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松
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从世景到人心大转型的30年,那些带有鲜明时代烙印的新语词、流行语词、语录、民谣、顺口溜等,浓缩了一个民族的心灵历程,折射出一幅鲜活的改革图景。
“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
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文中记载:
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
2003年6月9日,孙志刚案宣判后,孙志刚的父亲孙六松在庭外对新华社记者说:“志刚已经死了,希望我们国家再也不要出新的孙志刚了,希望我儿子这么一个血的惨案能推动法制建设,改变收容遣送现状,让更多有孩子出门在外打工的父母能够在家安心。”
2009年2月28日,《新华时评:看守所何时不再“躲猫猫”》中说:
李荞明24岁的年轻生命在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内戛然而止,人们希望他的死能像孙志刚之死一样,不仅让各地的看守所引以为戒,也能推动相关制度的改革,至少应当对看守所进行一番严厉整肃,在现行的制度框架内真正实行严格管理,不再让各项管理措施“躲猫猫”。
公民建议书
2003年5月14日,一份“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第90条第2款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认为国务院1982年5月12日颁布的,至今仍在适用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与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相抵触,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许志永(法学博士,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
滕彪(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俞江(法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5月23日,又有贺卫方、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5位学者同样以中国公民的名义,再次联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孙志刚案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
6月20日,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381号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自当年8月1日起施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为什么中国人在自己的祖国只能暂住?!”
孙志刚事件引发关于暂住、收容制度的讨论,多家媒体提到这一说法。
2006年12月,10名河南律师把一份建议书寄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建议书明确提出,“全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应予审查撤销”。
此时,初到北京的外地人,被人告诫去办暂住证时往往会听到一句:“小心把你送到昌平筛沙子。”
其后,一些地方用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制度的消息,一些本已取消暂住证的地方又恢复这一制度的消息,杂交而来。“为什么中国人在自己的祖国只能暂住”的问题,仍不断有人提起。
“别人把我叫卖肉娃呢,我长大可不想像爸爸那样卖肉,我要考大学!”
2003年,“北大才子卖猪肉”新闻事件主角陆步轩的女儿对记者说。
“现在中国仇穷仇得有些变态,几乎没有正义和良知;同时崇富也崇得有些变态,只要能富就是杀人放火也在所不惜。”
2003年9月,福布斯全球CEO论坛在上海举行,搜狐CEO张朝阳在论坛上说。
与此同时,“富人原罪”“仇富”成为舆论热点。2003年3月的“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要保护富人的安全,《观察与思考》上出现了题为《中国富人的安全谁来保障?富人也是弱势群体》的文章。
后来,又有人说:“原罪”和“仇富”都是假命题。
“有人抱怨中国的官越来越不好当,这是好事。现在不是不好当,而是太好当了!”
2003年,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全国人大研究室特约研究员杜刚建说。他认为卫生部和北京市的主要负责人防止“非典”不力被免职具有警戒意义。
“他们在骗你。”
1999年,老医生桂希恩在河南驻马店文楼村发现,当地因非法采血卖血导致艾滋病蔓延,但当地政府百般掩盖事实,并阻挠各界对艾滋病病人的救助。当年10月,桂希恩给中央领导写信,“我担心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一个比血吸虫病更可怕的瘟神已经来到这个地区”。中央政府派人调查。艾滋病蔓延现象渐为国人所知。
2003年12月,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回见防艾斗士高耀洁医生,吴仪说,“有人告诉我,中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是吸毒传播和性传播。”高耀洁说:“他们在骗你。”
2004年2月,国务院防止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立,吴仪挂帅。
多年来,高耀洁个人投入上百万,致力于艾滋病调查、防艾宣传,遭遇重重阻力。
2007年,80高龄的高耀洁对记者说:“你们记者写我没有意思,要写,就把这些骗子都写出来,这些吃艾滋饭、发艾滋财的骗子,还有那些还在组织农民卖血的。要是我死了,你們不要写我,多揭发那些骗子、血头!”“我感到悲观,许多人还在说假话,这是全民族的悲哀、国家的灾难,我不敢想未来是怎样的。”
“不要撒谎;不要说‘无可奉告;不要说‘对不起‘这件事情尚未证明;不要不负责任。”
2003年10月,四川省对59位省直属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和21市州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的发言行为进行了规范。《四川省省级部门新闻发言人手册》对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日常交往礼节等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要求新闻发言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应把握十二个“要”:要告诉事实;要真实准确;要敢于纠正自己的错误;要以开放的姿态与媒体打交道;要不厌其烦地回记者的电话或留言;要有幽默感等。还有六个“不要”:不要撒谎;不要说“无可奉告”;不要说“对不起”“这件事情尚未证明”;不要不负责任等。
《手册》还规定:新闻发言人,男士一般着正装,发布新闻时讲普通话。
“这没影儿的事儿,他倒好,嚷嚷得满世界都知道了,让洋人骂咱们都是一帮贪赃枉法的人,让海外的革命党有了谋反的口实!听说他自诩敢讲真话,可真话也得看怎么说!有的可以在大庭广众下讲,有的只能关起门在家里说,内外有别嘛!朝廷养了他们这种咬人的狗,可咬谁不咬谁,让他咬几口,要听主人的使唤!不听使唤就乱咬,还狂吠得四邻皆知,没了我的面子,也没了大清的面子,你们说,这种人还留得么?”
2003年,电视连续剧《走向共和》在央视播出,引发热潮。此为其中一集慈禧的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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