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兰品 唐留昌
摘要:我国国有垄断行业在政企分开、产权改革、引入竞争等方面已取得了重大进展,其收益分配制度的改革也进行了多次。但垄断行业不合理的利益格局仍未打破,收益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依旧存在,其中如何确定国有垄断行业利润上缴的合理比例尤为突出和迫切。确定国有垄断行业合理的利润上缴比例,不仅有利于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制,更有利于保证所有者权益、发挥国有资本收益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本文以电信行业为例,通过c-D模型分离人力、物力资本的产出贡献率,并通过物力资本的贡献率与其相应的回报进行比较,测定电信行业利润上缴比例应在40-50%。
关键词:国有垄断行业;收益分配;电信行业;产出贡献率
中图分类号:F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09-00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