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英杰
央视新闻报道,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但据最新消息,卫生部有关官员否认了这一说法,表示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相关试点,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短朝内也无法全面推行。
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后,看病只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不必预交一大笔押金,也不用先垫付医保报销部分。这种收费方式在许多西方国家乃常见模式,好处在于可以大大简化收费流程,为医患提供更便捷服务。目前,全国多个省份正在对此开展试点。应该说,随着医保覆盖面逐渐扩大,多数城乡人员纳入医保体系,这种模式在一些地方的医院已具备正式施行条件。
话虽如此,我仍觉得目前不必急着“一刀切”,全面推行。直接原因是,国内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医保覆盖面也不一样,一旦全面推行相关制度,不仅可能给医院正常业务带来困扰,也可能为患者带来更多麻烦。比如在医保覆盖水平较低地区,有些医院肯定不愿意采取这一收费方式,因为那样的话,医院将花费很大力气来保证业务正常运作。还不排除,有的医院会把那些支付能力较差的病患提前拒之门外,从而加重贫困者的看病难问题。
而在一些大中城市,由于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外来人口又多,实行该制度后也可能产生若干问题。比如,有的病患从外地来城里看病,照理要回原籍报销医药费,加之对医保政策不熟悉,很可能嫌麻烦或者贪图便宜就“跑单”了。对于这一部分人,医院追讨欠费的难度大、成本高,久而久之可能形成一笔不小的坏账。在这情况下,我相信那些面对全国各地患者的大医院,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积极性也不高,硬性推行的话,难保医院会“念歪经”。
但我更想说的是,虽然医保覆盖面已大为扩大,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倘若在这时候搞“一刀切”,很可能沦为“口惠而实不至”的政绩工程。
一方面,医保并不是什么病都保,碰到大病便是大灾的格局仍未破解。以纳入大病医保的儿童白血病来讲,其类型有好几种,进人大病医保的仅为预后较好的少数二三种,在此之外的类型医疗费用动辄数万、数十万(骨髓移植者可能需要上百万元),即便已纳人大病医保的类型,报销也有封顶,病患家庭的负担仍十分沉重。就此,“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对医院和病患都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
另一方面,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医疗体制存在弊端,而不是什么付费模式有问题。理所当然,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要从深层次的制度层面着眼,加快医改步伐,彻底改变现有的医药不分家利益格局(当然,这只是其中一种路径)。这并不是说“先看病后付费”模式不好,而是说在目前情形下,无论如何推行这一制度也仅是触及表皮。试想,医药费仍这么贵,医院看病仍这么难,有多少人在乎先交钱还是后交钱?
卫生部坦承“短朝内无法全面推行”,也许正是出于上述现实考虑。但在我看来,是否“先看病后付费”不妨留给市场去选择,行政主管部门用不着“越俎代庖”。只要条件允许,很多医院大概都会乐意采用“先看病后付费”来吸引“消费者”。而对那些不愿意或不具备条件的医院,就算从行政上强制要求实行,效果也不会好。对此,行政主管部门固然可以进行试点、积极倡导,但主要精力还是要放在医改这个核心问题上。只要看病难、看病贵得到有效缓解,普遍推行“先看病后付费”的时机也就水到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