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中的手机媒体传播策略分析

2013-04-29 03:06刘伟
2013年8期
关键词:手机传播突发事件

作者简介:刘伟(1992.5-),女,内蒙古兴安盟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系2010级本科生,新闻学专业。

摘要:手机媒体由于其传播特性而在突发事件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但也衍生了规范缺失、把关失控、谣言扩散、恐慌加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突发事件的潜伏期、初发期、持续期、消退期这四个方面来探讨相应的传播策略,以发挥手机媒体在突发事件传播中的价值。

关键词:突发事件;手机;传播

随着信息与传播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原本主要发挥通信功能的手机越来越具备媒体属性,其全方位多媒体信息传播功能变得越来越强大。手机媒体具备便携性、互动性、定向强制性、私密性、快捷性等特点,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媒体的不足,在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大的影响。一方面,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手机媒体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以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另一方面,手机媒体传播中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也有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引起的恐慌迅速蔓延,导致各种非理性行为的出现和扩散。因此,在分析突发事件中手机媒体传播过程所产生的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突发事件的演变过程来制定科学的传播策略显得尤为必要。

手机媒体在自然灾害以及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传播中的应用越来越广,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手机媒体在传播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带来一些负面作用。①这既有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反应迟滞以及缺乏协同等问题,也有传统媒体集体失语的因素,而手机媒体传播可信度不高、把关缺失以及有些手机用户的媒体素养低下等加剧了手机媒体在突发事件传播中的负面影响。

一、突发事件中手机媒体传播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散播谣言,加剧恐慌。突发危机发生后往往会给社会秩序带来较大的震动,在民众中引发恐慌,手机媒体的开放性又导致它在传播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成为谣言滋生和传播的温床。在突发事件中,民众会有一种“双向矛盾心理”,主要表现为对媒体传播信息既依赖又排斥、既信任又怀疑。由于手机媒体有着强大的传播效应,谣言通过手机进行散播就能迅速达致广覆盖大范围的人群,这在玉树地震消息的传播过程中非常明显。玉树地震发生后,由于人们尚未完全走出汶川地震的阴影,因此一时间关于地震的各种谣言尘嚣甚上,在短时间内从区域性事件扩散并引起全国性的恐慌,手机媒体的传播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引发了全国性的谣言传播。

第二,政府和运营商把关缺失,虚假信息难以控制。传统上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政府通常会采取手段控制消息的传播,通过控制媒体对突发事件的传播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恐慌,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这也成为我国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常态。不过在手机媒体作为网络媒体的延伸日益兴盛的条件下,手机媒体赋予了受众更大的主体性,在传播过程中一旦没有了“把关人”对信息的筛选过滤,就使得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通过这个漏洞在手机媒体上肆意传播破坏社会安定的信息。政府已经不可能有效地封锁消息,如果一如既往地控制突发事件的传播只会引发对政府的怀疑而导致事态进一步失去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民众对政府以及传统媒体的失语或者作假不满,各种负面消息就更容易通过手机媒体扩散。例如2009年6月26日广东省韶关市旭日玩具厂发生一起新疆籍员工与当地员工群殴事件后,这一社会治安案件被境外“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等东突组织所利用,热比娅和“世维会”在网络上歪曲事实以借机竭力污蔑我国民族宗教政策,与此同时有人大量发送短信号召人员向乌鲁木齐聚集游行。这就体现出手机媒体传播自由难以控制的特点。

第三,政策法规的滞后和监管的局限。网络传播的飞速发展与相关政策法规管理的落后形成鲜明对比。由于手机媒体是新兴媒体,国内尚无相关立法。目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两部法律明文规定了控制手机“污染”的相关条例。但对于当前手机信息传播的自由现状,这些法规操作性不强,管理机构还缺乏相关的管理经验,管理手段和方法更新总是慢于手机媒体信息传播所产生的问题。

二.突发事件中手机媒体传播策略分析

随着手机媒体的普遍应用,人们对手机媒体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在突发事件条件下对手机媒体传播善加利用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突发事件中手机媒体传播应遵循主动性、及时性、指导性、沟通性原则,结合突发事件的不同演变过程善用科学的传播策略。要想消除手机媒体在突发事件传播中的消极效应,发挥其传播优势,就需要从突发事件的潜伏期、初发期、持续期以及消退期四个方面完善手机媒体在突发事件中的传播。

1.突发事件潜伏期

手机媒体兴起和普及之前,突发事件的信息可能会被政府机关及传统新闻媒体机构所控制,但是借助手机媒体的网状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找到了新的扩散路径,依靠传统的审查机制已经无法应对手机媒体的传播。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正视手机媒体在突发事件信息传播中的优势,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建立健全手机媒体的信息传播机制,确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内容、时机、以及范围等,确保信息的有效传播并控制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

第一,政府可以联合电信运营商设立权威的突发事件发布平台。权威信息发布平台更容易被受众接受,因此许多国家采用单一的报警求助号码,如美国的911、欧盟的112。我国也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手机信息平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政府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发布预警信息。

第二,清除手机垃圾信息。手机媒体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垃圾信息,这些垃圾信息的存在不但扰乱了用户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而且会影响他们的判断力。因此政府要联合运营商治理垃圾信息,保证信息传播通道,当突发事件发生时就可以借助手机媒体建设多元化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第三,要保证技术基础有效可靠。电信运营商要建立有效可靠的应急通信网,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通信网络的正常使用,保证通过手机媒体可以把信息及时传播给公众。最后,要加强手机实名制建设。要想保证手机媒体在突发事件传播中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就需要从信息源开始进行监督,加快手机实名制的建设可以加强在手机媒体使用的各个环节辨别用户身份,对用户进行有效监督,对控制突发事件中的谣言传播有重要意义。

2. 突发事件初发期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做好对手机媒体中那些虚假信息的过滤和屏蔽。对于在突发事件中通过手机媒体传播谣言煽动危机以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比较可行的应对措施是电信运营商使用信息过滤软件进行过滤。这种过滤软件通过使用自动化过滤技术可以解决人为过滤效率低下的问题,有效控制负面信息的传播。与此同时传统新闻媒体要利用自己的权威地位在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的真相,杜绝谣言的传播。虽然在突发事件潜伏期制定相关法律和制度可以发挥威慑作用,但是这种作用往往只在事后发挥效力,无法作用于突发事件发生初期的媒体信息传播,这就需要通过伦理道德方面的规范来约束手机媒体在突发事件初发期的信息传播。在新的传播环境下,手机媒体使得用户具备进行大范围传播的能力,而法律制度的监管却相对滞后,因此就需要强化个体的自我约束。具体而言,个人在使用手机媒体传播突发事件时要做到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要对自己的传播行为负责。手机用户要对自己的传播行为负责,应当尊重事实,既不隐瞒也不夸张,而是作为一个理性的传播者发布和传播关于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手机用户发布信息不能违反和谐社会的目标,不能任意传播真相不明的信息,散播谣言。

第二,手机媒体传播的信息要保证无害。这要求民众在使用手机媒体传播突发事件时不能恶意诽谤、攻击他人,也不能破坏个人、组织或者政府的公众形象,即不能为了一己私欲而发布虚假信息,更不能唯恐天下不乱,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推波助澜扰乱社会秩序。②

第三,手机用户要保证对传播信息知情同意。知情指的是手机用户了解信息传播可能带来的后果,同意指的是手机用户对传播的信息表示认同。知情同意原则可以规范手机用户的自主行为,减少谣言的传播。最后,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也要学会利用手机媒体指导民众应对危机。例如日本发生地震后,在中国移动联合手机杂志运营商VIVA无线新媒体与《瞭望》新闻周刊合作,双方于地震发生当天就联合成立特别小组进行全方位报道,其中《瞭望》进行采编整合,VIVA负责制作,中移动则向全国移动用户发送了超过1000万条短信,用户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就可以接受详细信息。

3. 突发事件持续期

突发事件进入持续期后,手机媒体的主要作用在于通过传播信息引导舆论并疏导民意。首先,手机媒体信息平台的操作方要与政府部门合作,通过手机报等形式全方位地报道事件,让民众了解突发事件的真相。针对突发事件初发期出现的片面甚至错误的信息,手机媒体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协助政府部门纠正这些错误信息,这既可以让民众了解实情,也有利于提高手机媒体的传播价值。政府可以鼓励传统新闻媒体通过手机做好突发事件的传播工作。手机媒体由于其方便直达的优势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手机媒体在传播突发事件的信息时要掌握好平衡。如果报道不足,会引发民众的猜测心理助长谣言的散播,但是如果一味进行报道而无视后果,同样有可能加剧民众的恐慌。再次,手机媒体由于其方便亲民的特点,可以作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有效途径。手机媒体在突发事件的传播中可以上情下达,传递有关信息。我国的新闻媒体在突发事件持续期要担负上情下达的职责,将政府的决策传播开来,引导社会舆论。手机媒体可以实现点对点的传播,因此可以在突发事件传播过程中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促使民众不断调整心态,引导社会舆论回归理性。除此之外,手机媒体日益普及,因此也可以作为一种下情上传的途径,反应突发事件持续过程中的民情民意。我国公民不但享有知情权,同样享有监督权。突发事件发生后,民众有权得悉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有关负责人以及处理方案等方面,并对这些方案的落实进行监督。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信息平台,收集民众对突发事件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针对性部署,尽快渡过难关。简而言之,手机媒体由于其方便快捷以及普及度高的特点可以作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有效环节。

4. 突发事件消退期

在突发事件消退期,政府与传统新闻媒体要利用手机媒体做好对民众的心理援助工作,帮助恢复社会秩序。突发事件的发生不仅仅会给民众的日常生活带来影响,而且会给他们造成一定的心理阴影。这就需要新闻媒体发挥自己的传播功能,引导民众走出阴影,恢复正好的生产生活。首先要做好心理援助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会给民众的认知、情感以及人际关系方面带来一些影响,并且往往在突发事件结束后仍然会持续一段时间,这就是心理学上的“后危机综合症”。统计数字显示,突发事件发生后大约有4%~30%的人可能患上“后危机综合症”,持续时间通常可以达到一月以上。例如近几年来我国地震灾害的频发给民众带来了强烈的心理影响,一旦出现蛛丝马迹就会联想到地震这方面。要帮助民众克服这种心理就需要各种媒体联合采取措施。就手机媒体而言,政府部门可以联合传统媒体对民众进行电话采访,听取他们的心声,并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及时反馈访谈效果。除此之外,还可以设定心理咨询平台,通过电话或者手机短信为民众提供心理咨询和建议,解除他们的心理困惑。另外,手机媒体要针对突发事件传播中出现的问题,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并针对问题和经验改进机制,避免在下一次突发事件传播中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例如在乌鲁木齐“七·五”事件发生后,一些谣言在社会上被散布,影响民众情绪,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面对这些谣言,新疆新闻办公室没有采取简单的堵、盖、封的传统方法,而是每日发布由公安部门提供的权威信息,向乌鲁木齐市民传达社会治安情况,提醒公众注意。当地政府连续多日通过短信传达政府权威信息,破除谣言。如此一来,便及时安稳了当地民众的恐慌心理,化解了谣言。由于我国手机媒体在突发事件传播过程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尤其需要有关部门加强这一方面的各种制度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的手机媒体突发事件传播体系,减少突发事件手机传播中的问题,充分发挥手机媒体在传播突发事件中的优势。(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注解:

①胡百精.危机传播管理[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321-322.

②赵士林.突发事件与媒体报道[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271-272.

参考文献

[1]匡文波.手机媒体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张文娟.手机短信在公共危机处理中的效能和问题分析[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

[3]李育林.手机媒体现状及问题[J].传媒观察,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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