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繁荣之幸与不幸

2013-04-29 21:35冯静李伟
新闻世界 2013年7期
关键词:网络舆论

冯静 李伟

【摘 要】网络舆论在近年来继续着高速发展的态势,网络舆论的繁荣也推动着舆论新格局的形成。本文探讨网络舆论的繁荣所带来的巨大的现实力量,以及在繁荣的背后所反映的观念与说理渠道的缺失以及媒介的僭越。进而讨论舆论的力量不仅体现为促成现实问题的解决,更作为一种内化的精神力量在普及社会公平正义价值观念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关键词】网络舆论 技术隐喻 媒介僭越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媒介形式的不断创新,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我国的网络舆论保持着高速发展的态势。历数近年著名的公共事件,“李刚门”事件,“郭美美”事件等等,便可发现,某个突发事件在网络上一经曝光,便可迅速引爆全国舆论,成为全民“围观”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微博依托其信息传播速度、广度、便捷性和庞大的用户数量等优势,迅速成为网络舆论中最具影响力的力量。网络舆论的繁荣也推动着新的舆论格局的形成。

一、网络舆论繁荣带来的现实力量

互联网已成为中国公民表达不满的重要平台,也正逐渐成为政府检察腐败和渎职行为的重要手段。无论是温州动车事件,还是郭美美事件,都体现了网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网络舆论也在事件的发展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没有网民的爆料、围观、质疑,也许就没有如今的温州动车事故报告和红十字会关于商红会的调查报告的出台。可以说网络舆论在促进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个表达自由的完善机制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就是人们应该置身于任何未经筛选的信息下,第二是保证有共享的经验。”①网络媒介的技术特性为我们提供了这种可能。互联网是一种区别于传统大众媒介的新型媒介,它拥有的数字化、开放性、交互性、多媒体等技术特性是传统媒介无法企及的。在互联网的世界里,网络主体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所谓的真相、内幕公诸于众。

除了提供技术上的可能性之外,更重要的在于网络媒介体现了一种“自由而平等的隐喻”。“人们发明了工具,但是人们不能预料技术的革新和发明会带来怎样的社会深层结构和人们思维方式的转变。”②我们在认知世界的时候,往往是基于媒介为我们建构的符号系统之中,当我们对某种媒介产生了依赖,也就适应了以这种符号系统去感知、认知世界。网络的这种隐喻不仅为人的自主表达权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更可以将这种思维模式内化于我们的精神之中。基于网络媒介的互动虽然是虚拟的陌生化的互动,但却产生了深远的现实力量。

网络舆论的现实力量同时体现在促成传统媒介、政府与之积极的互动。不妨以郭美美事件为例探讨社会热点的形成模式。事件的起因是2011年6月21日郭美美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在微博上炫富。此微博引起网友的疯狂转载热议,并人肉搜索,质疑其“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头衔。随着网友对红十字会发表的声明的质疑,引发了红十字会的信用危机。6月28日包括凤凰卫视、《新京报》、《东方时空》等众多传统媒体介入事件,使事件愈演愈烈。7月1日,红十字会发表声明,表示将会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一切活动并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其运作方式。直至12月31日调查报告出炉。

由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社会热点事件形成的其中一种模式,即互联网上的传播——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的互动——社会热点事件形成——政府部门被动回应。互联网舆论的影响力不仅促成传统媒体与之的及时互动,而且促进两者更积极主动的融入互联网舆论中,主动利用互联网媒介获取信息、发布信息,甚至成为舆论领袖。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截至2010年12月16日,经过新浪认证的政府机构和官员微博总量已达597家,媒体官方微博总量高达1855家,而公共与传媒意见领袖总数达到7555位。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政府的及时、主动互动,对推进公共讨论的深化与社会建言的发展有巨大的作用。

二、网络舆论繁荣背后所反映的观念与说理渠道的缺失以及媒介的僭越

在这个人人独享“舆论自由”的繁荣时代,有人欢喜有人忧虑。“数字化的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③诚然,我们看到了网民在诸如“药家鑫”事件、“钱云会”事件中的非理性与偏激,这是否是网络舆论繁荣的不幸所在。笔者试图挖掘在这背后更深层次的不幸。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对2010年度网络热点事件的统计分析可以得出,这些热点事件主要涉及公民权利保护、公共权利监督、公共秩序维护和公共道德伸张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当前网络舆论有两个最突出的特点,第一是鲜明的指向性,矛头直指政府,第二是明确的诉求点,诉求信息的公开、对称,解开事实的真相。何以围绕网络事件而产生的网络舆论对政府的影响远远大于现实社会?网络平台透露出来的心声,恰恰是对现实环境下公平正义的急切召唤。有人认为社会正义的缺失在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于社会财富与资源分配的两级分化,是以网络舆论中才会充斥着如此喧嚣的“仇富”、“仇官”的声音。笔者认为不尽然,造成社会公平正义缺失的关键首先在于观念的缺失,我们缺乏共同的价值评判体系,以及在此观念下形成的一整套规则,包括法制的建设、说理渠道的建设等等。中国用了40年走过了西方国家400年走过的路。在社会转型期的今天,我们固然会产生种种困惑与不满,冲突与矛盾是不可避免的。现实生活中观念与说理渠道的缺失,使得相对开放自由的网络媒介在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建构中备受期待。

媒介的“越俎代庖”是幸还是不幸?舆论是公共意见的反应,是公众对社会表达意见的一种方式,而现阶段网络舆论的繁荣与喧嚣恰恰反映了舆论监督被简化为对新闻媒介的利用与依赖。网络舆论的力量始终是作为一种非强制性的软制约力量和制度外力量,只是促进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形式,不能取代政府、司法等现实力量,纵观近年来的社会热点事件,网络舆论“僭越”的现象屡屡发生,不得不让人警醒。正如李大同所说的,在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里,传媒机构在起到了告知作用之后,其使命就结束了,而其他社会系统就会跟上,发挥自己的法定职能。

结语

卢梭曾说过,舆论“并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新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我们说的就是风俗、习惯尤其是舆论。”④舆论不仅可以作为评判社会非正义现象的工具,作为一种向权力机构反映意见的渠道,更重要的是它所拥有的潜移默化的道义力量,文化力量,精神力量。这种内化的精神力量,对公众、政府、社会的价值指导作用,远远超出其对现实生活的批评监督作用。

网络舆论的繁荣固然有其不幸,却依然是值得庆幸的,至少为我们提供了接近理想状态的可能性。舆论监督的过程,往往就是某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的价值观念普及的过程。在步入经济全球化,价值多元化的今天,我们需要一种包容性、多元化的舆论的力量,而这样一种包容性的力量不是一百个人说同一句话,而是一百个人说不同的话之余,懂得互相尊重。

参考文献

①凯斯·桑斯坦,黄维明译:《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

②波兹曼 著,章艳、吴燕莛 译:《娱乐至死》[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③埃瑟·戴森 著,胡泳等 译:《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17

④卢梭:《社会契约论》下卷[M].商务印书馆,1980

(作者:均为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

责编: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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