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
来历不明的被抛入江中的死猪,从浙江嘉兴一直漂到了上海,网络上流传着一组这些死猪漂流的照片:猪身高度腐烂,周边杂草、垃圾围绕,水质污浊,看着实在恶心。
上海发布消息称,黄浦江上游原水水质较为稳定,出厂水符合国家标准。上游嘉兴也接连发声,或曰死猪不一定来自嘉兴,或曰当地没有集中爆发疫情——言外之意这是“放心死猪”,江水是安全的。
随着黄浦江死猪事件越闹越大,越挖越深,全国的人都了解个大概齐。但有些事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做不到“感同身受”——比如饮用江水的上海人,是有多么的倒胃口。
被转嫁的危机
浙江省嘉兴地区被指是死猪的主要源头。
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嘉兴平原大地上逐渐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养猪场。上海因为出台了禁养、限养的政策,生猪养殖也转移到了嘉兴。目前,嘉兴养猪户达到13万余户,每年饲养生猪超过700万头,出栏数达到450万头。其中,出栏量的一半左右供应上海市场。嘉兴养猪,上海买肉,这本来是一个和谐的市场经济故事。
有嘉兴官员称,当地生猪养殖死亡率约3%。照此说法,嘉兴每年死猪超十万头。自2009年开始,嘉兴开始推广死猪无害化处理池。
2013年以来,嘉兴市因养殖条件、养殖技术、气候等因素死亡了7万头猪。眼下处理池的容量无法满足暴增的死猪。于是,大量的死猪被养殖户投进了黄浦江,漂到了上海地界,恶心了上海,惊动了全国。成语“以邻为壑”,有了活生生的现实标本。
以邻为壑,语出《孟子·告子下》,就是指把邻居当做大水坑,只图自己的利益,把困难或祸害转嫁给别人。尽管是个人行为,但嘉兴的猪场把死猪投江,就是把下游的上海当成自己的沟渠,把清净留给了自己,把祸害送给了下游。
事实上,嘉兴也曾经遭遇过上游的“以邻为壑”。甚至,嘉兴民间为了表达抗议,2001年还开展过一次慷慨悲壮的“零点行动”。
上世纪90年代开始,嘉兴北部水域连年遭受上游的污染侵害,不仅对渔业资源、农业生产造成重大灾害,而且使这一区域人民的生存环境受到极大破坏。最直接的污染源,是江苏吴江县盛泽镇等地的纺织印染产业。那里,大多数企业产生的污水都是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
据太湖流域管理局发布的资料显示,上世纪80年代末,两地交界处的水质尚处于三类状态,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急剧恶化。来自上游每年9000万吨的污水,让古称“禾兴”的鱼米之乡嘉兴上百万亩农田失去农业用水,80万人缺水喝,15万人生活在污水区。
让老百姓深感绝望的是,生态灾难给江浙边界的群众健康带来巨大威胁。据嘉兴市卫生部门提供的数据表明:2001年,嘉兴市北部8个乡镇恶性肿瘤患病率比1996年上升了28.2%。同样,与王江泾交界的盛泽镇幸福村,仅2000年就有八九名村民死于癌症。
“零点行动”前两天,上游污水再次导致嘉兴外荡发生大面积死鱼事件,损失高达5600多万元。30多名嘉兴渔场工人到江苏省政府上访,有关人员回答竟然是“不能养鱼就不要养鱼”。
2001年11月22日凌晨,嘉兴北部渔民自筹资金100万元,动用8台推土机、数万只麻袋,自沉28条水泥船,截断麻溪港,堵塞盛泽至嘉兴的航道拦阻来自盛泽方向的污水。事件引起了中央领导高度重视。这起事件后来被称为民间“零点行动”。
对于“零点行动”,当时的新闻报道这样描述:“所有的船工都很平静,没有愤怒,就像平时在生产那样。他们平缓地往船里装着泥沙,船在一步步往下沉,平静而沉稳地往下沉……他们都是附近的水产养殖户,据其中一位船工说,从江苏盛泽方面来的污水已经使这里的养殖户无法再养殖,前不久,西堰与盛泽方面曾经签了一个‘9点协议,盛泽方面赔给这里的养殖户一百万,但污染一直没有消失。‘我们没有选择了,一位村民说。”
事件发生后,接上级指令专门在江浙边界调研的时任新华社国内部副主任兼二编室主任姜军,忆及当时情景,忍不住感叹道:“那是一种掠夺,是强势企业和地区对弱势群体的掠夺和侵害。”
这次民间冲击波引起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批示:“只有依法治污,才能根本解决问题。”推诿扯皮了十年的江浙边界污染终于得以朝着“依法治污”的方向迈进。
江浙两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建起了团结治污的三个机制——信息互通机制、现场联合机制和解决重大污染事故苗头联合办公机制。2008年,秀洲区环保部门闻悉盛泽镇有一个可能产生污染的大项目要上马,通过嘉兴市政府与苏州市政府积极沟通,最后这个项目没上。
“零点行动”十年之后,水质好转在2011年冬应征入伍青年体检中得到有力验证。2000年无合格应征青年的王江泾12个村,有64人体检合格。
理直气壮的政府行为
可见,嘉兴曾经品尝过被上游当做“壑”的极端痛苦。他们曾经为此以绝望的方式奋起抗争,并且赢得了胜利。但十几年之后,他们又将下游当做了自己的“壑”。
更值得探究的是,以邻为壑不仅仅是自发、个人的行为,甚至在政府的思路里也能找到踪迹。
通州,是北京东部的一个郊区。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每到夏季,大半个通州城区时不时就会弥漫着一股恶臭。被熏得难以忍受的通州居民纷纷向环保部门投诉。后来,通州区环保局出具了一份书面说明:恶臭来自高安屯垃圾填埋场,该填埋场属于朝阳区,通州无权管辖。
高安屯垃圾场位于朝阳区东南角,距通州与朝阳界不足500米。上世纪80年代,这里只是一个随意倾倒垃圾的大坑,1995年朝阳区将其改造成垃圾处理场,2002年朝阳区政府将其建设成朝阳区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承担数百万朝阳区常住人口的生活垃圾的处理。
这里需要探讨的问题是,高安屯垃圾场虽然处理的是全朝阳的垃圾,也位于朝阳的地盘上,看似平常,但其距离通州仅仅一线之隔,并且位于通州西北位置,正是上风上水之地。况且,填埋场附近,就是驻通州的一所有名的大学。据称,数千名学生夏季上课,鼻孔里都得塞着卫生纸。
2005年,北京市通州区政协7个民主党派就高安屯问题曾提交过一份提案,提案中说:朝阳区将垃圾消纳场建在通州墙外,无异于将自家垃圾堆放于邻居窗外。
但朝阳区却并不这样认为。他们称:我们是在自己的区界内建垃圾场,没有必要和通州商量,没有任何程序和法规要求我们这么做。高安屯的建设,是符合规划要求的。确定在高安屯建设,也是经过了反复的论证,当时市区两级环保局、规划委、计委等相关部门的人都参加了讨论。
污染源在朝阳,而受影响者在通州,不管此后两区之间交涉的结果如何,从这个事件来看,高安屯垃圾填埋场并不违规,通州区几乎无话可说——以邻为壑,不仅是法律问题,更多还是道义问题。
黄浦江的死猪让上海人反胃,高安屯的臭味让通州人恶心,但有些恶劣的“以邻为壑”行径,则足以要命。
2009年6月,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居民彭达华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认为自家井水受到污染。环保部门对井水进行检测后发现,井水中的重金属六价铬超标450倍。而彭达华本人,则被送到中南大学湘雅附二医院接受治疗。而他的家人,身体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不适。
铬是一种重金属,六价铬一旦与皮肤接触,就有可能造成遗传基因缺陷,吸入体内,则有可能致癌,同时,六价铬对周围环境具有持久危害性。经调查,双峰县已遭遇到这种重金属严重污染,污染源来自数千吨被非法转运到双峰境内掩埋的含铬废渣。
经过调查,位于湖南湘乡市的原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是含铬废渣的来源地。这些废渣,被分别堆放到双峰的5个乡镇的21处地点。公司以极低代价处理了有毒废物,却严重污染了双峰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生产用地、身体健康。
该如何终结?
各种以邻为壑的恶性事件,在中国已经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以在任何领域都找出一大堆来。黄浦江死猪事件是上游地区嘉兴的众多养殖散户不想负担处理死猪的成本,罔顾“邻里”安全将河流当作死猪掩埋场引发的事件。这类以邻为壑的纠纷近年很多,包括省与省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争抢水资源、界河采砂、筑坝拦水等,其中最恶劣的就是各地以邻为壑排放污水。如湖北钟祥开发区往外偷排四氯化硅,如顺德污水处理厂将垃圾肥料运往番禺种菜。
历史上嘉兴人文隽雅,礼乐教化全国有名,明清两代江浙共出进士2000多人,其中嘉兴就有600多人。但是,在黄浦江死猪事件中,嘉兴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尽管十多年前遭遇过上游排污的戕害,今天嘉兴人却又把大量的死猪投进了江流。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全国政协委员说,上游通过关停污染企业、植树造林等方式治理好了环境,将优良的水源“贡献”给下游,等于是牺牲上游经济发展来“成全”下游,这样的“傻事”有谁会干?
但是,既然“我们都有一个家,名字叫中国”,“既然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那么从情感上就不该“互害”,从道义上就不该“自残”,从法律上也不能互相“以邻为壑”。否则,“互害”归根结底就是“自残”;以邻为壑,归根结底就是“以家为壑”。
但现实的情况是,即便是政府主导参与的区域规划,仍然晃动着“以邻为壑”的影子。比如奥运会前夕,为了保证北京的空气质量,北京以首钢为首的一大批污染企业,被转移出京,到河北距离北京较远的地方安家落户。北京将污染企业迁出去,是以河北为“壑”,但今天航拍可以看到,“环京皆烟囱也”。今年元月份北京25天的雾霾天气、华北大范围的雾霾天气更是证明,以邻为壑的思路,将最终引发集体灾难。
近年来,“以邻为壑”式的跨区域污染事件屡见不鲜。不容否认,有意的、无意的跨区域污染防治难度较大。现行污染防治法对跨区域污染联防联控缺乏刚性约束,相邻行政区域之间重要环境信息沟通、纠纷处理、损失赔付、责任追究等内容缺失,并且出了事故之后还面临调查取证难、协调配合难、责任主体确定难等多个难题。在一些行政区域内部,也在积极谋求下级行政区域之间“以邻为壑”现象的终结。
去年,湖南长沙实施《长沙市境内河流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根据新规,上游污染,就要为这污染给下游埋单。《办法》适用于长沙市境内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等跨行政区域河流,涉及8个区、县(市)政府和长沙市政府。
但是,对于这些河流的更上游,上游到长沙境外的污染谁来补偿?显然,长沙市出台的《办法》不可能解决——这是湖南省,乃至中央应当抓紧考虑的问题。
责任编辑 董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