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雷
【摘要】“意象”是构成诗歌的具体元件,在诗歌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诗人们在进行诗歌创作过程中,总会精挑细选,选择恰当、合理又别具深意的意象来组建自己的诗歌。在西方的诗歌创作中,诗人们借助于花卉来表达情感、志向或理想的例子比比皆是。而玫瑰在众多花卉之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个出现频率较高的文学意象,得到诗人们的青睐,同时也获得了西方广大读者的普遍认同与接受,甚至已经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玫瑰文化。这一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巧合或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文化内涵。
【关键词】外国诗歌;玫瑰;意象
引言
纵观古今中外的诗歌创作,纷繁众多的“意象”在诗歌中并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图像式的呈现,诗人们所追求的意象是一种刹那间表现出理性和感性交织的复杂集合体。而对于意象的选择和驾驭,也是检验诗人创造力的重要标志。因此,对于诗歌来说,意象的选择就变得尤为重要,因为意象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它不仅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情感,同时还表现出隐藏在其背后所蕴藏的文化内涵。
在中外许多作品中,诗人们对于花卉意象的选择和运用是比较广泛的,尤其是对于玫瑰意象的运用。但是相比较来看,西方文学作品中出现玫瑰意象的诗歌,其数量远远大于中国,以致于已经形成一道独特的文化风景线。而玫瑰意象在西方世界的流行,也成为一个值得学术界关注的问题和现象。对外国诗歌中的玫瑰意象进行整理与研究,可以透析西方诗人在诗歌中创作过程中对玫瑰意象的攫取,同时对于考察西方审美文化特性、审美情趣以及中西方审美文化差异等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
在中西方的文学作品中,特别是诗歌作品中,诗人们常常把源自大自然的花的形象作为其抒情和吟咏的对象,花的形象在是诗歌中占据了重要而又特别的地位。在西方诗人的诗作中,玫瑰、水仙、紫罗兰、百合、风信子、睡莲等花卉都成为其审美的意象,在诗歌中绽放出别样的姿态和色彩。可以说,诗作中花的形象承载和体现出了西方人那不同于东方的的审美特点和独具风格和特色的人文精神。玫瑰花以其花的语言和姿态,在形色之间诠释出了西方人独特、鲜明的审美情趣和审美品格。
植物学家证明,中国是玫瑰的原产地之一。玫瑰虽然产于中国,但是在中国的文学创作中,却并没有受到很高的待遇。在中国古代文学中,虽有诗人曾在咏叹过玫瑰,但是这与西方诗歌中玫瑰意象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却有很大的差异。西方诗人们笔下的玫瑰花,因其在诗歌中所象征的诗人丰富、复杂的情感世界和迥然不同的审美价值取向,玫瑰意象表达出的不同情感和象征意义,从某种程度上说,已经使其成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符号。诗人们通过玫瑰意象所传达出的正是一种鲜明、独具特色、不同东方的文化心理和审美意识。玫瑰色彩鲜艳,有浓郁扑鼻的香气,花形大而饱满,花繁叶盛,并且枝上还带有尖刺,给人一种较强的感官上的美感和冲击力。玫瑰不论是从审美观念还是审美需求都迎合和满足了西方人的品味。
从西方的美学观念来看,从古希腊时期起的美学就认为美在于物体的形式,亚里士多德曾表述过:“一个有生命的东西或是任何由各部分组成的整体,如果要显得美,就不仅要在各部分的安排上见出秩序,而且还要有一定的提及大小,因为美就在于体积的大小和秩序。”[1]古罗马的美学家西塞罗,其著名的美学论断“物体部分的一种妥当的安排,配合到一种悦目的颜色上去就叫做美”,也对美做出了自己的评判。中世纪的美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定义“美属于形式的范畴”,并提出构成美的三个要素:完整、和谐、鲜明。17世纪英国的诺尔兹认为“美是每一事物的中心形式,自然最普通的形式,就是最美的形式”。[2]克罗齐认为“美即直接即表现”。从以上引述可以看出,西方人对于审美偏重于注重于形式或者说直觉,他们强调事物的外在形式所带给人的一种感官上的刺激和美感,其实这所表现出的是西方人那种开放、外向的心态,而其对审美所要求和涉及到的特征亦符合其心态特征。玫瑰花形饱满,摇曳多姿,颜色艳丽,夺人眼球,并且带有刺,同时还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气,尤其是红玫瑰,因其颜色更是使其常与热情、欲望相联系。所以玫瑰意象丰富、多重的象征和内涵,使其在诗歌作品中有独特的地位,在西方文化中更可谓是独领风骚。
二
玫瑰经常与百合一起出现在《圣经》当中,以此象征和赞美女性娇柔、妩媚的容貌和温柔、善良的内心,这也是西方世界为什么将玫瑰与美丽或者说爱情联系在一起。在西方文学中,以玫瑰意象来比喻女性,最早是13世纪法国的纪尧姆·德·洛里斯其长篇梦幻体诗歌《玫瑰传奇》,诗人以玫瑰作为载体,用玫瑰象征贵妇人,表达了对女性的赞美和对爱情的向往。此后,西方诗人们纷纷都以玫瑰传情,在诗作中点染一段玫瑰情缘。18世纪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一朵红红的玫瑰》以玫瑰象征爱情,这首诗作也成了其本人的爱情名篇。西方世界对于女性美的关注常常更注重其外表的风姿、所散发出来的如火般的热情和撩动人心的妩媚性感。
如歌德的诗:
少年看见红玫瑰,原野上的玫瑰。
多美娇艳,多么美丽,
急忙着上前看仔细,
心中暗暗赞美
少年说我摘你回去,原野上的玫瑰,
玫瑰说我刺疼你,使你永远不忘记,
玫瑰说我决不答应你。
粗暴的少年动手摘,原野上的玫瑰,玫瑰刺伤他的手,
使他痛苦又叹息,
玫瑰终于摧残了。[3]
然而在普希金的诗作中,玫瑰却不能对夜莺热情的恋歌做出同样的反响,爱情不再是热烈而又炽热的,诗中的夜莺和玫瑰,只能说有爱却没有情。这何尝不是一种对美人、对爱情的惋惜和渴慕?诗中写道:
静悄悄的花園里春意盎然,夜色冥冥,
东方的夜莺在复试着玫花儿啭鸣。
但可爱的花儿既无感觉,也不曾留心,
只在恋歌的赞颂中摇曳着沉入梦境。
你不也是这样歌唱者冷冰冰的美人?
啊,诗人,醒醒吧,你在将什么苦苦追寻?
他没有倾听,也不会感受诗人的心声;
你瞧,她美艳如花;你呼唤,却没有反应。[4]
玫瑰在西方同时还是高贵和有品味的象征,有花中之花,花中之王之称。自18世纪后期开始,原产于中国的珍稀玫瑰品种被引进了欧洲,进入到王公贵族的后花园中。在园艺中玫瑰有着比其他花卉更为高贵、更引人关注的地位。而玫瑰的这一意象特征这也被诗人们写进他们的诗作中。意象派诗人希尔达·杜立特尔有一首著名的诗《海上玫瑰》,诗中的玫瑰:
饱受蹂躏,花瓣稀少,瘦削的花朵,单薄......那芬芳的玫瑰,能摘下这样辛辣的,凝于一片叶子的香气?[5]
希尔达·杜立特爾的这首诗作改编自著名的古希腊悲剧诗人欧里庇得斯的诗剧,理解诗中玫瑰意象所蕴含的深意,要从欧氏的诗剧入手。海上玫瑰这一意象指的其实是阿伽门农的女儿——伊芙吉尼亚,为了能够平息海上的狂风大浪顺利出海,阿伽门农满足了预言家的要求,把自己的长女伊芙吉尼亚当作祭品给杀了,诗中海上的玫瑰就象征着伊芙吉尼亚的美丽与高贵。而作为18世纪浪漫主义诗歌的先驱,布莱克的诗歌更具有神秘象征主义倾向,因此他诗作中的玫瑰意象也便有了不一样的风情,其诗作《病玫瑰》:
啊,玫瑰,你病了!
那在咆哮的风雨中
穿梭于暗夜的
隐身的蠕虫
找到了你那
殷虹的欢娱之床;
他那暗黑的秘爱
摧毁了你的生命。[6]
一直以来,布莱克的这首《病玫瑰》都被解读成是暴风雨夜里一朵玫瑰遭遇害虫侵袭而生病夭折的小诗。其实,在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的《病玫瑰》中,玫瑰这一意象,可被理解成是暗指“女性的美”、“爱情”或是一种“感官上的快感”。笔者认为,在这首诗中的玫瑰,既是一种情欲的象征,同时又可被解读为暗涵着一种神秘色彩的宗教符号。
玫瑰在西方世界受到追捧与西方人商业社会的外向性文化有着紧密而又直接的关联。从色彩学理论上来讲,对于某种颜色具有特殊的喜爱或偏好,说明这一定与某些重要的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有关。更进一步说,在进行色彩选择的同时,人们的某些社会习惯都有可能被牵扯进去。古希腊时期传承下来的酒神精神可以说在在西方文化中有着很深的浸透和影响,这种精神所提倡和教导人们的就是一种高扬生命的姿态,是热烈、欢愉的狂欢精神。同时,在西方人的性格特点中,他们崇尚的是个人自由和个性的发展,在西方人身上体现出一种鲜明的个人英雄主义,个人冒险主义和个人享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西方人所追求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以享乐为目的的一种用于探索、冒险、敢于尝试的较东方人更加外放的人生体验。
歌德在《色彩论》中认为,红色是积极的(或主动的)色彩,主动的色彩能够产生一种积极的、有生命力的和努力进取的态度,红色能够表现出耨中崇高性,尊严性和严肃性。[7]抽象派美学家康定斯基也指出:“任何色彩中也找不到红色中国红色那种刚烈的热力。”所以,红玫瑰在文学艺术创作或者是社会生活中所代表或者说象征的还可以理解为激情、进取、成功、胜利等意义。
西方人有着强烈的用于冒险的精神。在他们的生命历程中,占有欲、进取心、好胜心、征服欲、贪婪欲等构成了他们生命的主要内核。加之西方社会自早便是商业型的经济和模式,其发展的方式和理念都是偏外向的和更加开放的,西方人一直所认同的观点是向外扩张,然而在向外扩张拓展的过程中,要克服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和经历各种充满刺激的挑战,成功和胜利总会少不了一种血腥味。而玫瑰在这一点上又恰好迎合了西方人寻求刺激和积极进取、勇于奋斗、敢于冒险的心理。正如16世纪英国诗人埃蒙特斯宾塞《玫瑰多美呵》中所写:
玫瑰多美呵,可每一朵都长着刺,杜松多美呵,可枝桠锐利,野蔷薇多美呵,可刺能刺入肌体。枞树多闰呵,可枝杆粗厉,......凡是唾手可得的东西,人们都有弃之脚下,我何不忍受细微的苦痛,最终去换取乐趣无穷。[8]
同时还有丘特切夫《山谷里的雪灿烂耀目》:
山谷里的雪灿烂耀目,但积雪会融化而不见,春天的禾苗布满山谷,但它闪耀不久,也就凋残。然而,是什么在那雪山顶峰永远光灿而不衰落?啊,那是由找下所播的中,至今还鲜艳的玫瑰!......[9]
结语
在西方文学中,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不同的诗人对玫瑰意象都有着自己的不同的象征言语和象征书写。“波斯诗人把玫瑰作为生活的生灵来思考,中世纪的诗人——则将之作为爱与美的象征。普希金的玫瑰——此乃生长于花茎上的美丽花朵。迈可夫的玫瑰——已是一种装饰,一种点缀,在维来切斯拉夫·伊万诺夫的诗中——玫瑰成了神秘的价值。[10]同样都以玫瑰为意象,英国著名诗人彭斯把自己爱恋的人比做一朵红红的玫瑰,克里斯蒂娜罗塞蒂则把心中的玫瑰“献给萌发的青春”,德米特里耶夫却在一首无题诗中借用玫瑰暗喻“红颜薄命”。挪威著名诗人罗弗尔雅各布的诗作《玫瑰——玫瑰》至今已被译成20多种文字,在世界范围内流行,这首诗中的了玫瑰意象涵盖了丰富的象征意义。由此可见,不同的诗人,不同的角度,便会产生不同的玫瑰意象的书写,玫瑰则被赋予了不同的文化内涵。从对玫瑰这一诗歌意象的研究中,对于考察西方审美文化特性、审美情趣以及中西方审美文化差异等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注释:
[1][希腊]亚里士多德著,罗念生译.诗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47.
[2]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西方美学家论美与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93.
[3]杨武能编译.野玫瑰—歌德抒情诗咀华[M].山西:北岳文艺出版社,1989:176
[4][俄]普希金著,汪剑钊译:普希金抒情诗选[M].北京:中华书局,2005:187.
[5][英]彼得·琼斯编,裘小龙译.意象派诗选[M].江西:漓江出版社,1985:34.
[6][7][美]鲁道夫·阿恩海姆著,滕守尧,朱疆源译.艺术与视知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469.
[8]王佐良等编著.英国文学名篇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245.
[9]查良铮编译.丘特洛夫诗选[M].北京:外文出版社,1985:172.
[10]转引自周启超.白银时代俄罗斯文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