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确定以下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完善城镇供水设施,提升城市防涝能力。二是加强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末,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0%左右。三是加强燃气、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到2015年,完成8万公里城镇燃气和近10万公里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任务。四是加强地铁、轻轨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增强城市路网的衔接连通和可达性、便捷度。加快在全国设市城市建设步行、自行车“绿道”。做好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确保通行安全。五是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推进电网智能化。六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城市绿地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等功能。
点评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改善薄弱环节,既可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造福广大群众、提高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质量,又可以拉动有效投资和消费。专家测算,会议确定的六大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至少会拉动数万亿的投资,这对于保证全年经济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全国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了《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至全国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地方,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地方。此外,按照即征即退政策审批退库的改征增值税,全部由地方财政负担。改征增值税收入不计入中央对地方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基数。试点期间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生的财政收入变化,由中央和地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相关规定分享或分担。
通知同时指出,改征增值税试点前服务贸易出口原免征营业税部分仍由地方点评
作为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自去年1月启动试点以来,试点地区产业结构有所优化,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有所加快,中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得到减轻,促进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此次“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不仅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据测算,2013年将为企业减轻企业负担约1200亿元),负担,新增加的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与地方按92.5:7.5的比例负担,地方应负担的部分通过年终结算据实上解中央。而且有利于保持全国税收政策的统一。但随着“营改增”试点地区的扩大,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也日益显现。特别是“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分成将如何调整,一直是地方政府关注的焦点。此次三部门发文,明确全国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有利于调动地方参与“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性,保证地方获得稳定的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