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芳 耿彦君
摘 要:培养大学生的道德主体意识对高校德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提出了培养大学生道德主体意识的具体途径。
关键词:高校德育;大学生;道德主体意识;途径
“大学生道德主体意识”是指就每个大学生个体而言的在整个道德生活过程中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等意识[1]。培养大学生的道德主体意识即强化大学生的道德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等主观意识,在高等院校的道德教育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
1 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学生是道德生活的主体,在道德教育中必须正视学生的主体地位,要使学生在道德教育中切实感到自己要为自己的道德品质形成负责任。自己是道德生活中的主体,那么以往的逆反心理会转变为道德思想形成的动力。可见,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对培养其自我道德意识有着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道德教育的结果。因此,在德育教学活动中,应注重唤起大学生的自我意识,改革应试教育中的德育教学方法,灵活运用开放式、启发式、讨论式等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参与意识,让学生在活动中自主地做,去领悟和体验。
2 创设良好的德育环境
首先,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应发挥核心骨干作用,组织学生,自己设计、布置并且维护好教室环境,增加教室的文化氛围,使它成为学习知识、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的园地。
其次,宿舍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和老师要给予充分的关心和重视。一方面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来制定宿舍管理制度,体现人性化。宿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素质,尊重学生,做到服务育人。另一方面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营造一个清洁、舒适、和谐、融洽的生活港湾。
最后,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学校的每一块墙壁、每一寸土地都应发挥德育功能,处处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使学生在学校的每个角落都能感受到尊重、关心和理解,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从而激发大学生的道德主体意识。
3 大力开展大学生道德建设实践活动
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培养学生的道德主体意识,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利用学生活动,因为只有实践活动才能保证学生的主体性变为现实。但开展活动必须保证这些活动是学生的自主活动,是切合学生生活实际、真正满足学生兴趣和需要的活动。必须把学生的自主管理活动与社会活动、校内活动与校外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一系列的社会服务活动,如“三下乡”活动,保护环境、保护能源和生态平衡为主题的活动,以及社区服务活动等,增强学生参与社会的道德实践能力,使其在处理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矛盾冲突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磨练、自我陶冶,强化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进而形成强烈的道德追求和稳定的自制力。
4 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建立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
教师必须以平等、真诚、信任和理解的心态面对学生。学生只有感到被尊重、被理解、被信任,只有在感到被对方发自内心地关心时,才会真心地和教师对话,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对教师言说,教师也因此才能真正地理解学生,把握学生思想,根据学生独特的个人需要、感情和态度来帮助学生,以新的道德要求渗透、融合、重组到学生原有的道德内容、结构中,使德育要求为学生接受与内化。师生之间深入、真诚地沟通与交流,以及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的建立有助于逐步唤起学生的道德主体性、能动性,从而发展学生的道德主体意识。
根据大学里学生与教师接触时间与场所有限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沟通与交流的方式,如课下师生的个别交流,学生可以把自己想要和教师交流的内容写在作业本上,也可以利用电话和网络交流,学生还可以主动邀请教师参加学生活动,在活动中增进师生之间的交流和感情等等。
5 教师要转变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发挥主导作用
德国教育家洪堡认为:“教育必须培养人的自我决定能力,而不是要培养人去适应传统世界,不是首先要去传播知识和技能,而是去‘唤醒学生的力量,培养他们自我学习的主动性、抽象的归纳力和理解力,以便能使他们在目前无法预料的种种未来局势中自我作出有意义的选择”[2]。这就意味着教师应该转变观念,学会尊重学生在整个道德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注重对其主体意识的培养,并积极引导学生自觉地形成道德品质。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并不是否认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作为人类知识的活的载体,他们闻道在先,是较为成熟的主体,是学生不甚成熟、不甚完善的主体性得到不断提升的保证。没有教师创造性地选择教法、创设教育情境,就不可能有教学活动的生动活泼;没有教师创造性地选择学生生活亟待利用的教育内容,就没有学生发自内心需要的自愿学习;没有教师引导和点拨,就不可能有学生道德观念的开放式发展。所以,要培养大学生的道德主体意识,教师肩负着重大的责任,教师应该对学生的道德发展特点和规律以及道德教育有更深刻的认识,成为道德教育过程中的组织者、参与者、指导者。
6 构建科学的德育评价体系
目前,高校德育教育的评价体系还不健全,存在很多问题,如在对学生的德育评价上,存在着知识考试与品行考试不衔接的现象。理论考试成绩好的人不一定是道德行为好的人,而思想品德言行一致者德育成绩不一定高。这种不科学的德育评价体系严重破坏德育评价应有的激励功能,影响学生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必须探索构建科学的德育评价体系。
构建科学的德育评价体系应注重激发德育评价中学生的自主性,践行“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提高学生的评价参与度;注重量化评价方法和质性评价方法的合理结合;注重德育评价的“再教育”作用,突出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强调评价的多次机会,教师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注重德育评价中师生的互动。德育评价内容的构成和比例可以设置为:德育评价结果=德育理论学习+学生自主德育实践+学生间互评+教师评价。
参考文献
1 陈华.高校德育中的大学生道德主体意识培养[J].高等农业教育, 2006(9)
2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J].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责任编辑 陶明莉)
作者简介:白芳(1980—),女,回族,吉林白城人,泰山医学院讲师,法学硕士
耿彦君(1955—),男,汉族,辽宁绥中人,辽宁医学院思政部教授,哲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