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柏拉图的哲学思想博大精深,对西方社会影响深远,其文艺思想的核心概念是“理念”。本文以“理念说”作为逻辑起点,重点分析《斐得若篇》中关于修辞术的三段论述,并涉及诗歌与哲学、诗人与哲人的讨论。
关键词:柏拉图 理念 斐得若篇 修辞术
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流传于世的著作中,有大量关于诗歌、艺术、文字、美的讨论,这些讨论开启了后世西方学者对艺术领域的探索。柏拉图文艺思想的核心概念即“理念”,理念世界是感性世界背后的存在,而艺术则是对感性世界的摹仿,所以在此,我们首先从“理念说”进入柏拉图建构的哲学世界。
1、理念说
在《理想国》第十章中,有柏拉图著名的关于床的对话:“床不是有三种吗?第一种是在自然中本有的,我想无妨说是神制造的,因为没有旁人能制造它;第二种是木匠制造的;第三种是画家制造的。” 由神创造的床是床的“理式”,是具有唯一性的,只有理念的床不变,其他的床都“分有”了床的“理式”。柏拉图由此引出对美和艺术本质的探索。在第十章的后半部分,柏拉图对诗歌和诗人进行了批判。从本体论角度出发,他认为诗歌具有不真实的因素,诗歌与“真理”隔了三层,他“指责诗歌是一种失真的、不负责任的摹仿,其作用不是展示实质,而是构组关于实体的假象” 。
从创作者角度看,柏拉图认为:“摹仿诗人既然要讨好群众,显然就不会费心思来摹仿人性中理性的部分,他的艺术也就不求满足这个理性的部分了。”后文中以剧院中声音吵杂的观众为例。柏拉图已经意识到需要站在接受者的角度去创作他们需要的诗歌,但也就是因为这一点,使观众心中“不理性”的因素增加,诗人为讨好观众所做的摹仿,有时会带有“表演”的成分,联系希腊时期的悲剧艺术发展来看,很多悲剧作家的确充当了演唱队表演的职责。同样的论述逻辑还出现在论修辞术的《斐得若篇》中,柏拉图认为“文章的功能既然在感动心灵,想做修辞家的人就必须知道心灵有哪些种类。”[3]不同性格的读者,受到对应其性格文章的影响,必然会产生特定的思想。
2、《斐得若篇》
关于《斐得若篇》的主题,历来学者多有争论,日本学者高桥哲哉在其著作中写到:“文字论对《斐得若篇》的主体来说,是可有可无的附属物,也许很有趣味,但却是非本质的插曲,不过是附加之物罢了。”[4]《斐得若篇》由一篇被斐得若大加赞赏的莱什阿斯创作的关于爱情的文章引起,苏格拉底在听过斐得若朗诵后,做了观点一正一反的两篇文章并加以分析,这实际上已经为后文提及修辞术预设了可供探讨的事件。柏拉图从法庭争辩中使用的修辞术讲起,认为修辞术面对同一件事,一会说的像是,一会说的像非,因而是一种“颠倒是非”的艺术,会让听着迷惑或受欺骗。具体来说:
在三段论及修辞术的第一段中[5],柏拉图提出两大法则,第一个即先要获得“一个精确的定义”,第二个是“顺自然的关节,把全体剖析成各个部分”,他自己把两者的关系解释为“一”与“多”。其实,这两大法则已经蕴含辩证法的色彩,通过不断分析、综合,探寻事物的本质真理。同时,两个法则是基于对莱什阿斯文章的批判而提出的,柏拉图认为他的文章尽管文辞优美,但意思多有重复,句子颠三倒四:“各部分是不是像随便拼凑在一起?你看有没有一个明显的原则,使下一句就确须摆在下一句的地位,不能拿别的话摆在那里?”[6]这种内在结构混乱的根本原因在于修辞学家没有对知识的把握,这一点后文还会提及。
第二段有关修辞术的讨论中,柏拉图从对诡辩家的批评说起,柏拉图依旧认为对“知识”的掌握是重要的,这成为影响修辞术家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第三段也就是被解构主义发端德里达广泛引证的一段,依柏拉图之意,“文字”是不健康的,作为一种外在符号,它与对象本身是两回事,单纯依靠文字获得的只能是符号化的知识,而不是知识本身,“文字”作为哲人思想的一种影像,只是真实事物的形似,而不是真实本身,这种形式会使接受者盲目信任“文字”,而不去探究作者本来的思想,这种“事物的‘虚假和人群的无知掩蔽了真理的光芒。”同样是使用“文字”书写的哲学因其深厚的本体基础,哲人对“真、善、美知识”的把握,最终依旧能直抵人们心灵,到达灵魂深处,这种对知识的把握,除了天分之外,则是他们“力求不断摆脱由感觉经验引起的身体快乐与痛苦的感知的扭曲性影响而精华自己,增长他进行纯粹理智思考的能力,惟有这能获得关于理论的知识”[1]。因此,哲人在理想国中的地位是诗人无法企及的,哲人的文章也是诗歌无法比拟的。甚至在柏拉图《理想国》中关于对象三种技术的划分中,作为摹仿者的诗人还比不上以使用者知识为根据的制作者,制作者还能制造可用人使用的实在的事物,而使用者才是真正具有技术和知识,从而也是“最可靠的”,摹仿者不具备真理,他只是摹仿生活中的种种主观印象或者表象,以此来讨好观众,因此,诗歌只能是真理影子的影子。根据有关修辞术的对话,反观柏拉图《理想国》中有关“理念”的思想,对进一步加深对其理解,对柏拉图文艺思想有更全面的认识。
参考文献:
[1](古希腊)柏拉图著,朱光潜译,《柏拉图文艺对话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
[2] 陈中梅著,《柏拉图诗学和艺术思想研究》,《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3] 同①.
[4] (日)高桥哲哉,《德里达:解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5] 朱光潜译本注释中把柏拉图在全篇后半部分论修辞术的对话分为三部分,这里直接借鉴书中的分法,对这三段的分析中,引号里的内容均是引自原文,下文不--注释.
[6]同①.
[7] (英)戴维·梅林,《理解柏拉图》,辽宁教育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8](德)托马斯·A`.斯勒扎克著,《读柏拉图》,译林出版社2009年版.
[9] 赵广明著,《理念与神——柏拉图的理念思想及其神学意义》,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作者简介:李福梅(1988-),女,山东潍坊人,现就读于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文艺学专业,研究方向:西方文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