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红
建立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是省财政厅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健全乡镇财政职能,切实搞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创新与重大举措,对于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这项工作,我们积极行动,强力推进专管员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监管体系。
一、规范了乡镇财政专管员监管体系
认真落实了乡镇财政业务专管员和驻村专管员,覆盖了所有业务工作与所有行政村(居)。建立乡镇财政专管员信息系统、将专管员个人信息及工作职责逐村进行公示,按照省厅的要求,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各乡镇财政所落实了业务专管员,承担预算、国库、国资专管员,商贸、企业专管员,农发、农业专管员,社保专管员,教科文专管员、经建专管员,农村综改专管员,非税专管员,财政监督专管员,以及农村财务代理、“三资”监管等19个专管员岗位,落实了驻村专管员130名,覆盖全全县14个镇(区)、279个行政村(居委会)、涉及16.4万户、人口57.6万人、耕地面积 92.3万亩。
二、规范了乡镇财政专管员监管制度
为了强力推进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规范资金监管流程,提高资金监管使用绩效,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沙洋县乡镇财政专管员管理办法(试行)》、《沙洋县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制度(试行)》、《沙洋县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试行)》、《沙洋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制度(试行)》等制度,实行驻村“定期办公”,建立、财政驻村专管员工作日志,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必要的“工作台账”,为乡镇财政监管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依据。完善监管管理与考核制度,进一步促进乡镇财政所内部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规范了乡镇财政专管员奖惩机制。
规范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资金监管工作纳入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措施得力、监管工作成效明显、信息反馈及时的财政所,予以表彰奖励,首先,严格乡镇财政驻村专管员的考核,我们制定了《沙洋县专管员量化考核办法》,明确了乡镇财政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完善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县、乡镇监管检查的方式与职责。其次,以责任书明确了乡镇财政专管员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奖罚分明,把专管员的履职情况同专管员绩效工资和误餐费、交通费、通讯费等下乡补助以及评先等挂钩。注重工作考核与民主测评结果,注重日常考核与年终测评相结合,以严格的考核制度推动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分项对每个专管员进行打分,由县财政局和财政所各按每个专管员2200元的标准作为考核奖励,考核结果与奖励工资挂钩。
四、规范了乡镇财政专管员必备信息
各财政专管员按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了基础信息表。为专管员履行职责大下了坚实的基础。按照省厅确定的专管员必备信息目录的要求,按照人口、资源、资产、资金等四大类共29个方面的必备信息,发动专管员逐村、逐户、逐项进行调查核实,建立了专管员必备信息库,并人手一册时时更新。
五、规范了乡镇财政专管员工作日志
财政驻村专管员工作日志,记录日常进村入户监管服务工作,是财政驻村专管员绩效挂钩和计算驻村经费的重要依据,每天下乡时必须对所抽查巡查情况,详实记载,日常工作业务记录村、组、农户姓名、主要工作事项、电话,并由被服务对象和村干部签字。不得空缺。财政驻村专管员每半年自我小结,年终总结、并由财政所(分局)分管所长和所长(分局长)对其驻村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工作日志经完整记录和考核评价,年终交财政所(分局)存档,作为半年和年度考评重要依据。县农村财政管理局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抽查财政驻村专管员工作日志真实性。
六、规范了乡镇财政专管员工作程序
规范乡镇财政专管员监管行为及相关配套基础表格,对项目申报、信息传达、公开公示内容、抽查巡查内容及方式进行了具体明确。
1、规范项目申报的相关程序。各乡镇或主管部门申领财政资金的资料,必须经由驻村专管员初审、业务专管员复审、乡镇财政所(分局)再审这三道环节的签字盖章。
2、规范资金信息的传达流程。要求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县农村局和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台帐。对于资金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及建议等情况,镇财政所要在从发现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县农村局和县监督局书面反馈。涉及县级有关部门的,由相关股室反馈给相关部门,责成其及时整改到位。
3、规范公开公示的具体内容。对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公示以下内容:国家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项目资金的项目名称、立项依据、实施范围、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建设内容、责任人和受益人、资金来源及数量、建设时限等;补助性资金的资金名称、政策依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数量及金额、举报电话等。
4、规范抽查巡查的具体内容。对补助性资金主要核查补助性资金发放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补助对象是否符合补助条件,是否按补助标准发放等。
5、规范抽查巡查的方式方法。财政补助性资金的抽查工作要注重点面结合。对数据经常变动、补贴金额大、群众反映大的补助项目,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抽查核查比率,必要时进行全面核查。
七、规范了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直接联系点制度。
县财政局每个乡镇确定一个村做为直接联系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和资金监管,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水平。
八、规范了乡镇财政专管员监管成果利用制度。
县财政局根据乡镇财政专管员反馈的实际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并调整完善有关资金监管办法,逐步实现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挂钩,对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成效明显,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强力推进专管员制度建设,业务专管员的业务职责更加明确,驻村专管员的包村责任得以充分发挥,乡镇财政专管员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作者系湖北省沙洋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