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芳杀机

2013-04-29 13:49:42西门吹灯
传奇·传记文学选刊 2013年7期
关键词:萧萧老爷子尸体

西门吹灯

我伸出中指和食指做出剪刀状,朝着萧萧比划,她无奈地摇摇头,丢过一根“中南海”,我接住,叼在嘴上,然后又拿大拇指和中指朝着她打了两个响指,萧萧终于咆哮了:“没烟又没火!你算哪门子烟民啊!”我嘿笑,最近记性有些减退,早上刚买的大前门,转眼工夫就不知道丢哪儿了。

萧萧是我们刑侦三中队唯一的女民警,长得也算是如花似玉,就是有点不修边幅,而且嘴巴不饶人。还有,全中队就我俩抽烟,还都抽得挺凶,队长曾经想把中队变成无烟中队,萧萧翻着白眼说:“是哪条法律不准抽烟?拿来给我看看!法律没禁止你敢禁止?那叫违法!”队长没敢坚持,我们就接着抽。

中午在食堂吃饭,萧萧盯着我碗里的豆腐,若有所思,问我:“哎!你说那家伙把人脑子挖去干嘛用?”我把饭碗一放,“你诚心恶心我是吧!”萧萧笑了,笑得挺贼。

她说的是昨天发生的案子。昨天一条牧羊犬在一口废弃的大井里发现有一些类似于肉的东西,羊倌仔细看,看清了一只手,于是报了警。这具尸体被分解成了十七八块,面容被毁了,脑袋开了瓢,脑瓤子被抠走。和脑瓤子一起不见的还有几个重要的器官,心脏、肝脏、肾脏、肺……除了肠子,内脏几乎被掏空了。

半年前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子,找到的尸块里根本就没有内脏。线索太少,一直没有搞清楚死者的身份,案子就一直挂着。

这起案件和半年之前的案子做了比较,依据法医的观点,完全可以并案。因为切割的部位很相像,分尸的技术都很老到,作案者是个老手。

“小任!你过来!说说,有什么想法?”萧萧向另外一张桌子上吃饭的小任招手。小任是刚分配来的大学生,长得白白净净,动不动就脸红。

“萧姐,能不能让我吃完了再研究?”嘴上这样说,饭碗早放下了。

萧萧显然很满意他的态度,大咧咧地拍着他的肩膀:“吃什么吃!回头咱让老西请客!溜肝尖、夫妻肺片、爆肚、肥肠!哎!你脸红什么!”小任的脸真的红了。

刚回办公室我就接了个电话。萧萧丢过一根烟,问:“佳人有约?”“是老爷子,让我晚上去趟,吃饭。要不一起去?”萧萧看着我摇了摇头。

老爷子不是我爸,我爸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死了,老爷子是医生,也是我的救命恩人。三年前的车祸让我失去了搭档徐果,自己也命悬一线,老爷子做了十个小时的手术,愣是从鬼门关把我拽了回来。他年近花甲,清瘦的脸整天板着,很多人认为他是市立医院技术最好的医生。不过老天妒人,就算他的技术再好,在医院的大夫里头也绝对是学历最低的一个,满头白发了还是个大头兵。快退休的人了,老婆死了多年,孩子也不在身边,家里除了那个叫小霞的江苏保姆,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手术之后,我跟白痴差不多,老妈来了都不认识,在医院里躺了差不多一年半,也是多亏老爷子的照料我才挺过来的。没想到恢复得这么好,还能重新上班。我不容易,老爷子也不容易,我对自己的亲爹没什么印象,老爷子就算我亲爹了,喊他老爷子他挺高兴,笑眯眯看我的时候,像看儿子。

“老爷子,您说人身上的器官,心脏、肝脏什么的可以卖,脑子能卖吗?”老爷子是专家,我把这起案子和老爷子简单说了一遍。

老爷子听完,就严肃了起来:“大脑不同于其他器官,依照目前的技术来讲,还是不可移植的,大脑的精密程度超乎想象,而且非常脆弱,有些脑细胞的寿命只有短短的几个小时。大脑可用来做医学研究,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价值了。你最近感觉如何?还做噩梦吗?晚上睡觉是不是盗汗?”

“身体倍棒,吃嘛嘛香!咱不吃药了吧?”我和老爷子打哈哈。

“不行!你还没有完全康复。我要对你负责。”老爷子的口气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他还是把我当作他的病人。

吃完晚饭,老规矩,老爷子给我打上一剂保养药,然后给了一瓶子药丸,叮嘱我每天服用一颗。除此之外,老爷子有时还会自己配上点中药作为饮料给我喝。

近期失踪人口倒是没几个,不过现在这社会,流动人口多了去了,登记肯定全不了,这种排查难免有遗漏。根据法医结论我们写了个协查通报,挨个单位发下去,这活儿就干了整一天,晚上回队里凑情况。

“各位大侠,有好消息没?如果没有,咱这里倒是有一个。”萧萧看来也跑了不少路,进了屋,点上烟,脱了鞋就开始揉脚丫子。

原来是一个片警反映,辖区里有个整天在街上游荡的神经病人不见好些天了,一看照片就说有百分之八十的像。这个人叫高来,多年之前曾经将另外一个神经病人用板砖拍死,原因是对方说了句毛主席的坏话。因为是神经病人,不能处理他,当时做完鉴定就让村里拉回去看管起来,后来村里也没人管他了,他就整天在大街上游荡。

应该还有指纹资料,只要对上号,就可以确定了。把十几年前的案卷从头开始扒拉不是件简单的事,不过总比没线索乱抓瞎强得多。一晚上下来,愣是给找了出来,一比对,没错。队长脸上笑嘻嘻,说出的话让人听着都受用:“你们两杆大烟枪一晚上抽了多少?人家这可是档案室!还以为起火了呢!要不是眼下房子紧张,我就给你俩单独整一个屋子里去!省的大家伙儿跟你们一起受罪!有了!你俩孤男寡女,难得兴趣爱好这么一致,干脆我给你们撮合撮合算了!”

他的话当然只会换来两双白眼。眼下的问题是,什么人会杀一个精神病人?杀死一个对别人没有威胁的精神病人,会对谁有好处?结合现场的情况,似乎只有一个理由了,器官!他身上的器官!

我躺在床上,手里举着一张小照片端详。照片上是一个身着紫色上衣的女子,乌黑的长发很随意地甩在肩膀上,精致的鼻子,小小的嘴巴,薄薄的嘴唇,微微笑着,大眼睛望向镜头。这像是一张随意抓拍的照片,我一直不知道她是谁,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日记本里。这是一本出事之前的日记本,那时候我很懒,本子里除了自己的名字就只有这张照片。第一眼看到就觉得这个女人很面熟,她应该是一个我熟识的人,却怎么也记不起来了。这次事故,让我忘记了太多的事情,而这段时间总是丢三落四的,记忆力越来越差了。

就当是一个在公园里随手拍下的陌生人好了!我给她取名叫做紫衣,因为她穿着紫色的上衣。我曾经把照片给萧萧和小任看,他们都摇头说不认识。这张神秘女人的照片似乎有某种魔力,吸引着我寻找出隐藏在它背后的答案,她到底是谁?她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吗?我不断地问自己,当然没有答案。

昨天晚上我喝酒喝到半夜,一觉睡到大天亮,头发胀,晕乎乎的说不出的难受,我赶紧拿出老爷子给的药,吞上两颗,这药不但治疗失眠,好像还有醒酒的作用。

早上城西派出所打来电话,说有个报案很可疑,也许跟我们正在查的分尸案有关,要我们立即去一下,地点就在本市殡仪馆。

刚进大门,就听见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号声:“老头子啊!你怎么这么冤哪!死了也不得安生啊!我的老天爷啊!你快开开眼啊……”事情的起因是:今天早上,在火化一具尸体的时候,家属怕死者到了那边受委屈,忽然要求给尸体塞上点“上路钱”,待打开包着尸体的“寿被”,却发现尸体上的衣服明显被人动过,内衣上还有血迹,解开衣服一看,尸体从心口窝向下被划开一道大口子,虽然缝合上了,还是有血水渗出来,家属认为是火葬场故意毁坏尸体,就报了警。派出所出警人员一检查,从身上没有完全缝合好的缝隙里,看到了棉花,认为内脏很可能被取走了。怀疑是和盗窃人体器官案子有关,就通知我们了。法医老冯也几乎同时赶到了现场,一检查,好么!胸腔里没有东西了,腹腔里只剩下了截肠子,身体里面被塞了枕头大的一堆棉花,除了没把头敲碎,简直跟精神病人被杀的案子一模一样!

本地有个风俗,人死后要先在殡仪馆的灵堂里放置一天或者两天,等亲友拜祭完毕之后再火化。尸体是昨天下午送来的,死因是心肌梗塞,属于正常死亡,在医院并没有做任何手术,送来的时候完完整整,仅仅在这儿呆了一个晚上,就成这样了。

死者的脸上涂上了厚厚的油彩,描黑的浓眉和红艳艳的嘴唇,让人觉得像是一尊供奉在庙里的泥胎像。什么人有条件单独接触尸体几个小时?什么人手里有这种棉花、纱布和针线?只有一种人,殡仪馆的化妆师!

“化妆师是谁?”萧萧问那个站在一旁发傻的殡仪馆主任。

“化妆师是胡丽红,我这就把她叫来。”

我想了想说:“我们一起去找她吧。”

意料之中,化妆师果然不见了。门卫说,早上家属一开始闹,胡丽红就出门了,走的时候提了个大包,没说去哪。

据殡仪馆主任霍达开说,胡丽红是两年以前自己主动要来做化妆师的,因为要求的工钱不高,也正缺人手,他就同意了。毕竟给死人化妆,不算是复杂的手艺,要求不是那么严格,只要画的不难看就行了。胡丽红工作干得也很不错,在这儿一干就是两年,以前从来没有被死者家属投诉过。出这样的事,霍主任也表示无法理解。

萧萧问霍主任:“说说她的情况?有什么体貌特征?”

霍主任说:“据说老家在武汉,好像是汉口一带,长头发,大眼睛,高鼻梁,小嘴,长得很秀气,南方人嘛!说一口很好听的普通话,一米六多点,不胖不瘦的,长得挺白。”

“有她的照片吗?”

“没有,她刚来的时候我们不知道她能不能长期干下去,就没给她做档案。再说我们这个行当,不作兴照相的。”

“那她今天穿的是什么衣服?”我问保安。

“是件带花的连衣裙。”

我们给火车站、汽车站、酒店、旅社……所有能想到的地方都发了协查通报,给她的老家公安机关发了函,上面没有照片,只是详细描述了她的体貌特征。这种漫天撒网的办法是没办法的办法,不知道能不能起作用。

请教冯法医,这种情况的人体器官还能否移植使用,他一听就摇头:“根本没门儿!在太平间放了二十多个小时,又在火葬场搁了一晚上,那些器官都废了,根本没用。”听完法医的话,萧萧就开始分析,准确点说是开始想象:“那个叫胡丽红的女人一定是精神方面有问题,是个标准的嗜尸癖的精神病——她的嗜好就是借着给尸体化妆的机会,把死者的内脏偷走,具体偷走之后做了什么用途,也许是收藏也许是干别的,这只有抓住她才知道。说不定有时候,她也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到某处色诱或者用食物引诱等手段,让一些活人变成她的目标,比如那个叫高来的精神病人。”

小任惊道:“她单位竟然一直没有发现!还说她工作出色?难道她在平时就是一个正常人,只会在特定的时候,才会显出她的本来面目?她的精神病是隐性的?还是她根本就是一性格分裂的人?老天!这女人真可怕!”

“是啊!女人都是很可怕的,你小心点!”萧萧贼笑道。

武汉警方回函了,结果让我们很失望,辖区查无此人,身份证是假的。我们也已经把本市所有的旅馆、酒店、租赁房查了个遍,没有她的入住记录,胡丽红像一条跳进大海的鱼,不见了。

接到冯法医的电话,让我到实验室去,说是有急事。

冯法医指着恒温箱里几个营养皿让我看,表情神秘地说:“来!看个热闹,一大发现呢!别的人谁也不知道!先告诉你。”

“这是什么?”我看到里面有几小片暗红色的东西。

“是肌肉。”他说,“是上次火葬场闹事,我做尸检时取下来的样本。”

“那又怎么样?”

“怎么样?它们还是活的!”

“什么?!”

已经过了二十天了,这些组织竟然还是活的!我被他的发现惊出一头汗。难道说那个人还活着就被开膛破肚了!法医摇头,说他也不明白。

我刨根问底:“传说中那些得道高僧,死后身体还会长出毛发指甲,是不是就是和这个人一样?那么他那天算是死了还是活着?

“这可说不准,我认为人肯定是死透了,应该是生前服用或者注射了一些药物,让一些细胞暂时处于休眠状态,不至于那么快死掉。”

“是什么药物?”

“不知道。这些样品中的含量太少,原来的样本又被烧了,不然应该可以化验出来,很可惜。”

经过调查,这个死者叫叶大群,男,五十岁,市规划局副局长,有心脏病史,住院一周之后,心脏病突发不治。家属说住院期间用的都是医院给开的药。家里那些药也都检查了,全是些平常药。问题出在哪里?

“还有一个地方没查。”我对萧萧说。

“哪里?”

“市立医院。”

“你怀疑在医院里就被人做了手脚?不能吧。”

“为什么不能?最有条件动手脚的就是医院,要真是那样,事就小不了了。咱还是请示一下队长,看看他的想法。”

萧萧冲我竖起大拇指:“哥们!真有你的!比我还敢想!”

“好!你们等会儿,回头我请吃饭。”说完,我找队长去了。

“已经得到批准,晚上我们行动。我和萧萧下手,小任把风。”吃着饭,我和他俩说任务。

小任很紧张:“还把风?我们难道要偷东西?”

“是偷东西。”我笑道,“那东西还挺特别。”

深夜,我和萧萧一身黑衣,三转两转,来到了市立医院后面的一个单独的小院。顺着门缝往里看,那只看门的狼狗果然在呼呼大睡。看来小任的前期工作做得不错。门房的灯关着,看门老头睡得很沉,发出响亮的鼾声。

这座小院就是医院太平间的所在地,五十年代的仿苏建筑,房子建得很高大,小院只有一个门,我们侦查过,一个姓吕的老头管理这个院子,他每天晚上都要喝不少酒,现在睡得很香。让我们最担心的是那只看门狗,现在也已经被小任的麻醉包子搞倒了。

我和萧萧猫着腰闪进院子,推开一扇快朽烂的木窗,迅速钻进了屋子。

屋子里有一股子说不出来的味道,我们没敢开灯,适应了好一会儿才看清里面的情况。在微型手电筒的晦暗灯光下,是一排蒙着白布的尸体,窗户上少了几块玻璃,风刮进来,覆盖尸体的白布单,被风吹得起伏不止,仿佛是尸体在布底下蠢蠢欲动,随时会跳起来。虽说平常大场面也见的不少,在这样的气氛之下,我还是紧张得冒汗了,萧萧不吭气,估计情形也跟我差不多。稍微稳定了一下情绪,我对萧萧点点头,开始干活。

揭开第一具尸体上的白布,灯光下是个老人的遗体,嘴巴大张着,依然保留着人生最后时刻的样子。我从包里拿出针管,抽取了这具尸体的血液,割下一小块皮肉,按照担架上的卡片详细做了记录。第二具是一个身体稍胖的中年男人,表情安详,好像刚刚睡着一般。然后是第三具,这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子,面色雪白,双眼圆睁,因为瞳孔散开,在手电光照下,她的两只眼睛像两个黑洞,面容显出一股怒气,似乎死得极不甘心。我拿着针管,低头找她的胳膊,怎么回事?白布在动!白布自己在动!“刷!”一条苍白的胳膊从白布底下向我伸了出来!萧萧发出一声凄厉的惊叫,我一把把萧萧拉到自己身后,两个人向后仰倒,一起摔在地上。

一只黑猫站在尸床上,歪着头看了看我们,然后不慌不忙地跳上窗台,从破窗户钻出去,消失在夜色中。

一场虚惊!我摸了一把脸上的冷汗,悄声对萧萧道:“继续!”这时耳机里传来小任焦急的声音:“有人来了,注意隐蔽!”看了看周围,院子里只有一丛孤零零的冬青,我们赶紧闪身藏在冬青后面。刚隐藏好身形,几个护士推着车子进门了,车子上显然是一个死去的病号,他们拍了拍窗户,叫了几声,见叫不醒老吕头,就直接把尸体送进停尸房后关上门出去了。这几个护士我在住院期间都打过照面,那时候她们很阳光很灿烂,此刻却都显得有些面目狰狞,一个大约四十岁的女护士走在最后,对我们藏身的冬青疑惑地望了一眼,才关上灯,走了出去。这个护士我认识,她叫程玉秀,是病房的护士长。

我们连夜把提取到的组织样本和血液交给一直在等候的法医化验,法医说最后的结果出来,还要等一阵子,不如先回去睡觉。紧张了半宿,忽然间放松下来,我觉得头很沉,身子却轻飘飘,腿脚发软。

第二天早上,刚到办公室,萧萧和小任就气势汹汹地围过来,萧萧一把抢过我手中的烟,开始发难:“假传圣旨!这事你也干得出来!队长找你,自己去说去!”

队长的脸像是被霜打的茄子,黑里透紫:“你还知道纪律这俩字怎么写吗?医院投诉到局长那里了!积极破案是好事,可昨天我不是和你说了吗?要稳扎稳打,合理合法,非法手段取来证据有什么用!最为恶劣的是,你还和萧萧、小任说是我批准了!”

“没有的事啊!老大!医院是瞎说,您可别相信他们。”我嬉皮笑脸。

“瞎说?你还狡辩!人家在那儿都有监控,你不知道吧?”队长丢过来几张监控截图照片。妈的!大意了!医院有监控头,还是红外线的!照片上我和萧萧鬼鬼祟祟地正摸进太平间的破窗户。另外是两张特写照片,一张是被毒死的大狼狗,另一张让我吃惊不小,是堆了一地的尸体,一片狼藉。不对!不是这样的!我被人耍了!

“老大!这里头有问题!这些死尸可不是我们弄的!”

“不用你说我们也知道,医院为了给我们施加压力,当然会搞点小花样,可是这事能由得着你说吗?把人家狼狗毒死,总是不争的事实吧!那个老吕头在局长那里闹了一上午,非要咱们赔上两万块钱。好说歹说,赔了三千块钱才算完事。局长说了,这钱要从你工资里扣。我不同意,局长坚持,没办法。”

“了解,谢谢老大。”嘴上虽这样说,心里早火大了,气得牙花子痒痒。

“你最近的身体是不是出了问题?局领导一直很关心你,经常问起。现在看来,你还是在家里再休养一段时间吧,这是领导的意思,让你暂时停职。先把配发的装备和证件暂时交给我保管,过段时间我找机会再和领导说说,让你尽快上班,我能做的就是这些了。你别想太多,出这事我也有责任。”

“知道了。”我把执法证交给队长,回了办公室。小任和萧萧都在,两个人都不说话,看着我的脸,分析着我的表情。

萧萧赶紧出来打圆场:“老西,我们没有半点怪你的意思,不都是为了破案子嘛!我们也知道,这阵子你太累了,没时间好好休息休息,要我说啊,你先回家休养一段时间也好,养好了身体再回来,案子还是你的。”

“萧萧,什么意思?难道你也认为我是神经错乱?”

“不是,老西,这阵子你总是丢三落四魂不守舍,你自己没觉出来吗?是个人都看得出来,我们不说,是怕伤你的自尊心。先回去吧,我们担心再这样下去,你会出事。”

这些天我老是感觉头疼欲裂,疼得受不了了便找出老爷子给的药吞上两粒。老爷子交待这种药一天一粒,不可间断,我从来没有认真执行过,头痛了才想起吃,一吃就是几粒。它比别的止疼药都管用,吃完了药就想睡觉。

紫衣在前面奔跑,风把她的裙子吹得鼓起来,像是一片小小的紫色的帆。她的脚下是一片绿色的草地,草地上开满了野花,紫衣弯腰采了一把野花,向我喊道:“快来啊!慢死了!”然后把花丢过来,那些花落了我一头一脸。我低头捡起一朵花闻着,花的味道香香的,甜甜的。一转眼工夫,紫衣不见了,到处都找不到她,只剩下满山遍野的黄花。

这天,我去老爷子家看他,老爷子又给我打了一针。

“这几天总是失眠,有时候不吃药根本就睡不着,好不容易睡着了,还总是做梦。老爷子,您那药里面是不是有安眠药的成分啊?”

“那是安神补脑的,没有副作用,你一定要按时服用,不要忘了啊!”

“知道啦!我还想请教您一下,人体死亡之后,器官还可以存活吗?要是能的话,可以存活多长时间?”

“嗯,这不太好说,我不是专门研究这方面的。据我所知,人体在死亡之后,自然条件下,不同的器官会有不同时间的存活期,最长也就是十几个钟头,绝大多数的器官会和人的生命一起结束。怎么会问这个问题?是和你最近办的案件有关吗?”

“老爷子,我总觉得这个案子和你们医院有关。”

“哦?为什么会这样想?”

“只是怀疑,你们医院有人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吗?”

“据我所知没有。真要研究,用小白鼠就可以了,何必要用尸体呢?小白鼠的基因序列和人的基因极为相似,完全可以进行研究对照。医院的人不会这么做。”

那么医院要是没鬼,为什么要摆我们一道?唉,打鹰的给家雀啄了眼,想想就烦。

停职之后我就一直住在老爷子家,直到闲下来才发现,原来除了单位和这里,我根本就没地方可去。萧萧打来电话问候一通,说案子没有进展,取回来的东西,法医检验了,什么也没查出来,实践证明我的推测是错误的。我说喝酒的时候别忘了叫上我,在家里闷得快长草了。萧萧就笑,说晚上吧,晚上一起喝去。

站在阳台上,我看到草坪的一角,一个中年男人推着一个轮椅,慢慢地走着,轮椅上是一个面容呆滞身穿睡衣的女子,看岁数应该是这个男人的妻子,那个男人时不时地停下来,用纸巾揩去妻子嘴角流出来的口水。在天气好的时候,总能看到他们在草坪上慢慢地来来去去,这就是人们追求的不离不弃相濡以沫吧。

小霞说那是沙大夫,她的小老乡就在他家做保姆。沙大夫的妻子得病之后成了痴呆,沙大夫没有嫌弃自己的妻子,像照顾小孩子一般照顾她,每天都要拿出时间,陪她晒晒太阳,跟她说话,这种好男人真是不多见呢。

歌厅里,萧萧拿个麦克风在歇斯底里地唱歌,然后一杯一杯地和小任喝酒,很明显小任早已经不胜酒力了,脸红得像苹果,眼睛红得像兔子,却又不想在萧萧面前露怯,只好一个劲硬撑。萧萧使劲拍着他的肩膀,说着酒话:“不错不错!看不出来啊小任,酒量还行!就是歌唱得太烂了!赶明儿师姐给你介绍个好美眉,好好调教调教你!说!喜欢啥类型的?”

“我就喜欢师姐!”小任脱口而出。

一句话把萧萧说愣住了,她看了看我,见我没吭声,没好气地对着小任道:“这点量就敢出来喝酒?喝够了!回了!”

老爷子还没睡,在灯下看书,见我回来了合上书本,摘下眼镜,不满地说:“以后不要喝那么多酒,你还没有完全康复。”

“知道了。您去睡觉吧!”

“明天你去复查一下吧!我已经和主治大夫说好了。”

主治大夫就是那个中年男人,他胸前的牌子写着:沙梧桐,主任医师。他长得高大魁梧,国字脸,胡子刮得很干净,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有些书生气。他说话的声音很低沉,很轻,询问得很详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也习惯了在草地上散散步,看着那些孩子在身边跑来跑去,追逐着一只小狗或者一只蜻蜓。我常常见到沙大夫推着妻子出来,我们没说过几句话,见了面,也就是点点头。队长和萧萧经常有电话打来,萧萧主要是找我喝酒,队长主要是给我介绍女朋友,对我复职的事情,他总是含含糊糊,说正在汇报或者正在研究,没个准信儿。

每天我都睡到早上八点,经过这段日子的调养,睡眠明显好了很多。小霞买菜回来,一到家把菜篮子一搁就咋呼起来:“不得了了!沙太太自杀了!你们公安局的人也来了!”

从窗户望出去,我看到冯法医那辆小白车停在前面楼的楼道口。我脸也没顾上洗,套上件衣服就跑了过去,正赶上冯法医从楼上下来。

“老冯,情况怎么样?”

“哟!你来了啊!”

他似乎很诧异我怎么这么快就出现在这里,脱下手套扔在地上,咂着牙花子说:“一个字:惨!回头看报告吧,我先走了。”

这时我看到沙大夫从楼上下来了,身后跟着一个派出所的民警,他眼睛通红,像是哭过,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抬头他看了我一眼,点点头,快步走了。

围观的人聚了不少,在人群里我看到一张熟悉的脸,程玉秀。一缕与现场的气氛格格不入的兴奋表情在她脸上一闪而过,这时候,她看见了我,转身走开了。

具体情况我还是从小霞嘴里听来的,她是从小老乡那里打探来的。原来沙太太生病之后,一直躺着,连生活都不能自理。那天早上,沙大夫还没有下夜班,不知道为什么沙太太忽然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就又哭又叫,砸了电视机和很多东西,接着她从桌子上拿起水果刀就开始划自己的脸,继而用刀捅自己的胸,血从胸前嗤嗤喷出来,流了一地。小保姆吓傻了,躲在自己的屋里不敢出来,好半天才想起给沙大夫打电话,等沙大夫和急救科的人赶过来,沙太太已经死了。

局里破获了一个盗窃汽车团伙案,涉案赃车有七十多辆,遍及周边七八个城市,人手不够用了,队长趁机进言,这才让我暂时复职,协助另外一个中队追赃。在长途汽车上颠簸了六个钟头,总算到了目的地——一个被大山包围的城镇,因为提前打了电话,当地派出所已经把嫌疑人抓获了,为了赶时间,我们带上嫌疑人开上那辆赃车直接往回走。

归途中路过一个公路边的小镇,我拍拍司机的肩膀:“停车!”

车子嘎的刹住,司机问:“放水?找个偏僻点的地方行不?”

“不是!我就在这里下车!”我跳下车,“你们先走吧!我有点急事,晚一点我自己回去。”我没理会司机诧异的目光,挥挥手让车走,自己走进了镇子。

这是一个叫做“驿马店”的小镇子,从名字看,前身是驿道边上的一座客栈。和所有的山区小镇一样,白墙碧瓦的房子依山势而建,点缀在郁郁葱葱的绿树之中,景色如画。这时已经是傍晚,很多人家房顶冒出缕缕炊烟,夕阳从山头照过来,在金色的阳光映照下,安静的小镇让人觉得很温暖。

我站在一条小巷里,心跳得很快。

车子走过这里的时候,我无意中一瞥,竟然看到了她,那个无数次出现在我的梦中谜一般的女人——紫衣。当时她就站在巷口,向车子张望,像极了照片上的表情。是她!那张俏脸我绝对不会认错!

我正思考,这次不期而遇的见面应该如何开场,她也看到了我,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我说:“你在找我?”

她的声音像是晴空里的一声炸雷——一瞬间我的心脏开始狂跳,口唇发干,头又发胀了,脸上的肌肉也跟着抽搐,无数深藏在记忆里的画面电光火石般向我涌来,无数的人脸在我的面前闪过,有的凶狠,有的慈祥,有的笑,有的哭……一个又一个惊雷在心头炸响,脆弱的神经像一株狂风暴雨中摇摆的小树,记起来了!我记起来了!她的面目在我眼前忽远忽近,飘忽着,我指着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喊:“……清……颜!”

我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十一

我盯着萧萧和小任,一脸严肃。

“快说!敢不敢?”

“有什么不敢的!队长一定没批准吧!”萧萧说。

“没错,因为我根本就没和他说。上一次行动失败,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选错了地点,并不是每具尸体都会被注射药物,但是所有的被注射过药物的尸体,都要去一个地方。”

“火葬场?”萧萧问。

“完全正确。”

“你怎么说怎么办吧,这次有把握吗?”小任问我,话说得很有男人味。

“没什么把握,还是碰运气,今晚上不能成功,那么明天接着去,直到发现为止。这次做得巧妙点,先看看有没有监控,实在躲不开就破坏掉。”

凌晨时分,我们潜入了火葬场。

霍达开这次真的傻眼了。

他坐在审讯室的铁椅子上,目光呆滞,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那两具尸体将要推进火化炉的时候,我们会出现。

队长正在审问他:“霍达开,你在这个单位干主任,好像不缺钱吧!为什么要这么做?刚才已经跟你说了,盗窃尸体可是重罪,交代清楚,立功赎罪,争取宽大处理,还是一条路走到黑,被法院判个重刑身败名裂?自己掂量着办吧。”

霍达开一个劲儿地在擦汗,一杯接一杯地喝水,胖脸上肉在不由自主地哆嗦,看得出来,他的心理斗争十分激烈。

“大概,就是为了钱吧,你知道我的开销很大,两个孩子都在国外上学……那些尸体,烧就烧了,可那些器官还是有用处的啊,既然有人高价买,那肯定对社会还有价值,说不定还能安到活人身上继续用,不然买它干什么?对了!我,我这是救人啊!”他开口了。

原来霍达开以前就是这个殡仪馆的化妆师,因为工作出色被提拔到了领导岗位。他赌博成性,经常输得身无分文,早已经债台高筑。三年前的一天,有人来联系他,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尸体的器官做研究用途,出的价钱很高。霍达开正是拉不开钱匣子的时候,就同意了。

所以,从那以后这个主任经常亲自为死者化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将那些指定尸体的器官割下来,装在无菌低温箱里,在约定的地点交货。因为尸体都是拿一床所谓的“寿被”包得严严实实,所以一直以来也没人发现。后来买主认为他的手术技术不行,就派了一个叫胡丽红的女人来负责摘取器官,一直工作了两年。那天家属发现之后,他觉得不妙,赶紧通知胡丽红溜走了。赔偿了死者家属一笔钱后,见没发生什么事儿,就又开始下手干,没想到就被我们抓住了。

“你把胡丽红藏到哪里去了?”小任问道。

“不知道她去哪里了。我也找不到她,你想想,要是能找到她,还用我自己动手么!”霍达开懊恼地叹了口气。

“你怎么知道哪具尸体是应该摘器官的?”

“有人给我发短信,告诉我名字。多数是那些壮年或者青年,老人一般不用。”

“你是如何联系接货人的?如何付款?”

“他们只给现金,我不认识接货人,每次去的人都不一样,我这边搞好了,就发短信告诉他们。我只有一个号码。”

“想立功吗?”

“想!”

“现在就发短信。”

半小时后,霍达开的手机上显示一条回复:“金城购物,上午十点钟,星巴克咖啡厅,棒球帽男孩。”

十点钟,星巴克咖啡厅。幽暗的角落,一朵玫瑰斜插在精致的花瓶里,拿铁的清香随着慵懒的黑管漂浮在空气中。我把棒球帽向下压了压,时间已经到了。

帽檐下,我看到一个穿紫裙的女子,坐在我的对面,将二百元钱放在桌上,推过来,她的手很白,指甲很干净,没有涂抹指甲油。

“东西呢?”

我抬起头。

“是你!”

“是我。程护士长。”

护士长用尽了她能想到的所有办法。哭也哭了,闹也闹了,后来干脆一句话也不说了。

队长对萧萧说:“交给你了。”然后我们闪了出去。

一个小时之后,萧萧拿着一份笔录出来了。用女人对付女人,成功率很高。萧萧的诀窍是大谈自己的所谓感情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引起嫌疑人的共鸣,嫌疑人有时候会大哭一番才把事实讲清楚,不知道这算是一种审讯方法还是诱供。这方法听起来简单,其实需要很高的技巧。女人做错事,十有八九是为了男人,所以,要想让她开口,就必须谈男人,这是萧萧的逻辑。

护士长承认自己和霍达开约好盗窃尸体器官,然后卖给几个医院移植用,这些年来,到底卖了多少,已经记不清了,她说出了一连串的医院和联系人。

收获不小。

“她没说完。”我说,“为什么那些器官会有活性?她给病人注射了什么药物?这很关键,她不应该不知道。萧萧,请再辛苦下。”

沙大夫脸上的表情若有所思。

“这是一次失败的试验,我不应该赌的,不应该……”面对着我们,他忽然哭了,男人的眼泪在此刻一钱不值。“为了百合,我迷失了自己,怪我,不怪玉秀,我不该为百合换大脑。”

“你说什么?”萧萧大惊。

“你们不是一直在查那个精神病人高来吗?没错,是我杀的,我把他的大脑移植给了百合,我不想失去她。可是,实验失败了,我太急于求成了。百合最终还是离开了我。我没有任何办法啊!我研究器官移植已经很多年了,有了个想法,把别人的大脑换到百合身体里去,百合的脑癌已经到了晚期,不能再拖了,我没有时间了。我让玉秀去卖那些器官,不过是为了积攒一些资金,购买一些设备,那是很精密的手术。半年前,手术做完了,但是却没有成功,百合没有恢复知觉,临界期提前到来,她没有熬过去。”

“什么是临界期?”

“这种手术做过之后,全靠药物维持不产生排异,可是时间长了,人体本身就会产生抗体,药物就失效了,病人会在最后一瞬间回光返照,然后死掉。临界期就是这一瞬间到来的时间。目前,最长的只有两年。”

“你是说你的妻子在那天早上回光返照,发现自己改变了样子,受不了打击才会自杀?”

“不完全是,那时候人会非常痛苦,因为忍受不了疼痛也会自杀。那些移植器官的人也是这样,维持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时间一到,移植的器官就失效了,组织相互排斥,病人就会痛苦地死掉,我一直在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很遗憾,已经没有机会了。”

“清颜是你派去火葬场的?”

“是的。我们之间有个交易,去那里工作是我的条件,她的条件是我为她做一台手术——那也是一个实验。”

“你们这种实验已经做了多少?”

“很多,不过像百合这样的手术不是很多,只有三例。已经失败了两例。”

“还有一个活着的?”

沙大夫笑了,点点头,是那种凄凉的苦笑。

醒来,第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坐在我身边。她叫清颜,她是我的女人,这里是她的家。

清颜看着我,大眼睛里噙满了泪水,终于,那些泪水掉落下来,落在我的手掌心,摔得粉碎。

为什么?清颜?别哭啊!你的泪水,让我的心就要碎了!

“你不是他,我真傻,你永远不是他!”

十二

金茂大厦二十一层,C座。

我按响了门铃,门开了。

“进来吧。”老爷子说,“喝杯水,我这里只有白开水。”

“我只想知道原因。为什么这么做?”

“先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

“一直以来,我把你当做我的父亲,我怎么也想不到是你,直到我遇到了清颜。”

“我知道了,她告诉你什么了?你不用相信她说的,她之所以被医院开除,就是因为说假话,造成医疗事故。你对她的感情,只是存在于你大脑中的一个情结。你们什么都没有发生。”

“老爷子,你根本就不会撒谎。说实话吧!程玉秀和沙梧桐已经被捕了。”

“我已经知道了,所以我在等你。”

“我只想知道,到底为什么!”我咆哮。

“从头说起吧!十年前,我在做实验的时候,无意中得到一种酶,因为结构的特征,我称它曲酶,物理性质是蓝色的液体,有着植物的芳香。它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让细胞保持相对的活性,并且,这种神奇的物质,可以免除人体器官移植产生的排异反应。我要在这方面研究下去,这个发现应该是划时代的!我向上级打了报告,要求立项研究,可是,那帮子官僚不但没有批准,还对我百般嘲笑!难道眼睁睁地看着这种技术就此失传?我要自己研究,可我没有钱,甚至连小白鼠都买不起,让程玉秀和沙梧桐卖器官是我的主谋,我需要钱,大量的钱!我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临界期已经延长到了两年!这中间的辛苦,只有我自己知道,总有一天,我要让那帮子官僚看看,我是如何成功的!”老爷子兴奋地比划着,“我让程玉秀和沙梧桐在那些已经病入膏肓的病人身上注射曲酶,再从火葬场摘取他们的器官,卖给各大医院和地下医院,这是很紧缺的东西,一直以来价钱都很高。我购买了最好的设备,你来看!这是最好的实验室!”

“老爷子,你疯了!”

“我正常得很!你不是曾经问我,人的大脑是不是可以移植吗?我告诉你,以前是不可能的,但是,自从有了‘曲酶,已经完全可以做到了!”他兴奋地说。

我指着里屋一张手术台,质问老爷子:“高来就是死在这里的吧?”

“为了得到新鲜的大脑,活体采集是必须的。”

“活体采集!你竟然管那叫活体采集!老爷子!那是杀人!”

“我是为了救更多的人!科学的道路上哪一步不是滴满了鲜血!探索真理的路程上总是充满了牺牲和血腥!这是不可避免的!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那个唯一还没有失败的试验品就是我,对吧?”

“是的。我对你倾注了太多的心血。当初那次事故,让你的大脑完全粉碎,而你的搭档身体毁了,头脑却完好无损。清颜是个好女人,她要徐果活下来,求我做这个手术,代价是到火葬场去摘除那些已经注射过药物的器官。我们只是把你们结合在一起而已。你能保证,徐果的记忆已经完全恢复了吗?”

“开始的时候,那些记忆并没有苏醒,一直是我原来的意识在起作用,直到遇到清颜,她让我想起了一切。”

“等等!你是说,现在你的身体里同时存在两种记忆?如果徐果的记忆刚刚被唤醒,那么以前的记忆是从哪里来的?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人的神经系统完全可以保存记忆!也许骨骼、肌肉、血液都可以保存记忆!太神奇了!这又是一个重大发现!划时代的重大发现!你来看!”老爷子兴奋地大声说着,伸手打开冰箱,里面是几十根试管,充盈着蓝色的液体。“这就是曲酶!神奇的液体!我用人的肝脏培养它们,它们是我的宝贝!像你一样,也是我的孩子!你同样也离不开它们。知道吗?它们也是救你命的物质,要是停止注射,你最多还能活三个月,而且临界期到来的时候,你会非常痛苦。所以,孩子,就算为了你自己,你也不能抓我!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

我拿起一根试管。试管中,蓝色的液体晶莹可爱,散发出一股葵花的清香。这些蓝莹莹的液体真能救我的命?是的,以前老爷子给我注射的就是这种东西。这种散发着芬芳的物质,到底是魔鬼还是天使?难道我的一生就要靠这东西活着?不!

“老爷子,我不知道你的精神还算不算正常,我只知道,你完了,我要带你归案。”

我用力把冰箱推倒在地,那些试管顿时变成一地碎玻璃,芬芳的香气充盈着整个房间,蓝色的液体在房间地板上肆意流淌,画出一个奇怪的图形。

老爷子看着那个图,呆了。

“我在楼下等你。”

下了楼,坐在车上,萧萧递过来一根烟,深吸一口,向楼上望去,刚巧看到一个身体正在坠落,满头白发像急速燃烧的火苗,在阳光下闪了一闪。

十三

萧萧抱着方向盘,幽幽地说:“都结束了吗?我应该叫你老西,还是叫你徐果?”她回过头来,一脸的泪水。

眼前浮现出清颜哭泣的脸,她在哭喊:“离开我,离开!你已经走了,不要来打搅我了!”

“我还是喜欢做老西,知道吗?你哭的时候,很女人!”我捏了捏她的鼻子。

“讨厌!你还记得曾经和我说过的那句话吗?”

“说了那么多,哪里都能记得住啊,是哪一句?”

“你说你爱我,要我嫁给你。”

“不记得了。”

“要死啊你!”萧萧原形毕露,举起拳头。

“好啦好啦!我记得!我还说过,要采一屋子金灿灿的葵花,把你打扮成最美丽的新娘!开车吧!”

〔责任编辑 袁小玲〕

〔推荐人 大浪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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