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丽娥
摘 要:娱乐化大潮势不可挡,在法制新闻报道中也出现了娱乐八卦的现象,这与其严肃性相背。同时法制事件被以娱乐性的手段或形式呈现到受众面前时,其应起到的作用也被大大削弱,媒体的公信力亦大打折扣。
关键词:法制新闻 八卦 媒体责任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3(c)-0250-01
法制新闻是一种专业化的新闻,既具有新闻的基本属性又包含法律的规定要义有法制化的特征,同时也是新闻和法律的结合,故而会受到法制和新闻规则上的约束,也会受到规则的支配。在法制信息的报道中包含了大到法制栏目和媒体,小到一篇关于法制报道的信息,同时还存在着记录着法制的进程,积极的传播着法治理念以及服务法治社会等方面的重要功能,而这些都是承载着法制信息报道的重要职责,且体现着追求民主、平等、法治社会理想的崇高精神,可以说法制新闻报道是严肃的报道。然而现在当我们打开电视或者翻开报纸、杂志的时候不难发现有一些法制新闻的报道脱离了严肃性,偏离了给人以警示或传播一定法律知识的轨道,充满娱乐戏耍的味道,甚至跟八卦结缘。
八卦的正规称谓是“流言蜚语”或“闲言碎语”,在英文中,八卦就是gossip,是“轻浮”的意思,指无根据的传言。八卦新闻的内容大多与性、暴力、死亡有关,而且可以归入奇闻轶事和个人隐私两大类。考证“八卦”之意何来,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陈昌凤认为,“八”字代表了琐碎庸俗的贬义,比如香港有“八婆”一词。八卦新闻侧重于衣食住行方面的世俗化信息,乃至茶余饭后的花边新闻—— 即港台所称的“八卦新闻”,其核心在于服务与赢利。
网络上关乎娱乐圈内涉嫌侵权的例子比比皆是而且生于斯自然也带上了戏耍和八卦的味道。面对娱乐报道“升级”走样而导致的对各种文化、法律、社会的问题乃至对媒体应该选择何种内容进行报道的大讨论,或许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时统宇的话会给出一个更开阔视野的回答,“那些正面宣传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人民群众创造精神的传播内容,那些敢说大事、会说大事的传播内容,那些涉及社会“热点”、“难点”、“敏感点”的传播内容,它们不仅代表着我们时代的新闻传播的发展水平,而且代表了我们民族精神的高度和心灵的深度。它们的市场就在人民中间,它们的价值更具历时性与穿透力。”笔者也试着根据时先生所言的媒体理应承担宏大叙事的价值取向对法制新闻报道中出现的某些八卦倾向进行批判式阅读,试着为其寻求“理性的回归”。
法制新闻是法与新闻的共生体,其报道资源要从社会存在的法制现象、法制问题、法制事件之中寻找具有新闻价值的材料,报道的影响力和重要性也得益于法制建设这个社会宏大命题而存在和彰显。一件事实能否成为法制新闻的素材,首先得考量它的法制价值,其次要判断它的新闻价值。好的法制新闻应当是两者的统一。
在我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现代社会,媒体的作用不可低估,法制电视、广播节目一直在受众中具有稳定和持久的收视、收听热情,各电视台除了专门的法制频道外,其他频道也播出各种类型的法制节目,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法制新闻都是各自報道的重点板块,这也促使法制新闻报道市场呈现了激烈竞争和争相仿效的现象,在传播过度的环境中形成了喧嚣的市场,法制新闻报道的娱乐八卦韵味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这一庸俗化的倾向需要媒体人和学人共同关注。
近年来由于娱乐新闻的遍地开花结出媒体利润的丰厚果实,法制新闻报道也借用过来进行炒作式报道。所谓新闻炒作,就是新闻报道在新闻价值判断上追逐猎奇、俗艳和反常,即所谓的“看点”和“卖相”,在报道方式上采用高频度“狂轰滥炸”式的曝光。对女性嫌疑犯的单从性别角度的报道更是违反了法制报道所应该秉承的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单从性别意识角度进行猎奇、夸大式报道极尽庸俗之能事,这股歪风实不足取。当然,法制新闻不可能也不应该回避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关键的问题是从维护法律尊严的角度对犯罪现象进行剖析,挖掘犯罪的根源,分析犯罪的危害,总结教训,告诫世人,警钟长鸣,而非以纯客观的态度来对犯罪现象作“透明”的展示,或者更进一步将犯罪现象当作商品精心包装后“出售”和“拍卖”,这让我们的传媒深思。
在我国目前的法制新闻策划与报道中,电视法制类节目的种类最多,影响最大,存在的问题也就亟需看清并改进。电视法制节目的高收视率很大一部分来自案例本身的吸引力,法制节目在题材选择和处理上为了追求收视率会过多地追求案例的故事性、曲折性、悬念性。电视表现手段的进步使得电视再现案例成为可能。正如时统宇所言,八卦的内容必然要有八卦的形式,而当大家比着八卦时,实际上便构成了对传统新闻报道方式的颠覆。新闻的基本属性和功能不是娱乐,那么娱乐化的电视新闻播报方式便值得怀疑。这里,娱乐与轻松、幽默、诙谐还不能完全画等号,另类的、搞笑的、戏说的之类的新闻主持人也仅适合于特定的新闻节目,法制类节目要慎行。
所以法制新闻报道从它自身属性来看有着特定的逻辑和报道必须注意的问题,不能跟娱乐媲美,更不能跟八卦结缘。那么首先,在指导思想上不能迎合某些观众猎奇心理,走出法制报道多猎奇的误区。正基于此我们要唤醒传媒责任,做真正有责任心的媒体。在我国,新闻媒体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与要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说明,新闻媒介不能将信息传播的公共权力变成一种媒介私权,如果舍弃这些责任,那就是一种背叛职业道德的行为。因此传媒要做到:(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树立传媒的责任意识。新闻媒体是舆论的引导者,舆论导向是新闻媒体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新闻舆论是否健康,直接关系到社会风气的好坏。(2)加强记者职业修养,做好法制报道。法制新闻是法制宣传的重要工具,是舆论监督的重要手段,以案说法,以事带法是其常用的表现形式。借案说法离不开事实和倾向,法制新闻常常渗透了作者的意向、情感、态度、观点,是事实和倾向高度统一,紧密融合的共生体。因此法制新闻的倾向只能通过精心选择事实和不动声色地把态度、观点融化在事实叙述中而体现出来,决不能将事实和倾向割裂开来,离开事实去借题发挥,驾空议论。法制新闻的严肃性,还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在事实的准确性上严格把关。传媒工作者要多学习法律法规,获得相对广泛地法律知识,树立正确地法制观念,坚持正确地引导舆论、依法行使监督权利、合法守序进行报道、规范使用法言法语等原则。只有坚持上述原则,才能真正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有利国家的安定,推进社会的文明进程。
最后引用时统宇先生的话,理性的出口是传承文明、人文教化的出口,是社会责任与世界担当的出口,是真善美的出口。传媒理性之回归应基于此。传媒构造的世界有如万花筒般的缤纷和迷乱,历史就是在这种缤纷和迷乱中前行,社会正是在一系列的八卦中完成着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参考文献
[1]慕明春.法制新闻的法制属性与原则[J].当代传播,2006(2).
[2]时统宇.是朝闻天下,不是“朝闻八卦”[J].青年记者,2006(19).
[3]时统宇:八卦的入口和理性的出口青年[J].记者,2006(19).
[4]胡黎明.“焦点现象”研究[M].新华出版社,2004: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