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英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49(2013)09-170-02
静脉输液是临床治疗中最常见的治疗方法,它以给药迅速、刺激小、疗效快等优势,在挽救病人的生命中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是临床上常用的护理技术操作,也是发生护患纠纷最多的治疗环节,因此护士应做好静脉输液中的每一个环节,以尽量减少护患纠纷,从而提高医疗及护理质量,更好地服务于病人。现将输液过程中常见纠纷及防范措施介绍如下:
1静脉输液中常见的纠纷
(1)药品质量问题,输液瓶中出现异物、絮状物,护士没发现,患者或家属发现,引起投诉;(2)输液中出现用药错误,护士没发现,患者发现,引起纠纷;(3)排气时方法掌握不对及过早拔针造成药液浪费,尤其是贵重药品,被家属发现,引起纠纷;(4)护理人员技术不熟练,尤其是在抢救中,不能及时建立静脉通路,影响抢救成功率;输液外观如颜色、泡沫等与前次不同,病人怀疑是否药品加错或少加;(5)输液过程中观察不及时,发生漏液、皮下肿胀、局部疼痛甚至引起静脉炎未及时处理,针头与输液管脱离引起血液和药液流出及拔针后按压不到位引起出血和局部肿胀造成病人恐慌;(6)有些特殊药物没在规定时间内滴完;(7)发生热源反应、过敏反应或其它不适;护理人员态度生硬,解释不够,也可促进纠纷的发生。
2 纠纷原因
(1) 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到位:在治疗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疏忽大意发生差错;或未及时巡视病房,致使输液滴数过快或药液外溢;或漫不经心的工作态度,有时仅仅为一句话,使病人对医护人员失去信赖,引起护理纠纷。(2)病人的不信任:病人因受某些媒体对医护人员的负面报道影响,对医务人员缺乏起码的信任,全程监督医疗护理操作,无端怀疑加药剂量,违反了制度和操作原则,给医疗护理带来不便,同时使医护人员产生反感对立情绪而引起纠纷。(3)护士缺编,危重病人多,工作量大,造成病人等待,极易引起纠纷。(4)病人情况复杂或护士对新药的配伍禁忌不甚了解,容易发生过敏反应,导致纠纷产生。(5)技术不熟练,特别是婴幼儿,穿刺失败后极易引起患者及家属情绪不满,导致矛盾和冲突发生。
静脉输液护理是一项特殊的极其细致的护理,哪一个环节做得不好,都可引发护患纠纷,都有产生医疗事故的可能。我们应该将静脉输液中可能发生的差错及时遏制,加以防范,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提高静脉输液的护理质量,把纠纷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对策
3.1 充分认识纠纷的重要性: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也不论何种类型,更不论最终采取什么方式予以解决,都会给医患双方带来影响[1]。为了防范护患方纠纷的发生,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严格管理,健全制度,在保证病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学法知法防患于未然,将护患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在加强纠纷调解和处理前提下,必须重视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做好有效的防范,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护患纠纷。
3.2改善服务态度,加强护患沟通:大量的纠纷是由于不善于或不适当的护患沟通引发的[2]。服务稍有缺陷,就会引起病人和家属的不满和投拆,护理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病人意识,与病人进行有效沟通。在进行输液时面带微笑,但忌表情过于丰富、夸张,眼睛真诚注视对方,不可目光四处游移,可适当运用肢体语言如点头、拥抱等,在操作前要进行积极暗示,对所有可能预见的疼痛、不适应有所解释,输液完毕后应给病人鼓励和安慰,帮助病人安心静养,从而促进病人康复。
3.3 加强对输液质量的管理,杜绝纠纷隐患:(1)建立输液卡,实行病人、护士双签字,签字内容包括药物名称、批号、配药和执行时间;(2)使加药过程透明,加药后药瓶还给病人;(3)加强对用药质量的管理,反复检查药液稀释和抽取结果,严格落实抗生素现用现配制度,使用新药前,详细阅读药物的使用说明、配伍禁忌;(4)对排班进行改革,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早、中班排双班,及早为病人做好治疗;(5)加强巡视观察,特别是婴幼儿、老年人、化疗病人的输液,规范输液滴数,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护理纠纷,高度重视输液过快引起的严重后果.
3.4 加强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穿刺成功率 病人在住院期间身心疲惫,期望减轻躯体的痛苦,盼望能"一针见血"以减少痛苦,同时在抢救时,也可迅速为病人建立静脉通路,提高抢救成功率。因此,护士应主动积极苦练技术操作,不断提高自己的静脉穿刺水平,让病人放心、满意,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总之,护理安全至高无上,护士必须做好静脉输液护理中的每一个环节,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以优质的服务,精湛的技术为病人提供全程服务,以适应现代护理事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保障病人安全。防范护理纠纷,是护理工作永恒的主题。
参考文献
[1] 任秋芸,卫淑英,任海芸.护理安全管理与防范对策.护理研究,2002,16(4):232-234.
[2] 耿玉如.防止因医患沟通不当而引发医疗纠纷.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2,18(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