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艳春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811(2013)03-0018-01
摘要:新刑诉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本次刑诉法修改的内容较多,不仅给刑事诉讼工作带来十分巨大的影响,案件管理作为近年来新出现的检察工作,在此次修改中也面临很大挑战,因此需要案件管理部门调整观念、创新方法、积极应对。
关键词:新刑诉法 案件管理工作 影响 应对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本次刑诉法修改的内容较多,因此给刑事诉讼工作带来十分巨大的影响,案件管理作为近年来新出现的检察工作,在此次修改中也面临很大挑战。
一、案件管理的工作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刑诉诉讼规则(试行)》及《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中的规定,检察机关案管部门承担着以下职责:
(一)负责统一受理和登记本院管辖的审查逮捕案件、公诉案件,本院决定立案办理的职务犯罪侦查、民事行政申诉、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办案部门持立案文书向案管部门登记。
(二)负责对本院管辖案件的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管理监督。
(三)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管。
(四)负责对本院管辖案件的涉案财物的监管。
(五)负责对本院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组织定期评查。
(六)负责业务统计和分析,提供统计信息查询服务。
(七)负责律师和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查询、法律援助协调等对外服务职责。
二、刑诉法的修改对案件管理工作的影响
新刑诉法对总则、分则均有修改。包括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强制措施制度、执行程序等一系列诉讼制度和程序都进行了修改。同时,又根据现实需要,新增加了特别程序。从旧刑诉法的225条增加至新刑诉法的290条,修改和新增条款比例超过50%,新刑诉法修改条款多、内容广。
由案管部门的职责及刑诉法内容的变化可以看到,刑诉法的修改对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一)案件管辖的变化带来的影响
案件管理部门担负着案件的统一受理与登记工作,如《刑诉法》第二十条删除反革命案件,删除外国人犯罪案件,增加恐怖活动案件,第四十二条对辩护人犯罪案件管辖的特别规定等,就要求案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刑诉法的新规定,明确把握案件管辖的范围,把好案件入口关。
(二)办案期限的调整带来的影响
案件管理部门担负着对本院管辖案件的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的任务,而刑诉法关于拘传时间的延长、监视居住与逮捕制度的完善、审判期限的完善等变化直接影响案件管理的期限预警工作。
(三)案件流程的改变带来的影响
刑诉法新增加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技术侦查审批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等流程影响着案件管理工作。
(四)法律文书的改变带来的影响
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本院法律文书的监管工作,随着刑诉法内容的改变原有的法律文书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而新增的程序需要增加新的法律文书,案件管理部门只有及时熟悉了解新的法律文书要求才能协助业务部门用好新的法律文书,做好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
(五)证据制度的改变带来的影响
刑诉法证据方面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人保护制度和证人补偿制度等内容变化影响着案件管理工作。案管部门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新刑诉法施行后案件质量评查内容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达到对案件的客观、全面评价。
(六)辩护制度方面的变化带来的影响
刑诉法关于法律援助、会见制度和阅卷权的规定等对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案管部门要及时熟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了解这方面工作的方式方法,这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直接影响着新刑诉法的贯彻落实。
三、案管部门如何应对
(一)加强案件审查力度。加大对卷宗及法律文书的审查力度,对于不符合受理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不予接收,并让相关办案人员填写不予接收案件登记表。
加大对涉案财物的审查力度,新刑事诉讼法在第二百三十四条增加了对“查封”财物的处理,增加了“办案机关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应当制作清单、随案移送”的规定,所以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时要做好审查工作,并及时办理入库保管手续
(二)建立案件的电子卷宗。针对新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材料”。案件管理中心要积极应对,对受理案卷的材料进行扫描形成电子卷宗,辩护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等相关证件,经受案大厅审查通过后,就可以在律师阅卷室阅案件的电子卷宗,并可以打印卷宗材料。
(三)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案件流程管理是案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显著标志。在今后的案件管理工作中要准确把握职责,加强流程管理,使流程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四)加强案件统计分析。为了适应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的一系列挑战,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进行了统一的升级,升级后的案件管理系统内容更详细更全面,这就需要案件管理工作人员在完成数据统计登记时更加细致更加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杜绝统计数据的人为操控,做到信息准确无误,横向对口、纵向对接,才能实现案件管理的细致化。
(五)加强组织协调。案件管理中心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注重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中心在日常全程动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优势,善于总结存在的常见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对策,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各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地抓好案件管理工作
(六)要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应对新刑诉法的挑战,需要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个人素质,才能在工作中充分贯彻落实刑诉法的新规定,发挥案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总之,案件管理部门只有高度重视新刑诉法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在应对新刑事诉讼法带来的挑战过程中要将案件管理工作融入到各项具体的业务工作中,努力形成案件管理工作的整合力,使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在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过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使案件管理中心充分发挥它的功能。
参考文献:
[1]新刑事诉讼法对案管工作的影响及应对[DB/OL].中国学术期刊网.
[2]任慧英.新刑事诉讼法下的案件管理工作[DB/OL].正义网.
[3]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检察工作的影响[DB/OL].法律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