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秀
咯米努力拼接记忆的碎片,一幕幕往事在脑海中如同电影快退般闪回,她觉得头痛难忍,嘶哑着声音大声呼唤:医生,救我。
病房门口,医生冰冷的声音清晰可辨,他挥手示意从另一头匆匆赶来的护士:“不用管她,这种间歇性失忆症无药可医,也没有任何办法缓解。”
护士的脚步声停止了,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病房走廊,又重新回到一片静谧。
方才那痛苦的呻吟声中断了,死一般的静谧在持续着。
“她割脉了!”随着的一声断喝,方才安静得有些诡异的病房走廊顷刻间响起了凌乱的脚步声,隔壁病房的护士,午休惊醒的医生,病人的家属,各种混杂的声响打破了这个平静的午后。
咯米在一片混乱中,合上了沉重的眼皮。
15岁那年,我被江城中学录取了。江城中学是一所集初中部和高中部为一体的私立学校,为江城市最有钱的家族——江氏集团所有,听人说,江氏集团的董事长江朝华的女儿和我一般大,也在江城中学读书。
录取通知书到来的那天,我所住的大杂院沸腾了,没有人想到15岁的我没有凭借任何关系,竟通过了江城中学高中部针对普通平民严苛的入学考试,我成为了唯一一个得到江城中学减免学费待遇的特等生,还未进校,就已经掀起风云。
开学那天,是一个烈日当空的夏日,我骑着父亲奖励的淡蓝色自行车歪歪斜斜地前行,因为不是很娴熟,好几次我的新自行车险些侧翻,不过迎面而来的凉风让我觉得惬意极了,我记得书里说过,这种感觉叫自由。
当时和我一样兴致勃勃踩着单车奔驰在前往江城中学的街道上的,还有一个骑着粉色自行车的少女,有着和我一样的发型,一样清亮和充满希望的眼睛,但是她的嘴巴微微噘起,仿佛有一丝不高兴。
待到两辆单车差不多并行了,我才猛然看清,那个少女是隔壁家的耳麦!
耳麦!我很兴奋地叫她的名字,但她仿佛没听见一般,单车反而加快了速度,一下子就超过了我的蓝色坐骑。
我兴奋地追着耳麦,高高的马尾因为车速过快在空气中扬起一道漂亮的弧线,耳麦终于注意到我,诧异地瞪起圆溜溜的眼睛,金色的阳光在她的眸子里打转。
有一瞬间,我竟产生了错觉,隐隐觉得耳麦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奇异的火红。我想,大概是阳光太刺眼了吧。
她向我眨眨眼,“听说你也考上了江城中学?”
我微笑着点点头。
耳麦眨了眨漂亮的眼睛,然后用右手小指勾起我的左手小指, “我们要一起努力,绝不能被那些贵族家的小孩看扁!”
说着,她微微抬起下颚,骄傲的眼神扫过我的脸颊。 那一天,我踩着蓝色单车,耳麦踩着粉色单车,一路飞驰,阳光下滚烫的地面,勾勒出我们小小的追逐的影子。耳麦没有直接去学校报到,而是飞速回家,推开房门,砰地一声合上,然后小小的木板房里就传来耳麦一家激烈的争吵声。
“凭什么我最后一个知道?”这是耳麦气急败坏的声音。
“我都是为了你好,去江城中学读书,成为江米珠那样的公主,不是你最大的梦想么?”耳阿姨狠狠地斥责了耳麦。 “那也不能瞒着我!我在第一关笔试时就被淘汰了,你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让我进去!”耳麦差不多是咆哮着吼她的母亲。
然后屋子里就沉默了。
耳麦终于被她神通广大的母亲说服,第二天,她欢快地向我跑来,拉着我的手要和我一起上学,我用担忧的眼神望着耳麦:“你和你母亲和好了?”
“是的!“耳麦光滑的脸上洋溢着笑意,“早就和好了,而且我还知道了一个秘密!”
“什么?”
“原来我的母亲会巫术,她亲口告诉我的!她能完成我的一切心愿,只要我乖乖的,就可以。你看,这是不是很神奇?我母亲还答应把她的巫术教给我。”
我冷冷地看着兴奋的耳麦,“会巫术什么的谎言,骗骗三岁小孩子还差不多。”
耳麦气愤地瞪大了眼睛,那一刻,我看见红色的火焰在她的瞳孔里跳舞,幻化成各种动物的形状,耳麦的声音在那一瞬间变得飘渺而遥远,“这团红色的火焰,是能吃掉记忆的蛊,昨天晚上我用附近人家圈养的宠物做了试验,它们的记忆被吞噬之后,蛊就幻化成它们的形状。”
一阵寒意从脊背上传来,我觉得眼前儿时的玩伴是如此陌生。
“那你的母亲,她也会用蛊吃掉别人的记忆吗?”
“她从不轻易这么做,但是这一次,为了让在笔试中就被淘汰的我考上江城中学,她在考官的脑子里植入了我通过考试的记忆。”
“天哪,有一天,你不会也在我的脑子里植入记忆吧?”我张大了嘴巴。
“不会的。”耳麦平静地说,“你是我的好朋友,我既不会在你的脑子里植入不好的记忆,也不会吃掉你的记忆。”
“一言为定?”
“嗯,一言为定!”
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对于15岁的少女来说,知道好朋友能吃掉记忆这样的事情,比起惊吓,更多的是惊喜才对。
亲密无间的友情,通常都是从分享秘密的那一刻开始,我和耳麦,毫无疑问成为了比之前还要好很多的朋友。
在我眼里,耳麦不但神秘,还是个异常美丽的女孩子,出生在江城市城郊结合区不怎样的一个破败的大杂院里,肯定是上帝一个美丽的错误,怎么看,耳麦都是高贵的,和我这种天生安于平凡的小破孩是不一样的。
但直到那一天,我看到了江米珠,才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高贵——江米珠奢华的纯白蕾丝公主裙一尘不染,大大的眼睛,小巧的鼻子,粉红的嘴唇,挎着一个镶钻的花朵小挎包,安静地坐在教室最前排最中央的位置,旁边跟着一个同样耀眼的小王子——江城中学所有女生梦中的“白马王子”童宇楼。
他们的光芒让我眼前一片眩晕。
穿着考究的蓝色小西服,颈前有一个优雅的白色蝴蝶结的童宇楼就像一个真正的骑士,目不斜视的漂亮眸子里透出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凉和聪慧,嘴唇微微噘起,仿佛下一秒,就要从他嘴里吐出一个全世界最美丽的童话。
耳麦在那一刻彻底被宇楼吸引了,隔着一只手臂的距离,我清楚地听到了耳麦的胸腔里紧张而激烈的心跳。我的手心被耳麦的指甲掐出了一道深深的痕迹,我低低地呻吟,耳麦,我疼。
耳麦并没有注意到我,只是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的王子,用低得只有我和她能听到的声音小声重复,“我发誓要得到他的爱,我发誓……”
那一刻的耳麦让我感到恐惧。因为恐惧,我忽略了,自己在见到宇楼的那一刻,小小的胸腔里漏跳的半拍。
没想到江米珠和传说中完全不一样。
为了帮助耳麦打败江米珠,我向江米珠下了“战书”——请在中午午饭后,到一号楼天台决战。
江米珠如期而至,优雅的黄色小卷发让她显得越发高贵。传说她是混血儿,我很好奇,到底是怎样美丽的女人,才能生出像江米珠这样优雅高贵的公主。
但是江米珠说,她没有母亲,她的母亲在她出生后不久,便不知所踪了。
我的嘴巴张得老大,“骗人是什么?”“是小狗!”江米珠迫不及待地回答。
“就算是这样,我也不能放过你!放学后,我要和你比赛骑自行车,你要是输了,以后就不能缠着宇楼!”几乎是一口气,多管闲事的我终于向江米珠发出了挑战。
放学以后,高中部的操场上挤满了人,我的蓝色自行车和江米珠的公主车并排停在百米跑道的白线后,随着耳麦一声“比赛开始”,我和江米珠便像两条灵巧的鱼,滑了出去。我的蓝色单车在身下嘎吱作响,黄昏的风带着夏日残留的热气拂过面颊,我偷偷看一眼江米珠,她竟然早就不在我的身侧。
我疑惑地回头,终于发现一个娇小的身躯倒在我的后面,我一惊,竟也从我的蓝色单车上摔下来。人群中发出几声倒彩,看热闹的人陆续散去,江米珠家前来接送她的保镖飞快地抱起她,消失在黄昏的光线里。
我分明看到被抱走的江米珠,俏皮地朝我眨眨眼睛,那一刻,我以为我眼花了。
但是第二天的第一堂课,我就接到了江米珠的小纸条:“不打不相识,我根本就不喜欢那个宇楼,他太闷了。作为和你交朋友的见面礼,我把他送给你好了。”
扑哧一声,我笑了,语文老师的粉笔头砸过来,我灵巧地躲开了。
那一天,是我进入江城中学最高兴的一天,下课后,江米珠和我手拉手,在操场上奔跑,江米珠在急速奔跑的风中告诉我,我是她有生之年的第一个朋友,在此之前,她只有保镖和保姆,没有朋友。
江米珠是个孤独的孩子,传说中的江米珠霸道,刁蛮,只因为没有一个朋友帮她澄清流言。
因为江米珠的关系,耳麦和我赌气了三天。三天后,耳麦扬着手中的塔罗牌,兴冲冲地跑来拉我和江米珠的手,“塔罗牌告诉我,我们三个人的守护星呈现最完美的角度,我们一定会是这个世界上最铁的好朋友!”
和那天一样,耳麦伸出右手的小指,和我还有江米珠拉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我们三个像电视里的侠客一样,立下了小小的誓言。
江米珠没有食言,我们拉钩的第二天,她就把“见面礼”送来了,优雅的小王子童宇楼就像一件做工精致的礼品,被江米珠牵着,一路朝我和耳麦小跑。
宇楼的额头沁出了细密的汗珠,笑得弯弯的眉眼如星月般璀璨,修长的弹钢琴的手指微微并拢,向我和耳麦伸过来,耳麦抢先一步握住宇楼的手, “很高兴认识你,我是耳麦!” 宇楼没有应答,转向我,目光灼灼。
我低下头去。
每晚睡前,我都会拿起江米珠送我的一本童话绘本阅读,然后坠入沉沉的梦乡。梦里,没有童年的忧郁,没有身份的悬殊,没有遗憾,没有对成长的焦虑,只有小小的我们——我、耳麦、江米珠、宇楼,小小的我们,守着小小的誓言,扮演故事里的人。
如果说所有的悲剧都会有微小的预兆,那么江米珠送给我的这本绘本正是我们四个人成长故事的一场预演。人生就像一场圆舞,没有人能陪我从开始一直跳到最后,只是我没有想到,舞伴的更换,会来得如此之快。
那天我和耳麦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因为耳麦坚持认为住在大杂院是件很丢脸的事,如果我要把江米珠和宇楼带来大杂院玩,她就要和我绝交。
我没有说话,沉默是我一贯的武器。
但我是如此倔强的孩子,我相信江米珠和宇楼都不是那样的人。我瞒着耳麦,像一个小小的侦查士兵,把他们带到了我和耳麦的“秘密基地”。
唔!江米珠发出一声尖叫。
“咯米你太坏了,这么好的地方以前都不告诉我们!“江米珠兴奋地在一堆破罐子和断壁残垣间跳舞,抱怨我不够意思。“我发誓,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玩的地方!”
宇楼安静地看着得意忘形的我们,脸上始终带着优雅而淡定的笑,这个人,仿佛永远都与周遭的人和事刻意保持一种适当的距离,但正是这种距离感,让年少懵懂的我对他顶礼膜拜,他是高高在上并且高深莫测的神,是遥远的王子,是骑着白马的骑士。
江米珠和宇楼这种一生下来就养尊处优的公主王子,虽然处处受人尊敬,宠爱,但他们绝对享受不到大杂院野孩子的自由。比如说,他们就没见过一座废弃的工厂,他们没捉过一条泥鳅,他们没观察过一棵野草的成长和衰败,他们是水晶城堡里孤独的贵族,自己和自己玩。
我想,这就是江米珠和宇楼之所以与我走得近的原因。
我捡起一根树枝,“我们来玩游戏。”
“这是耳麦发现的,你们看那边——“我指着一排斑驳的白色塑料桶,”谁用树枝烫死蚂蚁最多,谁就赢了。”
江米珠和宇楼面面相觑,疑惑地摇摇头,他们用眼神向我求助。那一刻,我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看,贵族也是需要向贫民请教的。
“一、二、三……比赛开始!“我迫不及待地发号施令,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表演了一出大杂院野孩子的拿手好戏——用树枝咻地一下掀起白色塑料桶的盖子,迅速蘸上里面的液体,对准墙角的蚂蚁,然后一阵奇异的“嗤嗤嗤”的声音响起,江米珠和宇楼都用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我,我挺直了腰板,像一个真正的将军一样看着我的战利品——一堆被烫得焦黑的蚂蚁。“你们在干什么?”
我和江米珠,宇楼同时被突如其来的质问吓得跳了起来。耳麦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叉着腰气势汹汹瞪着我。
我一时心虚,但又不得不收拾残局,只得硬着头皮走上前,拉着耳麦的衣角轻轻说,“只是在试验‘仙女棒而已,你看,耳麦,还是你最厉害,你发明的‘仙女棒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魔法!”
江米珠和宇楼望着我,用比刚才还圆的眼睛瞪着我和耳麦,“什么‘仙女棒?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魔法!”
我不甘心,用乞求的眼神看着耳麦,“耳麦,去证明给他们看,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小巫女!“我用眼神向耳麦传递着这样的讯息。
耳麦经不住宇楼的怀疑和我的乞求,终于败下阵来,脸色由愤怒的青转为窘迫的红,“好吧,我一定会证明给你们看,耳麦不是骗子,耳麦是最了不起的小巫女!”
我松了一口气,屏气凝神,等待耳麦表演。
耳麦猛地掀翻桶盖,一股透明的淡黄色液体飞溅而起,扑上耳麦光滑的脸颊,“啊——”一声惊悚的尖叫冲破屋顶,我和江米珠、宇楼同时被吓傻了。
救护车带着急促的轰鸣赶到的时候,我依然愣愣地看着耳麦已经面目全非的左边脸颊,眼泪不受控制地顺着面颊滑行而下,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是一尾湿润的鱼,瞬间堕入无边的暗海,无边无际的罪孽感,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
耳麦被带走了,远去的救护车带着死亡和腐烂的气息,声响渐渐虚弱。
我的耳畔依然回响着耳麦痛苦的呻吟,“你是冥王星来的不祥的人,我诅咒你永远被身边的人背叛,永远得不到救赎。这是你背叛我的下场。”
耳麦毁容了,出院后的她,左脸颊留下一个蝴蝶状疤痕。耳麦的眼神也变了,美丽的大眼睛里再也没有快乐,而是充满了敌意。没过多久,耳麦就转学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耳麦是那样骄傲的少女,我想,她肯定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嘲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才是美丽而骄傲的耳麦。我的心装满了失落,愧疚,几次在梦里,我都会对耳麦说着对不起。
耳麦的出走,是我厄运的开始。
那个夏天过完,我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所有跟母亲有关的记忆倏忽不见,仿佛夏日过后退却的燥热一般,消遁得无影无形。父亲带我去医院,我只听见医生干涩的嘴里不断重复着一个陌生的词:间歇性失忆症。
医生说,我会渐渐丧失对所有伤痛过往的回忆。
嗡的一声,我的脑袋开始轰鸣,母亲,耳麦,宇楼,江米珠……这些曾经刻骨铭心的称呼变得陌生,并且遥远。
我的记忆,被耳麦吃掉了。
更糟糕的是,我的母亲出走了。她只留下了一句话:我不爱你们,我爱的人在另一个遥远的城市,我要找寻我的幸福。
刚过完17岁生日的我,把母亲的行为认定为一种背叛。
是的,肯定是背叛,因为我背叛了和耳麦的约定,所以母亲背叛了我,这是一个诅咒。
在等待高考成绩揭晓的日子里,时光因为病痛的折磨变得非常难熬。
我甚至渐渐忘记了父亲的名字,忘记了许多曾经心心念念的人。
“冥王星女孩”、“不祥的,被诅咒的人”我的脑子充斥着这样的字眼,头部变得沉重无比。
因为恐惧,父亲把我送进了医院,却没对我的治疗抱有任何希望。
“让护士看住她,由她自生自灭好了。”父亲冷冷地说。 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过父亲。
一个月后,有两个人来看我,他们一个叫宇楼,一个叫江米珠。
我茫然地摇摇头,“我们曾经是朋友吗?你们不怕我会给你们带来噩运吗?”
清亮的泪从他们的眼角溢出,尤其是那个叫江米珠的女孩子,渐渐抽泣起来,而叫宇楼的男孩,只是一味沉默地削苹果。
我能感受到,宇楼被压抑着的蓬勃的感情。
良久,宇楼开口了,“咯米,想听故事吗?”
我疑惑地点点头。
宇楼从角落拉来一个小凳子,在我床边坐下,然后便有好听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像初夏四月的泉水,清澈而冰凉。 有个女孩子叫做耳欣,她是一个心理治疗师。她长得很美,只是有的时候,眼睛会变成奇异的火红色,她很善良,她能治愈人内心的伤痛,江城市的很多人都得到过她的帮助。 直到有一天,有人泄露了一个秘密,耳欣其实从来不曾进行什么心理治疗,她只是一个蛊师,她利用火红的眼睛下蛊,植入或者吃掉人的记忆,让心灵的伤痛或者被遗忘,或者被另一个新的想法所代替。
于是有人提议将耳欣赶出江城市,但这个时候,她已经怀上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属于一个有妻子的男人,他是江城市最大的家族的长子江朝华。江朝华的妻子在知道耳欣和她丈夫的关系后,怀着一腔怨愤一走了之,只留下了唯一的女儿江米珠。
而耳欣也因为得不到江氏家族的承认,只得隐姓埋名,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另嫁他人。那个肚子里的孩子,就是耳麦。耳麦遗传了母亲火红色的眼睛,在知道母亲的故事后,她把所有的怨恨,都放在了无辜的江米珠身上,她发誓要在江米珠的身上下蛊,但是吃掉记忆的蛊,只能种在自愿被诅咒的人身上,于是她利用了另外一个女孩子,故意让自己被硫酸毁容,让那个女孩心怀愧疚,然后趁机侵入她的意识,在她的大脑里植入了吃掉记忆的蛊,并且还同时在她母亲的大脑里,植入了另一个意识:她不爱她的丈夫和女儿,她爱的人在另一个遥远的城市,她必须去找寻她的幸福。
“我就是那个被利用的女孩?”突如其来的真相让我眩晕,沉睡的记忆,一点点苏醒。
“是的。”宇楼轻轻地叹气。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江米珠抓住了他的一只手臂。 “是耳麦让我转告你们。我想,她觉得已经到了找你复仇的那一刻。”
“到底怎样才能解除这个蛊?”江米珠的声音在发抖。 “只有让你代替咯米,成为被诅咒的那个人。耳麦就是要通过这个蛊让你们彼此分裂,彼此愤恨。她说,背叛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蛊……”我们三个人都沉默了。
突然苏醒的记忆让我的头疼痛难忍,我大声地呼唤,“医生,救我!”
没有任何回应。
于是,我抢过宇楼用来削苹果的小刀,对准我的动脉。温热的鲜血从手腕滴落,我的眼里盈满了泪水。反正我已是一个病重之人,我不愿意让最好的朋友代我赴死。
醒来的时候我的记忆已经完全复苏,我看到了流泪的耳麦。
我的割脉没有成功,代替我躺在病床上的,是宇楼。 “他说既然一定要找个人替代咯米受蛊的话,他愿意成为那个人,他骗了耳麦,说我已经心甘情愿,她可以对我动手了。但耳麦转移了蛊之后,才发觉被下蛊的那个人,竟然是宇楼。”江米珠的声音带着哽咽。
我发疯一般地摇着耳麦,“把宇楼还给我,你这个充满仇恨的巫女!”耳麦的眼神空洞而悲伤,“宇楼再也不会回来了,蛊会慢慢吃光他所有的记忆,直到他变成一个植物人。” 我无力地倒在地上,咸咸的眼泪不住地流到嘴里,我大声地咳嗽起来。
耳麦深深地望了宇楼最后一眼,绝望地转过身去,我看不到她的脸,只有悲伤的声音,在安静的病房里回响,“他爱上了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一眼万年。”
不久后,我听到了耳麦的死讯。
一年以后,我在一本书上见到这样的文字: “得不到真爱的下蛊的女子,最终都会被自己种下的蛊吃掉。” [小说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