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开卷有益3.1”软件能够搜索出自己的作品,《历史是个什么玩意儿》的作者袁某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涉案软件“网络搜索”的搜索指令能否成功完成,不仅取决于书朋网是否向被告开放,还取决于书朋网所链接的第三方网站是否可以访问,故涉案作品并非由被告直接提供。被告是在接到用户指令后根据用户的要求将关键词发送给书朋网,其事先无法判断用户将键入什么关键词、是否能够搜索到相关结果以及该结果是否能够被下载;且被告并未对搜索结果做任何修改,仅如实、被动地将书朋网自互联网搜索的结果呈献给用户。基于这种服务的技术性、自动性和被动性等性质,即使被告施予其能力所及的注意,也难以知道其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信息是否侵权,因此被告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其行为不构成侵权。据此,浦东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