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教学,离不开字词教学,要想理解整篇文言文的意思,必须先弄懂组成这篇文章的各个字词的意思,也就是说,掌握文言字词是理解整篇文言文的前提。为此,文言词语的梳理包含对实词、虚词的积累总结。尤其是部分文言虚词用法灵活,词意多变,极易混淆,急需进行归纳总结。
在语文考试中始终离不开文言虚词的考查,同学们经常也被它们搞得云里雾里。笔者针对近几年在中考中出现的重点文言虚词进行归类,特别是“之、其、以、于、而”的几种用法进行了归纳,以供大家参考。
一.“之”的常见用法。“之”是文言文中最常见的字词,但就其用法不外乎以下几种:1.用作代词。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如《马说》中“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义,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2.用作助词。(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曹刿论战》中“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二)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陋室铭》中“何陋之有!”(三)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译时可省去。如《爱莲说》中“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又如《幼时记趣》中“心之所向……”(四)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狼》中“久之,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3.用作动词,可译为“去、往、到”。如《陈涉世家》中“辍耕之垄上”。
二.“其”的常见用法。“其”作为文言词有以下几种用法:1.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他”(们)、“她(们)”、“它(们)”。如《幼时记趣》“使其冲烟飞鸣”。2.活用为第一人称。相当于“我(的)”、“自己(的)”。例如《幼时记趣》“常蹲其身”。3.在句中表示反问语气,相当于“难道”、“怎么”。《马说》“其真无马邪?”。4.指示代词,相当于“那” “这”之类的词。如《核舟记》中:“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岳阳楼记》“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5.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例:其一犬坐于前。
三.“以”的常见用法。“以”作为文言词用法非常复杂,具体总结归纳如下:1.用作介词,表示凭借,译为“凭、靠”。例: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译为“用、拿、把、按照”。例:策之不以其道。(《马说》)再如《赵普》中“而能以天下事为己任”。2.用作连词,表示并列、承接、修饰;“以”相当于“而”。如《赵普》中“普跪而拾之以归”,《黔之驴》“船载以入”,这种用法在苏教版语文教材中极为罕见。表示目的,译为“来、用来”。例: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因为”,“由于”。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再如《论语》中“是以谓之文也”。3.用作副词,译为“已”,“已经”。例:固以怪之矣。(《陈涉世家》)这种用法是属于通假字的用法。当然苏教版语文书上还有一些关于“以”的特殊用法,这里列举一二,希望有用。“以”理解为“如”的意思,在《三峡》中“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以”也可以理解为“如果”的意思,在《捕蛇者说》中“以啮(niè)人,无御之者”。
四.“于”的常见用法。1.表示对象,译为“对,对于,向”。如《愚公移山》中“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2.表示处所,译为“在,从”。例: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出师表》)3.表示处所,译为“到”。如《愚公移山》中“指通豫南,达于汉阴。箕畚运于渤海之尾”。4.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例: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鱼我所欲也》)
五.“而”的常见用法。1.表示并列,相当于“而且”、“又”、“和”,有时可不译。如《论语》“敏而好学,不耻下问”。2.表示承接关系,相当于“并且”、“就”,有时可不译。如《论语》“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3.表示转折关系,相当于“然而”、“可是”、“却”。如《论语》“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4.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动词和状语,相当于“着”、“地”等,或不译。如《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中“围而攻之而不胜”。
以上只是对文言字词“之、其、以、于、而”的用法进行了一些简单的概括归纳,列举了苏教版初中语文课本中的一部分实例,不能穷尽,仅供参考。但可以根据以上用法进行举一反三,加强虚词用法的梳理,希望对大家有用。
曹波勇,语文教师,现居江苏扬州。责任编校:舒 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