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动补结构“V+完”的程度义

2013-04-29 00:43林海英
北方文学·下旬 2013年8期

林海英

摘 要:动补结构“V+完”是汉语中常见的结构,一般认为“V+完”表结果义,即“结束、完结”义或“光、尽”义。然而,在辽宁鞍山方言中,动补结构“V+完”也表示一定的程度义。本文试就“V+完”的程度义进行探讨,以便加深对动补结构“V+完”的认识。

关键词:动补结构 “V+完” 程度义

学术界关于“V+完”的研究大都是在探讨动结式动补结构中有所涉及。专门以“完”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动补结构“V+完”的文献较少。关玲《普通话“V完”式初探》对“V+完”的语法意义和特点进行了研究。崔广华《“V+完”式动补结构在现代汉语中的句法和语义表现》分析了“V+完”的句法和语义特征,并探讨了“完”的语义指向。后来在其论文《“完”的历时意义及包含“完”的词和动补结构的研究》中进一步对“完”字及“V+完”结构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上述研究都没有提及到“V+完”可以表示程度义。然而,辽宁鞍山方言中,动补结构“V+完”还可以表示程度高的意义。下面我们将对“V+完”的程度义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动补结构“V+完”的程度义

近代以来,“完”逐渐引申出“结束、完结”义。此时的“完”可以在句子中作谓语或谓语中心,也可以与同义或近义的词并列使用,还可以在动词后作补语。从“结束、完结”义又引申出“光、尽”义,又进一步引申出“坏、糟糕”义。崔广华认为“完”的“坏、糟糕”义表示“做错事而导致一种不好的结果发生,伴随着这一结果的是主体的某种事物的失去,而事物的‘失去义与事物被消耗‘光‘尽义非常接近”。毫无疑问,“完”字“坏、糟糕”义的出现与方言中动补结构“V+完”的程度义有密切联系。

我们知道,程度补语往往是由“极”、“很”或表示虚义的“透”、“慌”、“死”、“坏”等词构成来表示程度高。而“完”所具有的“坏、糟糕”义与程度补语中补语成分的语义相契合。在使用中,动词“完”逐渐虚化为补语,而处于补语位置的“完”保留了原有动词的“坏、糟糕”义。因此,从理论上看,动补结构“V+完”也可以用来表示程度高。

下面我们看一下普通话中表程度的补语与鞍山方言中动补结构“V+完”的使用情况。

(1)今儿我当真是累坏了,干了那么多的活儿。

(2)今儿我当真是累完了,干了那么多的活儿。

(3)今天客人太多了,把我忙死了。

(4)今天客人太多了,把我忙完了。

通过对比我们发现,鞍山方言中“V+完”可以不仅出现在其他程度补语出现的句法位置,而且语义也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无论是从功能上还是从语义上都印证了动补结构“V+完”可以表示一定的程度义。

二、表程度义的动补结构“V+完”的句法特点

以往的研究往往将“V+完”都是作为结果补语来研究。相对于结果补语来说,作为程度补语的“V+完”在句法上表现出了不同的特点。首先,表示程度义的“V+完”往往不可以带宾语。表示“结束、完结”义或“光、尽”义的动补结构“V+完”属于结果补语。朱德熙在《语法讲义》中说“带结果补语的述补结构在语法功能上相当于一个动词”。因此,表示“结束、完结”义或“光、尽”义的动补结构“V+完”往往可以带宾语,而表程度义的“V+完”则不能带宾语。其次,表程度义的“V+完”往往不能扩展。再次,表程度义的“V+完”往往不能受“不”或“没”的修饰。也就是说,表程度义的“V+完”没有否定形式。以上的这些特点也是程度补语所共有的特点。

三、表程度义的动补结构“V+完”中V的语义特点

关玲认为动补结构“V+完”表示动作行为持续过程的结束,因此,V具有[+持续]的语义特点。崔广华认为V具有[+持续]、[+及物]和[+自主]的语义特点。然而,这些对V的语义特征的探讨,都是建立在“V+完”表示“结束、完结”义或“光、尽”义的基础上。表示程度义的“V+完”中的V在语义上有什么语义特点呢?我们认为V最大的语义特点就是[+自主]义。表示程度义的“V+完”在语义上主要强调V的程度,而V的动作行为是由施事主语发出的,因此,V不免要带有[+自主]的特征。从前面我们所举的例子中也可以看出,只有具有[+自主]义的V才能够进入表示程度义的“V+完”结构中。同时,由于表示程度义的“V+完”往往不带宾语,因此,V则具有了[-及物]的语义特点。

四、动补结构“V+完”中“完”的语义指向

作为补语,“完”既可以指向V,也可以指向句中的名词性成分。然而,表示结果义的“V+完”和表示程度义的“V+完”中“完”的语义指向却不所不同。表结果义的“V+完”中的“完”既可以指向动词V,也可以指向句中的名词性成分。例如:

(5)办完事就可以下班了。

(6)客人都走完了。

(7)纸用完就扔了。

而表程度义的“V+完”中的“完”却只能指向动词V,用以强调V的程度高,如例(2)中的“累完了”中的“完”只能指向“累”,而不能指向名词性成分“我”。

参考文献:

[1]崔广华.“V+完”动补结构在现代汉语中的句法和语义表现[J].文教资料,2007,04:74-75.

[2]崔广华.“完”的历时意义及包含“完”的词和动补结构的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8.

[3]关玲.普通话“V完”式初探[J].中国语文,2003,03:230-233.

[4]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