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改革的探讨

2013-04-29 13:49毕志超
今日湖北·中旬刊 2013年7期
关键词:定额市场经济招标

毕志超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基本建设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从投资渠道的多源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投资决策的分权化到实行项目招投标制、项目法施工、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等,这些都有利地促进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远远落后于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形势,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许多深层次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建筑业的发展。因此其改革成为建筑业改革的核心问题。

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一)工程造价与市场脱节,跟不上建筑业的发展

首先,国家编定的统一定额过程长,更新慢,变化小。其次,除了国家的有关部门制定了统一的定额外,各省级的行政单位往往也以此为根据制定本省的定额。而即便如此这些规定的计价资料往往是以大城市的价格水平为依据编制,其他地区的市场价格难以得到反映。事实上市场的供求变化和价格水平是瞬间万变的,尽管市场具有流动性,各地区的差异也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定额的时滞性和盲目统一性必然导致工程造价难以灵敏的反映市场变化。

(二)工程造价不能反映竞争机制的要求

建筑领域内的竟争集中体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而竞争的核心必然是价格。 建筑业的招投标制虽然在建立市场价格机制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在计划价格的基础上实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施工单位的自主报价,所以目前的市场价格机制不能算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价格机制。定额中度量的过于精细,试图“绝对精细”地反映出建设项目所消耗的各种资源,因而形成的价格缺乏弹性。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中对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都严格区分,使竞争性费用无法从造价中分离出来。不利于施工水平的提高,不利于竞争体制的形成。

(三)工程招标投标中限制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目前全国各地先后建立的有形建筑市场,将政府投资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都纳人其中进行集体统一管理,统一招标投标的程序和手续,明确招标投标方式,审定各项工程评定主要方法,而各地的评定标方法各有差异。例如:评审法,合理低标法,二次报价法,议标法,直接发包法。但有一共同点即招标确立标底,报价受国家决定额标准的限制,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中标者。而理论上最优,实际中可行的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尚处于尝试阶段,未能全面推广应用。因而在招标投标中,投资成本偏高,滋生腐败和暗箱操作,操作过程人为复杂化,招标各环节的交易成本无法降低同时还使施工企业安于现状,不图进取。

(四)造价人员参差不齐,总体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从事工程造价的工作人员有很多,大部分人的主要工作是套定额。甚至在今天的高等教育中,工程造价专业的学生最主要的学习内容仍是如何使用定额,如何套单价等等。因此大部分人员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理论与实务知之甚少。

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措施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涉及建筑市场上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也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管理改革必须在有相应配套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

(1)转变造价管理部门职能,改变管理方式。首先,工程造价管理主体应加以明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能,应该是全面的、专业的、深入到建筑市场造价范围内各个经济活动过程中,它与主管合同立约前负责招投标的管理部门是相辅相成的,台前台后协同管理的。招投标管理部门主要管市场、业主、设计、施工队伍的准入市场的行为,而造价管理部门则管合同的计价方法、造价条款、市场价格信息、造价中介咨询机构和队伍等等。就目前状况看,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处在初级阶段,市场运作机制还很不完善,放开价格,由市场定价还须相当一段时间。但我们必须从改革、发展的角度看定额,要符合建筑市场的发展。

当前定额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动态管理上。继续完善价差调整管理办法,定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和材差调整系数,还可定期发布实际工价水平,供承发包双方协调人工费补贴之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技术装备能力和管理水平编制企业定额价差调整管理办法,定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和材差调整系数,还可定期发布实际工价水平,供承发包双方协调人工费补贴之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技术装备能力和管理水平编制企业定额,参与市场竞争。今后造价管理部门更多要做的工作是对政府发布的价格政策的解释,协助政府制定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分部分项名称,统一计量单位,使承发包双方在工程量计算方法上有统一的术语和内涵的理解等等。

(2)建立市场行为监督保障系统。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是放任自流的自由经济,而是法制经济。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依法制止垄断和种种不正当竞争,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健康运行,发挥调节作用,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3)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管理。

咨询中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几年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建筑市场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服务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咨询人员素质差;二是业务行为不规范;三是不公平竞争比较突出;四是咨询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竞争激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理顺体制,加强领导。向有关部门讲明造价咨询工作与工程造价管理密切相关,是建设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宣传造价咨询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强调建设部门对造价咨询业的统一归口管理。二是健全法规,加强治理整顿。应按照我国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严格执法,使不守法者没有市场,这样才能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三是积极培养咨询从业人员队伍,提高业务水平。结合我国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行执业资格认证,加强从业人员业务考核,恪守职业道德标准,力争使从业人员的素质有较大提高,逐步从单一的预结算编审走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总而言之,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势在必行,市场经济必须抛弃原有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观念和做法,不要抱残守缺,一定要从如何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考虑问题、处理问题。

(作者单位:咸宁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猜你喜欢
定额市场经济招标
公立医院零修工程预算与定额库编制问题探讨
建筑工程预结算中的定额与清单计价应用
市场经济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财政税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市场经济
公立医院招标采购集中管理模式探索与实践
“三新三化”在LNG接收站概算定额标准中应用的探讨
关于对市场经济的认识
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双刃作用——对提高定额赔偿立法趋势的质疑
统计分析在工程招标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