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栋锋
近年来,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假发票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且有蔓延趋势,如任期发展下去,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大局。假发票屡禁不止的原因很多,治理难度大。笔者认为:治理假发票要从宣传教育,监督机制,法律法规、处理处罚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一、加强宣传教育,从思想上治理假发票。一是利用宣传工具。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固定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假发票的危害,让广大干部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假发票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二是强化思想教育。特别要加大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财经纪律、廉洁自律、反腐败教育力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思想上自觉抵制假发票。三是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举报。在相关单位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将举报假发票制度化、经常化,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为举报人撑腰,为举报人保守秘密,防止打击报复,使广大干部群众有信心,有勇气举报。
二、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堵住假发票。假发票之所以屡查不绝,有单位部门局部利益外,也有个人私利在作怪,还有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原因,为了从源头上堵住假发票,要做到二个加强,一是加强对发票的来源进行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治理假发票,提高到反腐败党风廉政建设高度来抓,要从上到下,划区域,分片分段管理,签订管理责任状,有关部门确实要认真负责,对市场上流通的发票要加大监督力度。二是加强对发票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发票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经销商,经销点(店),使用发票情况进行检查,不但要对发票的来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还要对出售(销售)货物时与所开出发票内容是否相符,有无张冠李戴,开具虚假内容的发票,有无提供空白发票。
三、运用法律准绳,从立法上禁止假发票。对发票的管理我国目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普通发票的印制使用作了规定,但从法律上讲,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把印制、开具(出具)、使用假发票相关事项补充进去或者专门增加一条,列入刑法犯罪中,只有在法律上采取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势头,才能使假发票销声灭迹。
四、加强联合执法,从严惩处假发票。查处假发票单凭一个部门力量是不行的,显得势单力薄、纪检、监察、公安、财政、审计、税务必须通力合作。一是查处假发票就必须“出重拳”打击。对我行我素,有禁不止,自以为是,执迷不悟,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二是对有关单位部门人员索要假发票的,不但要追究经办人的责任,还要追究该单位领导的责任,对领导干部的处理,视情况的轻重,金额的大小,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三是重点对经销商,销售网点(商店)要进行督查,发现出具假发票的,涉及金额大,影响大的要加倍处罚,对其出具假发票行为要付出代价,使其不愿、不想、不能、不敢出具假发票。
(作者单位:丰城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