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文
【摘要】我国公司财务治理存在的问题公司财务治理是基于财务收支管理、财务剩余索取、财务监督以及财务人员配置等结构性问题的制度安排,是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产物,其要求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并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多层次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程序、制度和行为设计与规范。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不少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发展而来,公司财务治理尚不完善。
【关键词】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结构;股权结构;财权配置;监督
一、财务治理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公司财务治理权责不明晰
我国集团公司在财务治理方面问题突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欠规范,决策的权责利制衡机制存在缺陷;治理结构不完整,如主体不完整、客体模糊、治理手段落后。在国有集团企业内部,董事会和管理层常常是人员和职能重合(一套班子)。目前由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多数企业中,集团一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很少,大都是单一的控股体制。相当大一部分集团没有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母子公司产权关系无法完全取代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出资者的决策权、监督权不能很好地落实。对于已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的集团来讲,存在着财务治理客体模糊,各项与财权相关的责权利在集团界定不清晰、不规范的问题。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在于财务治理结构的滞后,没有构建起与集团组织结构相适应的财务治理机制,缺乏完整健全的财务约束和激励机制。
(二)财务决策权责过于集中
我国部分企业权责过于集中,处于对大股东控制状态,其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是在不对称的权力结构下进行的。极少考虑到小股东的利益。我国资本市场是在公有制下产生的,国家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是公司最大的控股股东,这容易使董事会受大股东委派的董事控制,造成董事会结构不健全、公司财务治理制衡功能失效。控股股东可能以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大股东利用财务杠杆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增加自身财富,同时在享有公司重大决策权的同时并不承担公司的全部风险,而是把剩余风险转嫁给债权人,从而忽视和侵犯了债权人利益。在股权相对比较集中的情况下,大股东可以通过操纵董事会的人选来体现他们的意志,公司权力分配向大股东过度倾斜。因此,对大股东的约束显得至关重要,在投票表决机制上,应引入股权分置改革的分类表决机制,在重大财务决策上必须有一定比例的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才能通过。另外,通过培育机构的投资者,特别是基金投资,将中小投资者的资源集中到一起,以提高中小投资者的监督能力,并且参与到企业的战略管理中去。
(三)激励与约束体制不健全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构成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关系,它们之间各司其职,互相制衡。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就是依赖公司治理结构所建立的分层财务决策机制。企业所有者主要是通过董事会对经营者的控制与约束来实现他们的财务目标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董事会的约束力弱化了:第一,多数董事无法在他们受托的职责上花费过多的时间,因为许多董事还供职于其他单位,董事仅仅是他的副业。第二,许多董事缺乏专门的管理知识,尤其是会计规则方面的知识,从而制约了他们职能的发挥。第三,多数董事在公司的股权中只占有很少或象征性的比例,这些董事不太可能为股东财务目标的实现尽心尽力。
二、完善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的对策
(一)建立明晰的权责结构
按照权责理论的观点,权责关系明晰是权责功能发挥的基础,明晰的权责有利于促进效率的提高。“科斯第二定理”企图证明在交易费用为正时,权责安排会影响资源配置结果。目前,我国财务治理失衡和无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财务主体的不清晰。要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最主要的是要深层次推进权责制度改革。可以说,理顺权责关系、改善股权结构,是清晰界定财务主体、完善财务治理的重要基础。股份公司是以股东投资股份并按其股份分享剩余索取权和以其股份为限承担公司债务的一种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中,股东一旦将资金投入公司之后,便形成了企业法人财产,企业以其独立的法人财产从事经营管理活动,股东不得随意抽取企业法人财产。这种明晰的权责关系,一方面保證了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因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区别,使股东对公司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从而增强了股东对公司投资的信心。
(二)科学配置企业财权,促进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
公司财务治理主要是股东和经营者的内部财权配置。但随着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企业被认为是一个专用性投资的资产和人员相机治理的集合,公司财务治理中的财权配置不仅仅是股东和经营者的内部财权配置,其扩展到包括所有利益相关者在内的、为保证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的财权配置的相机治理机制。良好的相机治理机制应包括:(1)出资者的财务治理。当企业出现经营危机或经理层产生侵害出资者利益的行为时,公司股东可通过监事会加以制止、通过股东会更换管理层,转移股权或抛售股票退出企业的方式,实现财权配置与财务治理的主导作用。(2)债权人的财务治理。债权人可对企业财务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相机治理机制。(3)政府的财务治理。政府一般通过立法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如制定会计法规、准则及财务制度等,加强上市资格审查、增强公司信息披露、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等。(4)员工的财务治理。员工可通过建立员工董事制度和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的企业文化控制机制影响财务决策权。
(三)构建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
按照马斯洛的激励理论, 能满足人某种需要的因素均能成为激励手段。公司要恰当地运用有效的激励手段,正确引导经理人的工作动机,使其在实现公司目标的同时满足自身需要, 保证公司持续运营和发展。强化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使其总体经营目标在子公司得到贯彻。提高职业经理人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公司财务治理的重要内容。公司财务有效激励的核心是使经营者对个人效用的追求转化为对企业最大化利润的追求。
(四)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加强企业财务控制
健全公司财务治理需要营造良好的财务控制环境。(1)规范证券市场并发挥其有效的制约作用。财务治理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2)加强财务治理授权控制,强化企业财务监控。有效的财务控制应是以预算控制为前提,以授权控制为主要特征的公司财务治理权利配置的基础。(3)营造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4)强化预算管理。全面实现财务预算管理是企业实现财务治理目标的有力保证,要加强预算研究与编制、预算决策、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等环节,强化财务综合分析,促进增收节支,提升企业内部财务控制效力。(5)健全多元化财务监督系统。建立企业内外部多元化监督是保证公司财务治理有效运转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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