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
保险业在我国仅有二十年的发展历史,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各项政策措施的不断推出,保险业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从一个基础薄弱的行业逐渐发展成为与我国国民经济紧密相关的重要行业,并在保费收入、投资渠道、产品创新和保险监管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作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开放最彻底、发展最快的金融行业,保险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变化
我国的保险深度变化。保险深度是保险深度是指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它是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表1和图1为我国从2007年到2011年保险费收入以及保险深度变化情况。
保险深度的大小标志着保险业在一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发展状况,由上数据图可知,从2007-2011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GDP的增长,我国保险深度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变化与我国的GDP变化紧密相关,清楚地表明保险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保险业的发展不仅为我国实体的经济发展提供的一定的安全保障,还在金融投资、产品创新、风险规避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进而又在金融领域为整体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深化也为保险业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极大地推进了保险行业向前的步伐。这样使得保险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趋重要。
我国的保险密度变化。保险密度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一个行业的发展与其产品的普及和被认可度息息相关,保险业的发展也是如此。保险产品作为金融产品的一种,与其它金融产品不同的是,它不仅仅是人们的投资渠道,更多地是人们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一种手段。保险是否能够被居民以及企业团体所接受与人们对其作用的认识处处相关,只有当人们从市场经济活动中认识到保险费的支出是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安排的必要支出后,才能很好地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才会主支地、自愿地赂保险机构办理符合自身需要的保险。
我们可以清楚地从上表2和图2中看出近五年来保险在我国的普及程度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说明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规避工具已经逐渐被我国居民以及各个团体所接受,并且随着我国经济将来进一步的发展,保险也会被更多地保用在各个领域。此外,从图中还可以看出保险密度的变化与我国的人均GDP的变化较为一致,进一步说明保险业各个方面的发展都与我国整个经济体的发展息息相关。
保险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首先,保险的深度与密度作为衡量保险业在一国发展状况的标志,一直以来都被广泛使用着,以上的数据变化清晰地反映出保险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其普及程度处于不断不升的趋势,而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的变化均与保险费收入紧密相连,所以其变化在很大层面上反映的是一国某段时间内各项保险费收入的变化情况。保险费是被保险人交纳的费用,是保险商品的价格。从本质上说,它是被保险人用于应付意外事件的那部分资金。保险费收入的不断提高充分说明我国居民在保险意识的增强,体现保险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地位的提升。
但是,保险为金融领域的一个重要行业,其运行发展是多方面的,若仅以保费收入这一项来度量其整体的发展会忽略许多重要的相关因素,仅以保费收入来评价整个保险行业二十年来的发展是片面的。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不断深入,开放程度与二十年前相比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都为保险业的扩展与创新提供了很大的舞台。如:保险业在我国农村推出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这种专门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以分红为主的保险产品不仅对我国建设新型农村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它进一步丰富我国保险产品市场,增强了保险保障的深度和广度。
另外,我国在金融方面的创新将会进一步提高保险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2012年7月16日,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称,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存款保险的推出是将保险业进一步推广到银行业中,是我国市场经济深化的体现,这种制度的实施不仅对我国银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将会为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创新提供巨大的空间,进而提高保险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我国保险业发展的趋势
在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后,我国为更好地适应世界经济的发展,在产业,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创新与改革。而保险业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小视的一部分,其发展也将适应于我国在经济方面的一些改变,向新的方向更好地发展。此外,在我国保险业在过去的发展中也呈现出一定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使保险更好地发挥“经济助推器”的作用,我国保险业在将来的发展中会有如下几个趋势。
市场垄断性减小,竞争主体增加。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和准入限制的逐步放宽,保险公司数量快速增加。从保险公司数量变化看,入世后我国寿险公司数量增长较快,从2001年的16家增加到2003年的30家;同时,保监会放宽了审批分支机构的条件,寿险公司分支机构数量也迅速增加,如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获准开设超过100个中心支公司,新设了多家分公司和200余家营销服务部。财产险公司的数量从2000年的17家增加到2003年的24家。随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所占市场份额逐步下降,保险业寡头垄断的格局逐步被打破,市场集中度快速下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尤其由于外资保险公司的加入,使我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为此,在我国政策的扶持下,中资保险公司迅速扩展业务领域,广泛增设营业网,增加了保险地域的广泛性,又进一步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竞争度。
混业经营趋势明显,更适应市场发展。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较为平稳,因此吸引了大量的外资,活跃了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使得各种创新银行产品,理财产品,保险产品被不断推出,在这些产品中,许多结合不同的领域,使我国金融各个领域的界限日益模糊化。其间,我国保险业的混业经营也越来越明显。例如:2003年保监会允许财产险公司介入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传统寿险业务,此后中国人寿集团公司等寿险公司也计划设立财产险公司,介入财产险业务领域,我国保险业再次出现混业经营现象。混业经营的推出将使各种金融产品更加满足人们与市场的需求,大大增加了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更好地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更加宽松的措施的实施,保险以及其他金融领域业务的混业经营将会被不断地深化。
公司内管理制度与产品创新的重要性增强。从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经验看,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企业,均能够根据客户需求、金融投资环境、监管要求和自身实力等情况变化,凭借其先进技术设计出风险低、收益良好的产品,并能通过业务流程整合资源,提高内部运作效率,实现最优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可信、可靠的服务,培养并拥有最有效益的客户群体。因此,未来保险公司的竞争将不仅仅是规模竞争或市场份额的竞争,而且将逐步转向效益竞争、管理竞争和服务竞争。
所以,由于我国自身经济的发展与国际的影响,我国保险业在经营结构、产品结构、市场结构与公司内部管理等方面发生较大的改变,这些改变将使保险业更好地发挥“社会稳定器”与“经济助推器”的作用,促进我国经济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