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锦萍
国外成熟的慈善组织都会有明确的规划,但是我们的公益组织不是这样的,我们是筹得越多越好,但如果大家把善款都给壹基金,就把壹基金给害死了,因为机构本身没有这样的执行能力,一定会出大事。
雅安地震中,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个媒体现象是,民间慈善组织壹基金在募集捐款方面,比中国红十字会的效率要高——在中国红十字会仅募集几万元之时,壹基金已然募集几百万。这一度让媒体看做是汶川地震五年来,民众对慈善信任选择方面交出的答卷。
事实上,这是被制造出来的一个公众话题。因为如果比较壹基金和中国红十字会的话,中国红十字会的募款渠道比壹基金多很多,如果比较一下4月24日的数据,壹基金共募集115万人次1.4885亿元,而中国红十字会则收到捐款3.8952亿元。所以媒体在做这方面报道的时候,引用数据最好去机构的官方网站上查看核实,否则真的会误导公众。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如何看待捐款数额的问题。
我们对捐款数额很关注,但很少去关注这个捐款是怎么构成的,比如国企、民企、外企以及个人的捐款各占多少百分比。
其实,看一个公募慈善组织有没有公信力,看的不是大型捐赠有多少,而是看来自于不特定公众的个人捐款有多少。公众的小额捐款占的比例越大,说明这个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越高。在这个上面,壹基金确实占了优势。
我没有做调查,但从网络上的舆情分析来看,壹基金的确有很大的优势,这说明壹基金的公信力是很强的。我们可以想一想,这里的原因是什么?
此外,对于慈善组织来说,不是简单地获得不特定公众的捐款越多越好,因为善款本身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
国外成熟的慈善组织都会有明确的规划,今年要干什么,需要筹多少款,它会根据它的人员配比以及项目策划来确定具体筹款的数额,筹到这个数额就不会再筹了,因为机构需要预算平衡。
但是我们的公益组织不是这样的,我们是筹得越多越好,但如果大家把善款都给壹基金,就把壹基金给害死了,因为机构本身没有这样的执行能力,一定会出大事。
汶川地震时,王石担任董事长的万科集团第一时间捐出200万,却广受质疑,反而很多国企老总纷纷在募捐晚会上临时增加多少多少万的捐款。
其实王石当时很冤,因为万科是一个现代治理结构,作为董事长的王石就那么点权限,这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国外有些很有意思的捐款案例,董事会刚做完捐赠决议,股东把董事会给告了,说董事会捐赠额过多,影响了我的分红权利,董事会的决议常被法院判决为无效。
上市民企如此,国企的捐赠是更要受到严格控制。我国的国有企业有几种形式,国有独资企业、国家控股企业以及国家参股企业,一般讲的国企是指前两类。这类公司能不能捐赠?捐赠还是可以的,但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因为在理论上国企产权并不属于国企老总或员工,而是属于全民所有的。我们国企现在这方面的规定主要通过国资委来管理的,有些地方国资委已经开始发文做规定。
事业单位的捐款就更不行了。事业单位现在分成三类,国家全额拨款的,部分拨款、部分自筹的,以及自负盈亏的。如果事业单位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它的资金来源是要和它的预算平衡的,没有任何余钱去做捐赠的。
还有就是地方政府的捐款问题。政府的财政资金也是有预算的,而财政预算是为当地辖区内的民众服务,如果政府作为一个合格的非营利组织,它的预算应该是平衡的,怎么能拿出钱来捐赠呢?如果一个地方政府能拿出几十个亿去支援其他地方的话,就说明本地税赋太重,应该减税。
以前我们发生重大灾害的时候,比如从1998年的华东大水灾,直到汶川地震前,并不是所有的公益组织都可接受捐赠的,政府只允许你向特定的机构捐赠,主要是三家,即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以及中华慈善总会。
当时的慈善募捐市场是很不公平,基本渠道被政府划定了,但是汶川地震发生以后,政府改变了这个策略,因为汶川地震的灾难太大了,政府一时反应不过来,很多慈善组织就已经扑上去了,所以在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民政部来不及发布能够接受捐赠的机构的名单。然后到了玉树地震的时候,政府实际上还是发布名单了,并要求三家已经接受捐赠的基金会要把善款汇缴给地方财政,但是最后被阻截了,没有实行。
芦山地震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政府部门来划定名单,这是一个进步,至少让所有的公益慈善组织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益组织可以凭借自身所积累的美誉度和公信力向公众去劝募,这才有可能出现壹基金这样的民间公益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