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词论》“别是一家”研究述略

2013-04-29 05:30方坚伟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13年6期
关键词:词论词学李清照

摘 要:对李清照《词论》的研究,20世纪以前除了南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及清人裴畅《词苑萃编》有过简略点评之外,其他的词话、文集均鲜有述及该文,且多为讥议。上世纪开始出现对《词论》进行多角度研究,其中围绕李清照“别是一家”观点的研究最为集中,是李清照词学理论研究史中最具代表性的选题。

关键词:李清照 20世纪 《词论》 “别是一家”

李清照的《词论》始见于南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胡仔在晁无咎的《评本朝乐章》之后紧接着对李清照《词论》进行简评,认为:“易安历评诸公歌词,皆摘其短,无一免者。此论未公,吾不凭也。其意盖自谓能擅其长,以乐府名家者。退之诗云:‘不知群儿愚,那用故谤伤。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正为此辈发也。”①现在看来,由于在李清照所传文集中均未见《词论》,胡仔保存了李清照《词论》的功劳应该大于对该文的评论,这是我们所能看到最早的针对李清照《词论》进行学术批评的一段文献记载。言语之间,胡仔对李清照评点先贤、文士的做法颇为不满,特别是最后以韩愈“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的诗句来表达对李清照狂妄的讥讽。

此外,清代裴畅《词苑萃编·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亦曰:“易安自恃其才,藐视一切,语本不足存。第以一妇人能开此大口,其妄也不待言,其狂亦不可及也。”②裴畅语显过激,认为该文“语本不足存”,比起胡仔来,似乎更带有人身攻击之嫌,其并非从学术讨论的角度去看待李清照的《词论》。除此之外,近代以前专门对李清照《词论》的学术批评几乎空白。客观来看,一方面后人对李清照本人的词作成就甚为折服,虽认为《词论》确有狂妄之处,然无碍一代词宗在后人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另一方面《词论》中确实也包含着丰富的词学主张,虽然论断中涉及对诸多大词家的批评,但是对于后人研究这些大家的词作确实提供了一条不可多得的门径和参考素材。

梁启超在点评王安石《桂枝香·金陵怀古》中间接地评价了《词论》,其对王安石和曾巩的词作水平持否定态度,曰:“王介甫、曾子固,文章似西汉,若作一小歌词,则人必绝倒,不可读也。”(《艺蘅馆词选·乙卷》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对李清照的词学观点有所异议,但也并未直接对《词论》进行针对性阐述,只指出:“但此作却颉颃清真,稼秆,未可谩诋也”(《艺蘅馆词选·乙卷》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此后,诸多文献均少见对《词论》进行学术论述,至20世纪越来越多的学者才开始重视对《词论》的研究、论述,并且角度多元化,固然有褒有贬,但从学术讨论而言,大多数观点不乏对《词论》的理论主张进行细致解析。总的看来,主要集中对“别是一家”、“协律”的理论观点的探讨,同时也关注《词论》中涉及到的词家的评论的看法,此外,对《词论》的理论基点也均有争议。

李清照的《词论》提出“别是一家”的概念,但并没有对“别是一家”的内涵进行明确阐述,所以后来的研究者根据《词论》提倡“协律”的思想而产生了不同理解,因为李清照讲词“别是一家”似乎便是强调词的音乐物质“协律”,而又由“协律”引起了晏欧苏等人词作的讨论。李清照对词的要求是强调其音律,指出晏殊、欧阳修、苏轼词“往往不皆音律”的事实。假如李清照不是指名道姓地对这些时贤进行评议,或许就词协韵律这样的基本常识,是没多少人会有异议的,所以,与其说李清照是就词论词,倒不如说她撬动了人们心目中仰慕的文学硕人的形象根基。胡仔、裴畅不满的是李清照的态度,而不是她的词学思想,同样,后来对李清照的批评声音更多的也是因为她的态度问题。

夏承焘先生在《评李清照的〈词论〉——词史札丛之一》(《光明日报》1959年5月24日)指出:“若就宋词发展规律来考察,她这篇文字是对宋词的发展起阻碍作用的”,同时又说:“在李清照那个时代,词的发展趋势已进入和诗合流的阶段,不合流将没有词的出路;在民族矛盾大爆发的时候,词要接受这个时代的要求,也必须蜕变它数百年来‘艳科的旧面目”。

夏先生这种观点代表了20世纪60年代左右的观点,是和当时政治背景影响下的学术大潮相符的,关注更多的是词的内容与阶级斗争之关系。至于说提到词与诗的合流,应该指的是词要包容诗可容言教、言志的特点。游国恩先生等人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同样采取了这种说法,但是显然没有放弃“协律”的主张,也将李清照的创作与词学主张联系起来评述,指出:“李清照认为词‘别是一家,在艺术上有它的特点,要求协音律、有情致,这是对的。问题是她看不到欧阳修、苏轼等在词作上的革新精神,这未免太保守,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她的创作成就。”

由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主编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也大致是这样的观点,认为:“李清照的词论,却与时代的要求相反,不但没有继承、发展词的革新道路,反而批评苏词都是‘句读不葺之诗,仍然把词局限于传统的小天地里,表现出保守的词学观点。”可以看得出,他们的观点基本是一致的,而且似乎越来越人为地强化了李清照与苏轼的对立,以后有《词论》研究者很容易便倾向于将两位大家对立起来进行讨论。同样,章培恒、骆玉明主编《中国文学史》(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认为《词论》“忽略了词向许多不同方向发展,包括一部分作品脱离音乐而偏重文字表现的必然性及其意义所在”。敏泽《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也说:“包含着对以诗为词的批评”。另一方面,黄墨谷先生在《谈“词合流于诗”的问题——与夏承焘先生商榷》(《光明日报》1959年10月25日)则提出:“李清照的《词论》是全面地反映了北宋时代慢词发展的繁荣面貌”,“不能够说违背当时词的发展规律”。同样,刘遗贤《关于李清照〈词论〉中的“别是一家”说的一点不同的看法》(《光明日报》1961年9月10日)也说:“时代的要求及文学本身发展的趋势,都是背道而驰的”。客观的讲,李清照的文学成就可比肩苏黄,游先生等学者认为李清照所谓保守,而黄先生认为并没有违背词的发展规律,是两者的比较基点不一致,前者是从反映论的角度出发,而后者是从文学本体论推论而得。李清照更多的是从艺术出发论词,邓乔彬先生在《叶嘉莹词学研究的“兴发感动”说》(《中国韵文学刊》2005年3月)也顺笔带过认为“李清照论词是从体性、艺术着眼的”。游国恩先生等人认为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李清照应该更多反映时代的声音,但是李清照后期的词出现了大的转变。李清照的《词论》并没有反对词境的扩大化,而只是强调词的音乐性,这并不保守。

与重视文学反映时代内容不同,有部分学者由于个人对某位诗人的推崇而不满李清照《词论》对欧阳修、苏轼等人的批评,一来是学者本人的个人情感;二来是《词论》确实并没有清晰地进行例证或详述。认为李清照在评点“晏殊、欧阳修、苏轼”时有失公允的有王仲闻著《李清照集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清照此评不公”;也有将李清照对晏、欧、苏三人的批评看作是对苏轼的批评,如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王学初《李清照集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此处牵连偶及”;徐永端《谈谈李清照〈词论〉》(《文学遗产》1980年第1期)认为:“把晏殊和欧阳修也拉在一起未免冤枉,因为此二人的词并不豪放,倒是很婉约”。王学初《李清照集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更为直接指出:“宋人只言苏轼词或不合律,未有言及晏殊欧阳修者”。依此逻辑,王学初言下之意也便认为李清照是单指苏词的不协韵律。相比夏先生等认为李清照的词学主张无视时代要求进行词内部的变革来说,王仲闻先生及郭绍虞先生是从晏欧词的特色来反对李清照的观点,但实际上,李清照只是指出了晏欧苏词等人确实存在的不足而发的,持这种观点的是缪钺、叶嘉莹二人合著《灵溪词说·评李清照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说:“针对诸家词的缺点而发的,并非要提出一个完整的填词艺术的理论”。缪先生说了一个大实话,《词论》并没有对填词的技巧及要求作完整说明,只是就词的创作过程提出了概念,并非填词理论。

对于李清照评点诸家,李长之先生《李清照论》(上海古藉出版社1988年)中表现出不满,可谓用语尖酸,其言:“恰足以反映自己的空虚”、“狭小与尖刻”、“不能容纳别人,不能欣赏别人,不能同情别人”,这种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的评价,显然不是从研究者的角度来看待理论争鸣。如果说李清照不能欣赏别人,那么其语出“晏元献、欧阳永叔、苏子瞻学际天人”又作何解?在《词论》涉及到对多个诗词大家的评议这个问题上,缪钺先生《诗词散论·论李易安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认为:“李易安‘评骘诸家,持论甚高……此非好为大言,以自矜重,盖易安孤秀奇芬,卓有见地,故掎摭利病,不假稍借,虽生诸人之后,不肯模拟任何一家。”虽也有因为易安词的历史地位影响其对李清照的偏爱,却也不失恰如其分的评价,李清照并非专门词论家,而是以一位创作者的眼光来审视作词的要求,她必定体会个中的审美情趣才会发此论,并非门外汉看热闹而已。

笔者认为词的时代性扩展是历史的需要,也是文学本身的必然发展,这无疑是相当有说服力的。但是,苏轼“以诗为词”与李清照强调词“别是一家”的共同指向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提高词的地位,为词确立了文学大家庭中不可动摇的位置。客观目的都达到了,主观手段各异,苏轼的“以诗为词”是本人的客观创作的突破,他是将自己在诗中的个性自然地带进了词作中;而李清照“别是一家”是主观意识的提高,是理论修养在词作中的自我约束,尽量地增强词的音乐性,虽然她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但毕竟也认识到了这点。

20世纪90年代,对“别是一家”的理解更多的是倾向于“协律”的重点探讨,并涉及题材风格。吴熊和《唐宋词通论》(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作为一种通论著作,在《词论》所提倡“协律”的问题上,没有进一步表明态度,只是认为李清照的五音五律、四声阴阳过于严格非一般词家所能及。实际上按照李清照的要求,也确实很难有词家完全符合。方智范、邓乔彬等著《中国词学批评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肯定李清照在重视词的音律,坚守文学本体理论的主张是积极的。在关于题材风格方面,谢桃坊《中国词学史》(巴蜀书社2002年)认为李清照的主张在苏轼改革词体之后,无疑是有其合理意义的,而台湾学者林玫仪给予《词论》以更高评价,在《李清照〈词论〉评析》(台湾淡江学报1985年)中认为“此文表面是作家评骘,实则其内在理论架构十分周备,对词之体制、作法乃至发展之意见,皆为宋代词论不可多得之作。”

对于《词论》的肯定,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支持,这里不可不提的是复旦大学顾易生教授对李清照《词论》的评价与修正,表现出一位资深学者严肃的治学态度和不懈的思辨精神,在《中国文学批评史》(1981年中册《宋代词论》)中认为李清照“片面强调词的音律”,“反对‘以诗为词的发展”。但在之后的文章中观点均有所不同,如在1982年的《北宋婉约词的创作思想和李清照〈词论〉》(《文艺理论研究》第2期),《宋金元文学批评史·宋代词学思想与理论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已出现不同观点,到了2001年发表《关于李清照〈词论〉的几点思考》(《文学遗产》第3期)便明确指出“初版《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册,属稿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其中批评李清照于其《词论》中片面强调词的音律,反对‘以诗为词的发展”,“事后反思,深感所论殊少中理”。在《中国文学批评史新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则更为谨慎地肯定李清照的词学主张是“表述了自己丰富的审美理想”。可以说,顾先生的这番话也代表了近年来研究《词论》的反思,看《词论》的贡献,我们是应该关注李清照论词的规范,还是舍本逐末地盯住《词论》对诸位大家的批评不放而鸣不平之声呢?还是黄墨谷先生说得好:“不能把探究音律,一概目之为形式主义,说成阻碍词的发展。不能把文学艺术范畴内的形式和形式主义混为一谈”③。确实,当我们把正常的学术讨论冠以是否符合“主义”之名时,也就没办法正常认识内在学理。

“别是一家”观点的提出,对于词在重要发展时期“另立门户”是有好处的。固然诗、词是有交汇点,但就一种逐已摆脱主流文学样式附庸的新文学体裁来说,有时人为的拔高其地位,并与其他正统形式相区别,对于繁荣文学或许是有好处的,这与后来梁启超肯定、拔高小说的作用是一样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词论》“别是一家”是“为诗、词立一块界石”④有积极作用的,对文学发展也是有贡献的。

20世纪90年代始,由“别是一家”观点衍生出学者关注到《词论》的理论基点问题,以此说明李清照论词的立足点,也是颇有新意,令人耳目一新。如沈家庄在《李清照词“别是一家的”说刍论》(《李清照研究论文集》齐鲁书社1991年)则认为:“李清照论词,全弃儒学道统和陈腐的文学观念不顾”,并且还强调:“就文学本体性意义的认识而言,可以说李清照在这里宣告了‘词与儒学道统和文统的分道扬镳”。沈家庄实有从思想上抬高李清照之疑,儒学道统的文学主张是“诗言志”、“文以载道”的传统,李清照在《词论》里并未提出词拒绝“言志”或“载道”,而是就词本身应遵守音律来判断词的高低,她还只是停留于文学审美来看待词的规范,未上升至与儒学正统相抗衡之思想高度,这不符合实际。并不是只合音律就符合李清照的词学观的,因为李清照本人还批评柳永词虽协音律,但“词语尘下”。这是李清照隐约感到“词”也应当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而发。她认为的“词语尘下”当是指柳词稍乏贵族之气,柳永本人常出入青楼阁馆之中,乃市民之味,焉得贵族之气,李清照慧眼识之,论之甚为独到,但是,李清照也并非认为柳词应具备社会意义而发。

另一方面,与沈家庄持相反观点的是张惠民在《李清照〈词论的达诂与确评〉》(《文学遗产》1993年第1期)中则认为:“易安论词的风格、技法之前还有对词的内容、本质有一个前提性的大判断,即词要表现的是雅正、健康、益于社会民生、合于儒家规范的思想情感内容,而不满温韦、《花间》、后主、柳永词的‘郑卫之音、‘流靡之变、哀思之思与淫艳尘俗之作”,又进一步指出“词语尘下”为“题材绮艳,格调低下,审美情趣向市民趋同迎合”。张惠民的立论基础是儒家正统的乐教论,与沈家庄的截然相反。

其实,沈家庄与张惠言的立论取点不同而得出相反的结论。沈家庄立足从文学本体论出发,就词本身的“协律”特点取义,认为词本是可歌之乐,并不承担教化之能。实际上,词的产生本来就是远离主流文学而兴盛发展,就其本体性来讲天然的具有轻靡柔婉,表现个人情感更为婉约。而张惠民是抓住《词论》前段对各类词的批评出发,是从《词论》文本出发,得出乐教论的结论。

除此,有的学者还从女性主义的立场出发,试图用外来文论研究方法解释《词论》,角度新颖,但难免有生搬硬套之嫌。如王昊发表的《论李清照〈词论〉的女性主义话语立场》(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2期),该文认为女性意识是《词论》话语立场的基点,主要从当时社会背景出发,肯定了李清照历评诸公的勇气与对词体本质论的坚守,但是,作为李清照这种学富五车,家学渊源浓厚的才女来说,女性意识是否就是其本人主观要求是值得讨论的,作者并没有解决一般性与特殊性的问题,论断难以令人信服。

① 参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一卷本)第191页注释第15条,原文为“这句批评主要是对苏词而发,晏殊、欧阳修本属传统的婉约派,此处牵连偶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另:本文因涉及引文和引用他人观点较多,其出处及版本均在文中注明,不另在注释中加以说明,个别另附于文后“注释”。

② 王运熙、顾易生主编:《中国文学批评史新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71页。

③ 黄墨谷:《谈“词合流于诗”的问题与夏承焘先生商榷》,《光明日报》1959年10月25日。

④ 吴熊和:《唐宋词通论》,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87页。

参考文献:

[1] 吴熊和著.唐宋词通论[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

[2] 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3] 王运熙、顾易生主编.中国文学批评史新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4] 谢桃坊著.中国词学史[M].成都:巴蜀书社,1993.

[5] 吴熊和.吴熊和词学论集[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

[6] 方智范、邓乔彬等著.中国词学批评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作 者:方坚伟,暨南大学文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先秦汉魏六朝文学。

编 辑:郭子君 E?鄄mail:guozijun08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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