3.9%、23.6%、16.7%、8%和5.6% \[7-8\]。
与工资待遇偏低相对应的是城市生活成本偏高。不同于农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城市中衣食住行都需要一定支出。2009年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开展的一项针对广州市番禹区大岗镇362名农民工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在城镇打工年均收入为16 956元,年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2 045元(含房租2 415元),加上子女教育费用2 573元,农民工年均总支出为14 618元,所以年均储蓄仅为2 338元\[9\]。此外,农民工主要是租赁住宅,对住宅消费具有一定的需求刚性。近年来,城市住宅租赁价格指数持续增长,特别是北京和上海等大城市在经过2009年小幅回落之后2010年住宅租赁价格指数均出现大幅增长,如图1所示。
根据格雷瑟的劳动力迁移均衡关系式,如果城市舒适度不变,而工资水平的增长不足以抵消居住成本的提高,那么农民工的城市保留效用将会降低。为什么仍然有60%以上农民工倾向于选择大中城市,而不是生活成本较低的小城镇呢?这主要是因为相对小城镇而言,大中城市劳动分工较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就业机会较大。因此,多数农民工以降低舒适度为代价换取留在大城市的机会。
中国城市化瓶颈的表现之二——城中村等农民工聚居区的存在。城中村只是一个代表,简易工棚、地下室、棚户区和破旧老城区等也都是外来人口的聚居地。
郑思齐等在2008年开展的北京城中村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占城中村居民的85%以上。城中村社区普遍缺乏统一规划,建筑密度大,人口拥挤,环境脏乱,道路狭窄,设施配套不全。城中村人均使用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的住户占40%,九成以上的住房缺乏独立厕所和厨房;在过去半年里该社区发生案件的比重达81%,其中1/4的案件涉及人身伤害和死亡。同时,农民工群体无法享受城市的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缺乏就业信息和培训机会,无法融入城市社会关系网络。几乎所有农民工都没有得到过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培训,没有各类保险,子女大多留在老家,少数被带到北京的子女只能就读民工学校;42%的居民感觉被“城里人”歧视,对“社会上的人”不信任的比重占63%\[10\]。上海、杭州和广州等大城市也都存在类似情况。
城中村的存在意味着蒂布特模型中群分效应(sorting)的发生。这是蒂布特模型城市版本的选择,即选择穷人社区还是富人社区。当农民工工资水平的增长不足以抵消生活成本的提高时,农民工也可以继续留在大城市,但只能聚居于居住条件和公共服务较差的社区,以此降低居住成本。然而居住成本节省将导致城市舒适度的降低,所以格雷瑟均衡关系式仍然可能无法平衡。对上述现象的一种解释是农民工在大城市只是为了赚钱,而不谋求长期居留,因此,他们可以忽略城市舒适度的降低。这种“半城市化”或“伪城市化”现象意味着中国城市化质量存在一定缺陷。
四、新城镇化发展战略:政策取向
鉴于以上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新城镇化政策的总体定位应该是化解当前中国城市化的瓶颈,促进城市化质量和水平的同步提高。
新城镇化的政策取向之一——立足于解决大中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瓶颈,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提高城市化的质量和效率。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大中城市的集聚经济效应逐渐体现出来,具有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的大中城市在国民经济和国际分工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大中城市的价值不仅体现在生产意义上,也体现在消费价值、生活品质和居住舒适度上。据统计,60%以上的农民工选择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而且主要选择东部沿海的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等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按照蒂布特模型,这表明居民用脚投票显示其对东部大中城市的偏好。在这种形势下,中央政府应该关注大中城市的发展问题,致力于消除影响大中城市发展的制约因素,使之有更强的能力吸纳农民工,满足农民工追求高品质生活的偏好;而不是单纯从解决农村问题出发,不分主次地推动小城镇发展。
新城镇化的政策取向之二——弥补市场失灵和地方政府失灵。农民工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地方政府改善农民工福利的财政支出将对其他城市产生正的外部性,进而导致相应财政支出的不足。和城市原居民相比,作为迁入者的农民工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缺乏长期而持续的积累,而且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能力通过购置住宅来支付城市“俱乐部”的门票成本,因此,地方政府缺乏相应的意愿为外来移民提供足够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特别在晋升锦标赛的激励下,地方官员主要关注地方GDP的增长和短期的政治业绩,而不会重视农民工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城市发展的长期效益。市场主体也具有类似的行为倾向。中央政府的参与就是要纠正市场失灵和地方政府失灵,与市场主体和地方官员之间通过激励相容机制形成新的分工合作关系。
新城镇化的政策取向之三——抓住重点,谋求长远,兼顾效率与公平。中央政府要着眼长远发展,抓住关键环节,兼顾效率与公平,侧重规划和引导,促使蒂布特模型所揭示的偏好显示和辖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
(1)交通。集聚经济效应是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新城镇化政策应致力于推动具有集聚效应的大城市群发展,通过改善交通设施来引导大城市群中不同层级城市的产业分工合作。随着交通设施的改善、空间距离的缩减和运输成本的降低,区域经济聚集和产业结构优化将会自发地形成。农民工的选择将会趋于多样化,既可以选择大中城市,也可以选择大城市群中的中小城镇。
(2)居住环境。社会资源(如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都是有形或无形地附着在区位之上。社会环境主要通过社会互动机制发挥作用。作为社会互动的对象,邻里的状况会通过“同群效应”(peer effect)直接影响劳动力的技能、信息和社会机会。因此,中央政府应该通过激励相容机制促使地方政府以低廉的租金提供充足的廉租房资源,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同时提供充足而优质的教育、医疗和治安等公共产品和服务,解决就学难、看病难和犯罪率高等问题,提高农民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3)职业培训。从长期看,工资水平的提高取决于人力资本的积累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力资本一方面要在劳动实践中通过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积累,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职业培训或学历教育等方式获得。中央政府应该激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加大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投入,同时借助职业资格评定、职业技术比赛等制度和技能人才落户政策激励农民工参与各类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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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