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熊》的情节模式和意蕴

2013-04-29 10:53芦天华
短篇小说(原创版) 2013年8期
关键词:杰姆卡斯福克纳

《熊》是福克纳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中篇小说,作品详细描写了一个少年如何叛逆,如何历练,最后成长为一个英雄的故事。这个倔强而坚强的小伙子不为艰难困苦所扰,为了自己坚定的道德使命而一如既往地走下去。读者在作品中可以充分感受到他的怜悯、谦恭、忍耐和自豪。

一、 将人对自然的认识作为中心主题

作品讲述了一只大熊的生命历程,在大自然中,它平静地生活着,几十年来与人类互不侵犯,但是仅仅在三年之后,它却倒在了猎人的枪口下。猎人们精心布局,充分准备,只为了将这只孤独的熊置于死地。猎人们首先在思想上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并不断加强自己的力量,他们准备了很多的枪支弹药,然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来训练一条名叫“狮子”的猎物,这是一条与众不同的猎狗,在这场猎狮的战斗中发挥了无与伦比的作用。这只大块头的猎犬经过长期的培养,养成了一种孤僻而阴沉的性格,它只对大熊情有独钟,其他任何动物都不能引起他的兴趣。在猎人们与大熊的这次战斗中,“狮子”悄悄地冲上去咬住了大熊,迫使大熊不得不进行殊死搏斗。然而大熊毕竟老了,它的力量正在一点点衰退,再也不能轻松地摆脱这只勇猛的“狮子”,猎人们趁老熊筋疲力尽的时候,将刀子捅进了它的后背,终于将它杀死了。

大熊的死对于那些对森林虎视眈眈的人类来说无疑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他们让森林告别了蛮荒,步入了现代社会。他们终于扫清了侵入森林的最后一道障碍,火车开进了森林,人类正在吞噬着自然的财富。每个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地位与财富。就连布恩这个原始人,也因其在训练“狮子”时功勋卓著被任命为小镇的警官。而那只在与大熊搏斗中被开膛破肚、死于非命的“狮子”,还有稀里糊涂丢掉性命的黑人杰姆都已经淡出了他们的记忆。花开花落,寒暑相易,仅仅两年的时间,这两个坟丘已经杳无踪迹,人们不会再记起他们,他们唯一做过的好事就是让这两个战友的坟墓面对着森林。

作者在书中还塑造了另外一种角色,那就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麦卡斯林。虽然开荒的猎人们费尽心思地教育他、影响他,甚至对他的一言一行都精心调教,但是这位天性未泯的年轻人却一直保持着自己的使命与信仰,直到最后他也没有成为这些开荒者中的一员。他对这片在他祖辈时就早已存在的森林充满了敬仰。他认为广袤而深邃的大森林养育了大熊,也正是森林让它变得顽强而孤独。因而,麦卡斯林变得很谦虚。他认为是这片森林养育了自己,是荒野教育了他的灵魂。他甚至能清晰地预感,森林终有一天会随着猎人的围剿而消失,大熊也会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因此,对于那只受到猎人精心训练,专注对付大熊的“狮子”,他充满憎恨。他一直坚信,最后杀死大熊的人一定不是自己,因此即使在以后的生活中他两次与大熊相遇,但是始终没有开枪。也许在他的内心深处,认识到这个社会存在的真理,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要想挽救世界只能依靠人类的爱心。在与大熊的最后一次战斗中,麦卡斯林没有像其他猎人一样参与围剿,而只是冷眼旁观了整个过程。他看着眼前的一幕幕惨景,心里非常明朗,他清楚这样掠夺式地入侵会给大自然带来什么影响。在大熊死后,告别了荒蛮而进入现代文明的人类中再也没有出现麦卡斯林的身影。他一个人遁入山林,与这个所谓的新时代完全隔绝了。其实,麦卡斯林可以说是当地最优秀的猎手,但是他对自己手中的猎枪看管甚严,从不滥用。他宁愿与这个森林和平共处,宁愿永远没有枪声。在这一点上,麦卡斯林的观念超越了现代所有的人类,他认为自然是孕育万物的基础,他不能参与破坏自然、掠夺自然的行动,也不能因为一己之私而野蛮、凶残地荼毒生灵。对于那些妄自尊大的人类文明和庸俗的物质享受,他不屑一顾。他见证了人类开荒和自我毁灭的历史,在作品的结尾,麦卡斯林看见曾经的老乡布恩像发狂一样把猎枪拆成了许多碎片,从布恩拼命破坏猎枪的举动中,他看到了迷惘与困惑,看到了破坏自然最后被自然毁灭的痛苦的精神世界。他是一位人类精神文明的勇士,当面临人类精神世界最为严峻考验的时候,他独自面对,不祈求别人的理解,也不在乎世间的荣华富贵,始终如一,他保持着自己的信仰与情操。正因为如此,麦卡斯林给读者留下了更为深刻的思考。

二、 独具风格的创作技巧

福克纳在创作这部小说时,不仅仅追求立意上的新颖,追求以平淡的手法达到深邃的意境,他还注重创作技巧的运用,形成一套独特的创作风格。其实小说所讲述的故事并不离奇,仅仅是一个倔强少年的人生历程,但是这部小说并不是儿童读物,作者真正要展现的是许多成年人都难以理解与感悟的真理,这种独具匠心的创作技法与中国的相声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所有的叙述,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最后抖落出内涵这个“包袱”,让人在惊叹的同时更能沉思,韵味深刻。在一个简单的故事中蕴涵着一个简单的真理,就像一杯陈年老酒,清香淡雅,而回味久远。

福克纳在《熊》中共刻画了十个人物形象:西班牙少校、没有名字的孩子以及他的父亲、黑人杰姆、阿西伯伯、于威尔、康普森将军、印第安酋长与黑奴女人的儿子山姆以及两个具有人格特征的动物——大熊和小狗飞丝。在整部小说中,真正的主角只有孩子、大熊和杰姆,其他的人物都是作为陪衬出现的,整部小说也就孩子的父亲的戏份较大,其他的角色甚至都没有一句台词。这样的构思与布局打破了短篇小说人物众多就会让人感到繁琐与累赘的传统,用清新明朗的主线表达出了作者的内心世界和作品的内涵。小说中,康普森将军、于威尔、西班牙少校和那个无名孩子的父亲每年都要去森林里举行两次定期的野营。但是,他们的目的好像并不是狩猎,而是在乎消遣与游玩。作者在小说中这样描述他们:“整整两个星期,他们都将自己埋进那个摇椅中,不停地翻搅着眼前的炖肉,偶尔尝尝肉汤的鲜味,有时还会因为一个小小的争执而吵得面红耳赤。不爱言语的杰姆只是将威士忌从大肚子的酒瓶里倒进铁勺。”作者之所以这样描写只是为了让故事更为平淡,在补充了小说主线的同时又不显繁琐。即使是主角之间的对话,例如孩子与杰姆之间都只有零星的几句言语,而是将更多的笔墨放在心理描写上,对于国内的读者来说,这种描写方式可能有艰涩、冗长之感,不易理解。即使在小说的最后,作者又浓墨重彩地描写孩子不开枪的原因时,我们都一直无法理解这样的构思,但是当我们读完全书,将所有的思绪集中起来时就会发现,作者在这里采用了一种独特的构思方式,他将真理蕴藏在层层外壳之中,然后带领读者一步步地深入分析,层层剖析,最终让真理大白于天下。国内一些较低层次的读者在阅读这部小说时,因为中西文化的差异和阅读水平的差距,困惑是在所难免的,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一代文学大师在创作风格、创作技巧上的大手笔。

在小说中,作者并没有像其他作家一样在结尾部分明确地揭示出主题,而是采用一种若明若暗的隐晦方式来引起读者更多的思考,读者在这里可以见仁见智,各抒己见。或许这正是作者用心良苦之处。这部小说的时间和空间跨度非常大,例如开头时作者写道:“他已经10岁了。”而在结尾时又说:“他已经是14岁的小伙子了。”四年的时间,中间还夹杂着诸如“在他10岁之前”“好多年前他都听说过这只大熊”等的时间差,对于中短篇小说而言,这是非常大的时间跨度。然而这种大跨度的时间并没有影响整个故事的紧凑,小说在前面描写了孩子与熊的三次遭遇,描写他从一个拿不动枪的孩子成长为一个优秀的猎手,从10岁以前在梦中遇到熊到最后放熊归林,快慢相宜,时紧时松的叙述让人感觉自然而连贯,丝毫没有突兀之感。正是这种自然流畅的叙述方式,让读者可以在后面的内容中随着作者的思路去理解作品的主题。

三、 作品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小说表现的另外一个重点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相互依存。福克纳是一位典型的森林系作家,他对大自然的热爱超过了一切。在他的作品中,大自然是那么的清新、美丽,五彩斑斓,魅力无穷。福克纳的家乡是地处密西西比州北部丘陵地带的三角洲,他用一生的时间去研究自然,解读自然。他甚至在作品中写道:“这个世界没有狮子,也没有山姆,也就没有死亡,对于这片土地,它不是栖息在这里,而是本身就属于这个自然,这片泥土的一部分。”这样的描绘向读者展示出一个道理,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生态系统也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在自然界中,万物都是平等的,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生物学家们梦寐以求的目标,福克纳在作品中还启发人们要热爱自然,保护自然。

另外,作者在作品中巧妙地安排了艾克与“老班”的会晤,并从中体现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主题。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这种和谐是建立在两者没有冲突的基础上的,艾克初遇大熊的时候,他宁可“舍弃自己身上一切的文明痕迹,包括猎枪、地图,指北针”。在这个故事中,孩子第一次去寻找大熊时,带着猎枪、手表和指北针,在森林里转了几天都一无所获,这时,自然之子山姆告诉他找不到“老班”是因为身上带枪的缘故,于是第二天孩子丢弃了猎枪,继而又抛弃了手表、指北针等代表着文明世界的东西,终于在密林的深处见到了传说中的大熊。对于这个天真的孩子,作者采用了许多特别的细节描写来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主题。

四、结 语

我们始终要明白一个道理,人类是自然的一分子,是整个自然孕育的精灵,是自然进化的产物,我们与自然息息相关,人类应该与自然和谐共存,而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在这一点上,福克纳的眼光是任何作家都无法比拟的。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自然严重破坏的新时代,我们应该用生态批评的眼光去解读这位伟大作家的作品,以求能更深地了解这位文学巨匠的艺术特色以及他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思想。

[参考文献]

[1] 朱新福.美国生态文学批评述略[J].当代外国文学,2003(01).

[2] [美]威廉·福克纳.去吧,摩西[M].李文俊,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

[3] [美]戴维·明特.福克纳传[M].顾连理,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0:2.

[4] 李文俊.福克纳评论集[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50.

[作者简介]

芦天华(1980— ),女,河北唐山人,硕士,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英语教育、英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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