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俊霞
摘要:高职院校中贫困大学生所占比例不在少数,国家为此建立以多种方式为基础的资助体系。通过这些年来的探索和实践,这种资助体系扶持了很多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了大学学业,但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资助的效果。本文通过具体分析当前高职院校在资助贫困大学生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问题;对策
一、引言
随着教育改革日程的提出,我国高等院校助学体制的问题日渐引发社会关注,大学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的进程当中,大学门槛的降低,以及人民大众多余大学教育的渴求,使大学生群体急剧增加,由此而使得越来越多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得以进入高职院校求学深造,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高职院校的贫困大学生的数量随着高校扩招而迅速增加,这种人数的增长实际上是个社会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势必影响高校的正常发展,也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针对贫困大学生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来内容比较完善、方式比较灵活的资助体系,包括以学校奖励为主的奖学金,以财政支持为主的助学金,以社会支持为主的助学贷款等等。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资助体系日益出现弊端,并引发社会对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质疑。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关系到能否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也关系到保障社会稳定,维系社会公平的作用。因此,本文将深入分析当前高职院校在贫困大学生资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力图找到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帮助提高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二、现行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的资助体系的类别
1、奖学金。
我国传统的奖学金包括,国家提供的优秀大学生国家奖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提供的以专业成绩的优秀为考核依据的专业奖学金,以及一些大型企业专门为特定学校的特定专业所提供的专业奖学金,但是奖学金考核鉴定标准往往以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对象,真正的贫困生能获得该类奖学金的人数并不多。贫困大学生一般来自己比较偏远贫困、经济落后的地区,在进入大学之前,所获得教学资源十分有限,况且很多贫困大学生在求学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地勤工俭学,导致贫困大学生用在学习上的时间要少于平均水平。因此,奖学金虽然对贫困大学生有较强的吸引力,但很多贫困大学生成绩却并不乐观,所以,奖学金并不能形成有针对性的资助方式。
2、助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企业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以国家财政为基础,专门针对贫困大学生设置的一项助学基金。企业助学金是一些社会责任感较强的企业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助学基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我国进一步提高了国家助学金的扶持力度。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资助贫困大学生的过程中来,但覆盖的学校及贫困大学生的人数依然十分有限。
3、勤工俭学
勤工俭学是指利用学习之余的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是贫困的大学生维持生计的一种方式。对于贫困大学生而言,勤工俭学的优势在于,一方面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一方面在获得报酬的同时还能参与社会实践,提升自身的社会生存能力,早点适应社会环境,相对于助学金的输血方式而言,更是一种造血。勤工俭学作用扶持贫困大学生的一种方式,目前已经普遍的受到社会的认可及支持。
4、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各级金融机构相应党和政府号召,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活力的情况下,利用金融扶持的方式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一种重要手段。助学贷款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在政府部门的宏观指导下,政府、银行、学校共同协作,专门扶持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的银行有条件免息贷款。针对贫困大学生的特殊情况,借款学生无须担保,只要承诺按期还款,就可以向银行申请到贷款。现行的助学贷款分为两种: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湖南高校助学贷款由高校经办,金融机构发放;生源地信用贷款则由县(市、区)资助机构经办,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
(二)现行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助学评选机制僵化
目前高职院校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但此种助学体系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在资助过程中需要大多经过班级民主评议,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将助学金的分发。这种形式的评选导致平时人际关系不太好以及成绩较差的贫困大学生少有机会获得助学金的机会;其二,有的高职院校的在助学金评比过程中,完全忽视了评选的作用,助学金分发决定权在班级辅导员或者某些领导的手中,这样,缺乏有效地监督机制,不能将国家的政策根本的落实下来,甚至有的辅导员收受学生贿赂,但助学金名额留给行贿的学生,助长了歪风邪气;其三,在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需要贫困大学生上台陈述自己的家庭困难,有的贫困大学生受到自尊心的驱使,宁愿放弃评选的机会。
2、难以形成科学的贫困生鉴定标准
贫困大学生的鉴定十分困难。目前通用的做法就是让贫困大学生回原籍开村级、乡(镇)级、县级的三级贫困生证明,学校依据贫困生证明作为自主贫困大学生的依据。这种方式确实节省了校方地鉴定成本,但是这种方式的弊端在于,县级以下民政部门在开出贫困生证明时,很少会细究该生的家庭确切情况,导致大量的非贫困生取得贫困生证明,并在班级民主评选过程中占用了贫困生的名额,而真正的贫困生并不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3、助学力量有限
大众化的大学教育导致大学人数急剧膨胀,贫困大学生的基数也急剧增加。目前,我国的教育投入相对增多,但是在人数增多的情况下,国家在对贫困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方面并不乐观,造成了贫困大学生助学金额的相对匮乏。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占据了奖学金的大部分江山,高职院校的贫困大学生在奖学金的竞争上处于先天的弱势地位,而助学金的覆盖面及力度相对较小。
4、部分贫苦大学生依赖资助的思想严重
一部分高职院校的贫困大学生,缺乏生活的自主性,过度依赖资助,不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一部分大学生虽然家庭贫困,但由于在过去的学习和生活中,他们不用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会分担家庭的负担,因此,将国家对其的扶持视为理所当然,不懂得自身的造血,这样的结果就是虽然他们最终完成了大学学业,也因为缺乏自力更生以及社会的适应性,而不能在进入社会后获得良好的发展机会。这会社会的稳定买下了隐患。
三、解决高职院校大学生资助体系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资助机制
为提高助学工作的成效,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
首先,完善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评选的透明度,让真正的贫困生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一方面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让不诚信的大学生无法获得评选资格,使在助学金评选过程中的腐败得以消除。 一方面,进行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使某些大学生自觉认识到错误。其次,造血胜于输血,在不断完善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过程中,还要加大工作力度,提供更多优质的勤工俭学的岗位,使一部分大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应的资助,而不是完全依赖政府的扶持。
(二)形成科学完备的贫困生鉴定标准
高职院校的贫困大学生的鉴定其实并不困难。第一,各个地区要建立统一的贫困生鉴定标准,根据标准确定该生是否属于贫困生的范畴。但也不能仅仅依据该标准,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灵活确定,但灵活的范围不能太大,灵活范围或者空间不应该掌握在某一个人的手中。第二,高职院校和县级以下民政不分要相互协调、分工合作、相互制约,不能互相推诿鉴定贫困大学生的任务。例如,民政部门不能随便开具贫困生证明,必须会同其他部门,调查该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另外,高校也不能仅仅依据贫困生证明而分发助学金,而应该实际调查该生在学校的消费情况,做出准确合理的判断。
(三)拓展助学渠道
有必要通过拓展助学渠道的方式,增加贫困助学的力度,从而将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面进一步扩大,帮助到更多地贫困大学生。首先,国家财政有必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毕竟目前在这一方面投入略显不足;其次,提高企业助学的比例。有责任感的企业众多,之所以企业在助学上的投入较少,一是因为我国目前缺乏相关法律,规范企业助学行为,企业助学资金缺乏规范的财务审计,这让企业担心助学基金无法流入到贫困大学生手中。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高职教育与企业脱节比较严重,有的企业担心自己的投入并不会获得相应的回报。
四、结论
我国在面向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着力解决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只有在资助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助学体系和机制,才能最终建立起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资助制度,使高职院校的贫困大学生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这对于稳定大局具有重要的意义。
基金项目: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立项课题“完善贫困高职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研究”(课题编号:SZ1122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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