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化校园内大学生的版权问题研究

2013-04-29 22:31王思文臧利国
职业时空 2013年7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

王思文 臧利国

摘要:在网络化给大学生带来许多知识和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版权问题。文章分析了目前网络化校园内普遍存在的版权问题,指出了大学生版权侵权是由于个人版权意识、网络环境、法律制度和个人经济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学校、网络管理机构、立法机构和学生个人都应该加强版权教育和制度建设,以促进我国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版权教育;网络化校园;版权保护

一、前 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大学校园逐渐演变成一个集数字化、网络化等新技术为一体的全新环境。由于大学生学习能力强、接受新生事物的速度快,因此,网络在校园中以空前的速度蔓延,网络技术正改变着传统的大学管理、科研、教学以及生活的方方面面[1]。用马克思主义辨证法看待数字网络这样一个新生事物,不难发现它带给大学生许多知识和便利的同时,也带来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网络这一把双刃剑也在校园里导演着与社会中相似的一幕幕“话剧”,分析网络化大学校园环境中版权侵权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从而提高大学生版权保护意识便是其中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二、网络化校园内大学生的版权侵权问题

大学生的版权保护,不仅仅包括对自身版权的保护,还包括对他人版权的有效维护,也就是引用他人的文章时应注意的版权问题[2]。网络化校园使得大学生可以十分便捷地获得其他人的各种作品,各种作品的网络盗版在校园内被随意下载和传播,却很少有人来探究深层次的版权问题。丰富的网络资源和便捷的获得手段是众多直接侵权者的客观基础,而侵权者难以受到权利人的责任追究更加强了侵权者的主观意愿。

在网络化校园里,大学生随意下载盗版的影视、音乐和软件作品,为了完成学业而到网上搜索下载他人的研究成果,更有甚者在网上进行论文的买卖,这些现象都非常常见。在每学期选修课结课时,总能听到老师说在学生们撰写的论文中“巧合”到相同的文章出现在好几个人的作业里,还有的学生直接把网上的原文照搬下来,只是改个名字而已,最可气的是有的同学“粗心”到连原文作者的名字也忘了删掉。即使是在综合考核大学生能力的最后环节——毕业论文(设计)中,侵权对即将走向社会的大学生来说也早已成为家常便饭,有的同学就直言不讳地称自己的毕业论文就是复制、粘贴而拼凑的作品。在同学平时的生活中侵权也是常有的事,诸如目前已开通海外1500所大学、国内3000所大学的校内网上,好多作品被随意地转载,当然像这样的网络媒介还有好多。

上海某在校大学生利用中国知网上的学术论文价格较为低廉的特点,先获得论文的所有权,再高价卖出,从而获得不菲的差价。在其经营的网站开业一年半时间内,通过转卖论文(其中99.7%的论文都是中国知网数据库中的,连题录摘要都是全文照抄的),获利了1.6万余元净利润。该大学生未经允许转载中国知网的论文摘要,侵犯了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的著作权。此行为被中国知网发现后,论文的权利享有单位——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将该大学生告上法院。最终被告人被浦东新区法院判决赔偿人民币近10万元。该案例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大学生版权意识淡薄的现状。论文及论文摘要构成了原告数据库的内容,它们都享有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购买论文的使用权并不代表可以任意复制转载,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的数据库作品,就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3-4]。

还有很多热爱摄影的大学生由于缺少版权知识,随意上传别人的影视作品,或者将别人的影视作品在公众场合以赢利性为目的播放,严重侵犯他人的版权;同时自己的作品被侵权的情况下也不知道维护其合法权益。诸如此类由于大学生缺少版权意识而造成侵权的实例在校园里并不少见。

三、大学生版权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1.传统教育环境下对大学生版权意识的培养重视不够,大学校园还没有形成维权守法的良好环境

版权法作为一部移植的法律,在刚开始就决定了其在我国需要一个慢慢被广大民众接受的过程。我们的教学制度存在一定弊端也造成了对大学生版权意识培养的重视不够。作业从网上下载就可以轻易地过关,和靠自己努力创作的结果一样,两者之间劳动的付出谁都知道,还有谁不愿意去走捷径?就这一问题,老师也有自己的苦衷。见过一篇这样的报道,一大学老师在毕业设计中严把论文质量关,很多学生都不及格,照说如此严谨的态度无可厚非,而老师竟受到校方教学事故的处理结果,这也值得我们深思。

2.整个网络环境中版权意识淡薄,应对侵权事故的技术保障不够

网络的出现改写的只是部分人创作作品的现状,网络作品创作、传播和使用队伍以空前的速度在膨胀,任何人都可以将自己的作品展示给社会公众。所以造成了网络环境中版权问题层出不穷,日益复杂的环境与版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日新月异的数字网络技术又给版权保护带来了新的难题。大学生经常处于这样的网络环境,常年累月必会受到整个网络环境的影响,尤其是低年级的学生更无法在这种环境中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

3.网络版权的法律保护制度欠缺,版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在现实中没有起到对大学生指导的作用

鉴于我国版权保护起步较晚,版权保护水平与西方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制度性的欠缺给现实中侵权者留有了一定空间[6]。在这样的现实中,很多侵权人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而侵权行为却能得到较直接现实的益处,这便对没接收具体法律学习的大学生产生误导,在版权保护中增添了一道意识的障碍。

4.大学生经济条件有限,而正版作品价格较贵的现实,造成了大量大学生直接参与侵权作品流通,盗版作品横行校园的现状

据笔者粗略统计,学生自主购买的书籍和光碟中盗版率高达80%。在这些书籍中,不乏学习用的参考书,还有各种各样的文学著作。“我干嘛要花那么多钱去买正版书?况且现在盗版书的质量也越来越好!”成了许多大学生购买盗版作品的共同心态。盗版横行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正版的书籍价格对于大多数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过于昂贵,而价格相对低廉的盗版书尽管在质量上可能存在一些瑕疵,但依然受到大多数学生的青睐。在得到一时利益的情况下,大多数学生根本不知道也不敢想象盗版竟可以毁掉一个国家的电影工业,也可以毁掉一个国家的音乐产业。如果在一个国家盗版行为持续发展并最终占上风,那么艺术家们的利益将受到严重侵犯,并最终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精品艺术创作。

四、大学生版权意识培养对策

1.要大力宣传版权概念,让大学生切身体会到版权保护的作用,从而形成自觉的版权保护意识

作为法律移植的版权法从产生以来就和我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之间存在着冲突,就如版权专家李雨剑所说,近代中国的版权法是在枪口下产生的法律。版权的产生原本是随着个体权利意识的增强、作者群地位的独立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引起的社会结构的变动而逐渐完善的,这个逐渐完善的过程也正是版权的保护促进了作品的创作与提高的过程。在我国,包括版权法在内的知识产权法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整个社会借助外力作用下建立的。而版权法对我们来说却全然是一个外来物。鉴于这个原因,尽管版权对当今受过多年教育的大学生不是一个全新的名词,但是具体到现实生活中,版权的保护、维权的意识却往往只成了一个简单的名词。

在网络化校园内,大学生的版权教育不能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饭后甜点。我们要做的是积极提升大学生的版权意识,普及版权知识。因为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和创新的主体,对大学生进行版权教育有利于高校培养有道德、有责任的知识青年,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和谐社会而服务。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道德的教育背景下,我们从小就开始接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小时偷针,大时偷牛”等等法律知识的学前培训,这样再让大学生接受一部本土化的版权保护法律既有必要性,也具有可行性。

2.要在法律层面健全版权保护的机制,让侵权者无机可乘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与世界各个方面的接轨也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版权保护对大多数大学生来说已不是一个全新的名词,从1991年6月1日标志着我国已经建立起著作权制度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正式生效到2001年10月27日和2001年12月对《著作权法》作相关的修正,对著作权权利的解释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并增加了出租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对表演权作了扩充解释。随着时代发展和现实的需要我国于2006年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对信息网络传播权合理使用、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责任等。2007年3月6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递交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加入书,使中国在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接轨方面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近几年来,国家版权部门逐步致力于开展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大学生群体的版权知识普及与推广活动。这一制度日趋完善与法律逐渐向社会民众靠拢发展的过程把新媒体、新技术下的对版权保护的关注度推向了新的高度。

3.要增强网站建设者和网站运营商的版权意识,建立合理机制让侵权者没有侵权空间

网站运营商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其管理者放任侵权者把他人的版权作品随意上传到自己网站,只有受到相关权利人申诉之后才对涉嫌侵权的作品进行删除处理,如果发现和申诉不及时,作品的权利人将会受到损失。因此,应当加大对相关网站内容的监管以及惩罚力度,强化网站的版权意识,同时利用法律武器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追究。

4.高校要大力发掘与培养版权专业人才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除了要重视普通学生的版权教育,还要大力发展版权等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即除了要提高意识外,还要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版权人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较短,我国版权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人才结构也不尽合理。大力培养版权专业人才已刻不容缓。我国的知识产权教育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相继成立了知识产权的教学和研究机构。知识产权法(管理)学硕士点在2005年以后才在各高校建立。因此,高校应加大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管理机构也要加大版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立项,以培养出高素质的知识产权立法、司法、执法、教育和研究人才。

五、结 论

中华民族的复兴必定是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复兴,随着地球村概念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是科学技术发展的有效保障体系,从而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推动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也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版权保护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约束,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全国各有关行业、部门包括高等学校都应该积极采取多种方法、措施激励创新,提升全民对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大学生涉及到的除了版权以外的其他知识产权较少,因此,大学校园的版权保护教育变成了培养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基础环节,高校必须重视并推动大学生的版权教育。

参考文献:

[1] 曹沛.网络环境下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究[J].

中州大学学报,2012,(4):35-37.

[2] 康建辉,赵萌,宋柏慧.我国网络文学作品版权保护问

题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2,(14):214-217.

[3] 黄健.移动传播时代的数字期刊和版权[J].出版广角,

2011,(12):10-12.

[4] 朱进彬.数字化传播与学术期刊的版权保护研究[J].中

国报业,2011,(12):4-7.

[5] 王智源.网络信息传播中的版权问题及对策研究[J].知

识产权,2012,(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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