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华 杨胜渊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贵州省黔西县黎明村村民李云华一家就承包耕种了一块土地,但近日,原村主任李忠福却突然把这块土地占为己有,并在此地强行建起几百平方米的房屋。为讨得一个公道,李云华一家每天奔走相关单位,希望此事能早日得到圆满解决。
承包地建房
2012年9月27日,原黔西县城关镇黎明村主任李忠福带人在李华云的承包地“马路边涵洞”地块乱挖,进行非法采石建房。李华云眼看着自己耕种了几十年的承包地无缘无故遭到侵害,急忙进行阻止。为土地权属问题,双方发生了争执。最后,李忠福找来黎明村委会干部潘建云。孰料,潘建云不经调查,就将该争议地划给了李忠福。
9月28日,潘建云又找来在1980年期间任黎明大队会计的郑清泉作“证”,证实该地是李忠福的。9月29日,李华云又去阻止李忠福建房,其一家对李华云大打出手,村民们马上通知村委会主任周树仙,并拨打110报警。城中派出所警察要求李华云不要阻止李忠福的违法建房行为,并建议其向法院起诉。
时隔数日,黔西县国土局执法大队接到举报,派执法人员到现场取证后,并下发了该土地停止搭建通知书。
2013年1月29日,经晨报记者调查了解,黎明村多数村民证实,“马路边涵洞”从1980年包产到户时起,李华云就耕种管理到现在,没有与任何接界人发生过纠纷,已形成了不可争辩的历史事实。
“马路边涵洞”名称来源于1980年黎明生产队的《土地联产承包存根》和1988年的《完善耕地联产承包合同》。合同中,地名“马路上面”地块与饲料地地块“王正兴当头旮旯”完善联产成一片,命名为“马路边涵洞”。1994年第二次农村土地承包和林改,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将1984年颁发的《土地证》换成1994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李忠福为时任村主任,将李华云的承包地“马路边涵洞”写为“涵洞麻窝”,但四至界线并没有写清楚,从而引起了如今的土地纠纷。
李华云家的承包地“马路边涵洞”,因为黎明村原会计郑清泉“证实”该地块四界无边,成为“荒地”,继而变成与李忠福“建房用地”的争议地,成为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维权路漫漫
2012年11月,万般无奈的李华云找到黔西县信访局,反映李忠福在该土地上违法建房,接访的雷副县长与信访局吴局长将该案转到城关镇(该镇正在撤镇设置为水西街道办事处),要求城关镇有关部门立马制止李忠福的侵权行为,拆除其违法建筑,恢复该承包地原状,还给李华云家耕种。不但知何故,李忠福的侵权行为并没得到遏制,双方的纠纷反而越演越烈。
2013年1月29日,黔西县国土部门执法大队汤队长向晨报记者表示,该局接到李华云的反映后,曾对该争议地的违法建筑进行处理,要求李忠福停止施工,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给国土部门,以便作出对该地的确认,利于执法,但李忠福至今未向国土部门提供任何材料。汤队长说,不论是李华云与王正兴之间的荒地还是李华云的承包地,李忠福没在国土部门办理手续就不能在上面修建房屋,李忠福的行为是属于典型的违法建房。汤队长还透露,有一次他们到该地执法时,李忠福置国家法律不顾,竟然将国土执法人员扣留,继续施工。据悉,李忠福违建房屋已经初具规模,二层已经封顶,外墙也贴上了瓷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