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隐喻分类界限的模糊性

2013-04-29 08:33杨雪芹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13年10期
关键词:模糊性

摘 要:语法隐喻的分类在Halliday创建的语法隐喻理论建构中一直备受关注。本文在简略讨论语法隐喻的多种分类的基础上,通过对抽象名词和跨范畴化等具体语言现象的分析,聚焦语法隐喻分类界限的模糊性,旨在建立以下认识:语法隐喻是一个分级的现象,而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标准,我们要接受其模糊性特征。

关键词:语法隐喻分类 Halliday 模糊性

“语法隐喻”的概念是系统功能语言学派创始人Halliday提出并发展的,他(1985)认为,隐喻现象并不仅限于词汇层面,而且常常发生在语法层面,这便是语法隐喻(grammatical metaphor)这一术语的由来。不难发现他所研究的隐喻既不同于哲学上的泛隐喻化含义(哲学意义上的隐喻几乎等同于象征),也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词汇隐喻,而是填补了隐喻研究的空白:语篇层面的、涉及语法转换的隐喻。

语法隐喻的分类在语法隐喻理论建构中一直备受关注,这或许是缘于语法隐喻的分类构成了1985年初次建立的语法隐喻理论的主要内容。20世纪90年代,语法隐喻理论在Halliday开展的科学语篇的研究中获得了新生和发展,语法隐喻的分类也有了很大的更新。本文在简略地讨论语法隐喻的多种分类的基础上,聚焦其分类的界限模糊问题,旨在帮助更深刻地理解语法隐喻理论的意义。

一、语法隐喻的三种分类

纵观Halliday有关语法隐喻的文献,我们发现大致有三种分类:1985年的初次分类;1998年和1999年的成分性分类;2004年第三版《导论》中最新的分类。这三种分类之间的变化非常显著,也反映了语法隐喻理论在不断地深化发展。

首先,最早的分类是出现在第一版的《导论》(1985)中的最后一章。当时,Halliday将语法隐喻分为概念语法隐喻和人际语法隐喻两大类,①前者主要是依据小句的过程类型之间的转换;后者又分为情态隐喻与语气隐喻,后者表现为用投射小句来显性地表达原来由情态动词或情态副词表达的情态意义,语气隐喻则要复杂得多:用非直陈形式来表达陈述或提问的功能、用非祈使式来表达提供和命令功能的措辞基本上都是语气隐喻。显然,这个初步分类难免有点粗糙、笼统又不具有可操作性。这也是我国语言学界最为熟悉的语法隐喻的分类。

20世纪90年代开始,Halliday关注科学语篇中语法隐喻研究,将研究的重点移向概念隐喻,最早分类中的人际隐喻后来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后来的分类主要是关注概念隐喻:有Halliday(1998),Halliday和Matthiessen

(1999),Halliday和Matthiessen(2004)涉及语法隐喻的分类,其中前两处呈现的是同一种分类。

第二种分类,即Halliday(1998),Halliday和Matthiessen(1999)的分类,是基于成分类别之间的隐喻性变化(metaphoric shifts from one elemental class to another),采用了语义范畴“成分”(element)作为分类单位:如事物、品质、过程、环境、连接等,包含有十三种语法隐喻(箭头符号→表示“向……转化”):品质→事物;过程→事物;环境→事物;连接→事物;过程→品质;环境→品质;连接→品质;环境→过程;连接→过程;连接→环境;零对应→事物;零对应→过程;事物→品质。其中有一些种类又有进一步的细分。

第三种分类又有了革新型的变化。一是《导论》(1985/1994)中的情态隐喻在2004年版中被安排在跨范畴化体现关系部分,没有进入语法隐喻的分类,而且标题由原来的“情态隐喻”改为“情态的隐喻式扩展”,这意味着原来的情态隐喻作为一个类别遭到否定,它只能是被看作隐喻的前兆(precursor),通向人际隐喻讨论的途径;二是人际隐喻只包括语气隐喻,语气隐喻的内容基本上是新的,没有沿用原来的行文。之所以将情态作为通向语法隐喻的通道,是因为语气隐喻与情态一样也是可以被表达成自身独立的命题,将原命题或提议投射。除了这种投射型的语气隐喻外,还有其他种类的语气隐喻,一个突出的类型就是从“祈使句”向“直陈式”的隐喻性迁移,即用陈述句或疑问句来表达意态化的提议;三是对于概念隐喻的分类不同于以往,新版《导论》从语义系统的三个基本范

畴——序列、图形、成分考察概念隐喻的级下移(downward shift)所产生的功能方面的变化,这种考察是基于真实语料,因而分类描写比较细致繁复。

概念语法隐喻的变化趋势是级下移,将语义范畴序列、图形、成分的语法体现域向下移一级,分别体现成小句、词组/短语、词组或者单词。如此级下移势必会给语义范畴单位和这些单位的构成部分带来诸多影响。第三版《导论》对概念语法隐喻的分类就是对级下移所带来的各种可能性的分类描述,分别从级下移开始于图

形组成的序列、单个的图形、一个图形中单个的成分三大块展开。

二、语法隐喻分类界限的模糊性

我们无法回避分类中涉及到的语法隐喻的界限模糊性问题。典型的例子是:一些抽象的、概括性的或专业性的名词,如government、warfare是否是语法隐喻?如何界定一个跨范畴化是否是语法隐喻?

Halliday和Matthiessen(1999)指出:语法隐喻是一个分级的现象,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而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标准。因此,这就注定了一些灰色地带和模糊边界的存在。

先举一个灰色地带的例子:抽象性名词。抽象性名词又被称为第三词汇项(Vocabulary 3 items)(Winter,1977)、A类名词(A-nouns)(Francis,1985),这些不同的术语指的是像factor、example、similarity这样的词。对于这类词是否是隐喻存在着不同的意见,而且就同一个学者,可能有时会做出矛盾的判断。例如,Martin在1992年认为Francis所说的A类名词,像argument、example是语法隐喻,因为它们具有组织语篇的功能。但是,Martin在一篇1997年的文章中,清楚地区分开抽象名词与语法隐喻,他认为像factor这样的抽象名词具有符号抽象性,但不属于语法隐喻,因为在儿童语言的发育过程中,这些抽象名词在语法隐喻之先就被掌握了。更重要的是,这类词是无法再拆解的,可拆解性应该是语法隐喻的一个定义性特征。另外,2011年11月在南京举行的中国第十二届系统功能语言学会的大会发言上,Martin又一次地强调抽象名词不是语法隐喻。依照以上的年代线索,可以推断:在早期,Martin从语篇组织功能的角度考虑认为抽象名词属于语法隐喻,但后来他的看法改变了,认为抽象名词不是语法隐喻。

另一个有争议的是跨范畴现象。跨范畴化基本上是每门语言的语法的一个特征,它有两类表现形式:一种是我们熟悉的词形转换,即通过某种词法的语法手段,一些词源可以转化成其他词类,如动词shake可以转化为shaker(名词)、shaky(形容词)、shakiness(名词)。另一种是通过某种句法的语法手段,一些语义可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语法域得到识解,例如,英语中的情态、扩展和投射等语义域都具有跨范畴化的特征。

Halliday和Matthiessen(1999,2004)倾向于将跨范畴化看作是介于一致式和隐喻式之间的中间地带,是语言从一致式迈向隐喻式的进化阶段。判断一个词形转换类的跨范畴化是否是语法隐喻,关键在于转化而来的词语是否具有语义复合性。有一些跨范畴化使原来词根的功能丢失,例如,shaker(奶昔,一种奶制品) 从shake而来,但是shaker不再具有过程功能。与此不同的是,shakiness依然是表达品质/性状的,development依然表达过程,只不过是它们已经被识解成事物。它们其实是一种混合体(fusion)或合成体(junction),含有两个语义成分范畴:shakiness是一个“品质事物”(quality thing),development 是一个“过程事物”(process thing),所以,shaker不是语法隐喻,shakiness和development是语法隐喻。

而判断另一种跨范畴化(即一些语义可以在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语法域得到识解)是否是语法隐喻就更

困难了,根据2004年版《导论》的处理,将此类看作是一致式、隐喻式之外的语义与语法之间的第三种体现关系,显然是处于模糊地带。Derewianka(1995)在研究青少年期的语言发育中的语法隐喻时也遇到了界定难的问题,她将跨范畴化、抽象名词、专业术语类的名词等都归入非隐喻类,冠以“前隐喻”(protometaphor)的名称,理由是:它们先于典型的语法隐喻出现在孩子的语言发育过程中,它们很难拆解甚至不可拆解,已成为死隐喻,但它们是孩子迈向语法隐喻的必然步骤,在个体的隐喻能力发育中构成重要的一步。

三、结语

语法隐喻的灰色地带并不是语法隐喻这个概念本身的问题,这种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是语法的内在特性,这样才能使语法适应多元甚至是互为冲突的复杂需求,语法也因此能通过进入新领域、不断提高其精密阶得到不断进化。语言理论与语言事实的完美吻合是极难做到的,也是所有语言学理论经常面临的难题,原因在于语言事实的繁复。我们要树立这样的一种认识:语法隐喻是一个概念,像许多语言学其他的概念,我们要接受其模糊性,其典型性居于中心位置,不够清楚地出现在边缘地带。

① 有些系统功能语言学家,如Martin (1992),认为语法隐喻还有第三种类型,即语篇隐喻(textual metaphor),它在词汇语法层的体现为隐喻性主位和隐喻式新信息。对此,Halliday本人持保留态度, Halliday (1985/ 1994)、Halliday & Matthiessen(1999,2004) 等在讨论语法隐喻时均未提及。

参考文献:

[1] Derewianka, B. Language Development in the Transition from Childhood to Adolescence: The Role of Grammatical Metaphor[M].. Macquarie University: PhD thesis. 1995.

[2] Francis, G. Anaphoric Nouns (ELR Monographs)[M]. Birmingham: 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1985.

[3] Halliday,M.A.K.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 London: Edward Arnold. 1985.

[4] Halliday,M.A.K. Language and knowledge: the unpacking of text[A]. In D. Allison, L. Wee, Z. Baoand S. A. Abraham (eds.) Text in Education and Society. Singopore: Singopore University Press and World Scientific,1998.

[5] Halliday,M.A.K. & C.M.I.M.Matthiessen. Construing Experience through Meaning: A Language-based Approach to Cognition[M]. London and New York: Cassell,1999.

[6] Halliday, M.A.K. & C.M.I.M. Matthiessen.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3rd edition)[M]. London: Edward Arnold,2004.

[7] Martin, J. R. English Text: System and Structure[M]. Amsterdam/Philadelphia: John Benjamins, 1992.

[8] Martin, J. R. Analyzing genre: Functional parameters. F. Christie and J.R. Martin (eds.) Genre and Institutions: Social process in the workplace and school[C]. London: Cassell,1997:3-39.

[9] Winter, E. A clause-relational approach to English texts: A study of some predictive lexical items in written discourse[J]. Instructional Science, 1977(6): 1-92.

基金项目:本文获得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2013SJB740037)

作 者:杨雪芹,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读博士生,江苏盐城师范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系统功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编 辑:郭子君 E-mail:guozijun08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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