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淑珍
近代高僧印光法师(1861—1940),是净土宗第十三祖,俗姓赵,字绍伊,出家后法名圣量,字印光,陕西邰阳(今合阳)县人。光绪七年(1881)在南五台的莲花洞寺出家,之后三十多年,一直过着隐修生活。印光大师勤于笔耕,著述颇丰,他的作品涉及教育、家庭、医学、史地、社会等诸多领域,内容广泛,主题突出。作为“人间佛教”早期倡导者的代表,印光法师对该思想的弘扬和实践做出了积极贡献。本文试分析印光法师对女性问题的态度,以期探视其“人间佛教”思想的一个方面。总的来说,印光法师的女性观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肯定女性的价值和社会地位
第一,肯定女性在家庭教育中的价值和地位。
近代中国内忧外患,风雨飘摇,诸多社会变动深深惊扰着国民之心。在这社会变革之时,如何抵御外侮、救亡图存,如何振兴中华、兴家安邦,成为广大知识分子及有志之士思考的问题。在这一思考中,家庭教育被很多人提上日程。印光大师在这一问题上把关注的目光更多地投向了家庭中的女性,他不仅把家庭教育中的母教作为稳定家庭、稳定社会的工具,而且将之视为佛教教育得以良好运作、佛教事业得以顺利发展的良药,从家庭教育的角度肯定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和价值。
印光大师认为,家庭教育是天下太平的根本。客观上,子女由于与母亲接触的机会较多,受其影响自然也大。因此,印光法师特别强调母亲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只有做好了家庭教育、尤其是母教,使人人都有一个良好的人之初的环境,教育问题、家庭问题、社会问题、成圣成佛问题等等才有可能彻底解决。母教既如此重要,所以在教育子女方面,印光法师特别强调善教女子的重要性,他说:“若无贤女,何由有贤母?无贤母,又何由而得贤善子女呢?”这看似平常的道理,其实包涵了深广的因果理则,更说明了女性对家庭和社会有着重要的责任(释大智:《佛教的妇女观》,载《中国宗教》,2002年第3期)。在母教中,印光法师还很关注母亲对胎儿的教育。他认为母亲在怀孕后必须端庄诚静,忠厚和平,行事恭顺,口中常念观音圣号,这样胎儿就会秉受正气,所生小孩也定非普通人物。
第二,对女性在社会上的作用予以积极认可。
印光法师将母教与国家救亡图存联系到一起,认为母亲教育好自己的子女,教给他们因果报应、慈悲为怀观念,则必然会使子女自制自持,进而挽救世道人心,并能够在道德上正本清源,国家的危机自然能够解救。相反,如果教育不好则是社会的大害。印光常谓:“治国平天下之权,女人家操得一大半。良以家庭之中,主持家政者,多为女人,男人多持外务。其母若贤,子女在家中,耳濡目染,皆受其母之教导,影响所及,其益非鲜。若幼时任性娇惯,俾其自由,绝不以孝弟忠信因果报应是训,长大则便能为杀父杀母之魔王眷属矣。是故子女幼小时,切须养其善心,严加约束。要知今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之辈,皆从彼父母娇生惯养而来。以孟子之贤,尚须其母三迁,严加管束而成,况平庸者乎。”(印光:《上海护国息灾法语·第二日说因果报应及家庭教育》)
与此同时,印光大师对传统观念上男子可以随意娶妻纳妾,狎妓偷情,而女性一旦出轨则要承受比男子多得多的社会伦理指责和压力表示了批评,认为社会上对男子这些行为的宽容是不对的、恶劣的。
二、维护传统,反对男女平权
人间佛教的提倡者们大都认为女性与男性具有同等成佛的条件,在解脱之路上并无差异,但对于男女平权的说法却不尽相同。太虚法师在其《整理僧伽制度论》中就已明确将僧尼和男女居士置于同等地位,太虚大师的学生印顺法师也提出两性平权观念,反对“男性角度”思维下对女人“行垢累世”的曲解。然而,印光法师对于当时佛门积极倡导的女权观念,却不赞同。
第一,印光法师认为男女要正乎位,建立伦纪,反对男女平权。他认为,男女有别,所担责任亦有所不同,如果两者责任混淆,女人涉足男性领域,去做男子所做之事,就是违反伦理,扰乱纲纪。他不仅批判男女平权荒谬之极,而且呼吁女性认清自己的职责和人格,不要有所僭越。
第二,印光认为女性应当遵循传统,相夫教子。印光大师特别强调男女在先天气质与性别方面的差异,他指出,男性偏向阳刚、力劲,女性偏向忍耐、谦逊、阴柔,所以性别的不同气质属性决定了男女具有不同的社会角色和家庭角色。他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女性角色,如操持家务、相夫教子、孝敬贤良、恪守妇道等,应该积极肯定。女性因其先天气质属性之故,就应该处内、守静。他还认为女人就应当生儿育女,这样不仅是女人自己的荣耀,而且也是满足了丈夫娶妻之愿望,认为女性传统角色的维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印光法师不但极力提倡女性应当恪守本分,遵守传统,而且将之与佛法联系在一起,认为女人尽分乃世间圣贤之道,亦是佛门敦本之法,因而更加需要维持这种角色。
第三,印光法师对于女众在力修净业、弘扬佛法方面给予了积极肯定,认为女性在求佛成佛的道路上具有与男子同样的精力和潜质,但是他却主张女性应当在家修行,反对女性出家。印光法师反对女子出家是出于多种考虑。女子出家可能会引起世俗的嫌怨和讥讽,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令佛门清誉受损;同时,女性的先天属性及其在家庭生活及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也决定了其不可远行。因此女子信佛、敬佛固然是好事,但以在家吃斋念佛为宜。
第四,印光认为女性的本分在于相夫教子,操持家内,因此反对女子入学。而对于男女跳舞、设立跳舞学校、舞场之事更是大加批判。他认为,人情如水,礼法如堤,男女授受不亲,男女跳舞,两者相拥,完全有违伦理纲常,而政府及一些教育家,不但对此不加过问,还大加提倡,实在是不应该。
三、对女性身体观的革新
印光法师对女性身体观的看法具有革命性意义。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尚未结婚的童贞女子被赋予许多神圣的意义,是圣洁、美好、高雅的象征,而婚后女子的身体则往往被认为肮脏、不净、邪恶,对法事法术有灾难性的破坏效果。直到近代,这种观念仍然存在。印光法师多次对这种带有歧视性色彩的看法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了独到的女性身体观。
首先,印光积极提倡孕妇在生产时大声念观音,他认为这样不仅可使女人自己免除痛苦、避免产后出现一些不良疾症,而且还可使小孩在降生之时就受到佛的恩泽。其次,印光多次在公开场合谈怀孕、月经、母乳小孩等问题。怀孕、月经、母乳等问题是当时女性很避讳的问题,而印光法师不但不避讳,还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到,或是对一些女性信众说到。他劝诫女性怀孕时切勿进行房事,以此保持胎儿的正常、健康成长。第三,印光法师摒弃过去所谓的女性月经期间身体污秽、有失洁净、不可礼拜参佛的习俗,认为经期也可照常参佛。最后,在喂养婴儿方面,印光法师劝诫女人生气后千万不可哺乳,因为生气后的乳汁是毒汁,会害死婴儿,以此教导女性要从小温柔娴静,不要动辄生气,这样可使自己终身受福,也可使家庭和睦温馨。
对于女性身体的看法使印光法师招致了社会上的许多非议,面对这些压力,印光法师不以为然,在他看来,佛法应该可以解决人的一切问题,佛教应该对于人生的一切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因此对女性身体进行评论就无可厚非。印光法师对女性身体的论述,在当时是一个革命性的言论,他说出了许多人未敢说出、羞于启齿的话,不仅有助于消除性别歧视,而且对佛教的内部思想解放和女性地位及作用的提高都有积极意义。
不难看出,印光法师的女性观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有消极的一面。从积极方面来讲,印光所阐发的女性在家庭教育、社会进步、治国安邦中有重要作用,以及由此引发的她们将对未来的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等观点,无疑提高了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对于改变千百年来女性在社会中处于从属地位的现状,提高女性的生活热情意义重大。作为一个杰出的、弘扬佛法的大师,印光法师的“人间佛教”思想已经彰显无疑,他的女性观在某些方面也超越了前人的思想,但是,受时代的局限和自身对事物看法的影响,印光的女性观念仍然囿于传统纲常伦理范畴之内,这与其在调和佛儒过程中浓厚的儒家色彩有密切关系,是当时宗法社会结构仍然牢固地影响着佛法观念的反映。这不仅说明了近代佛门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反女权势力,而且更说明了中国佛教女性观念的近代转变以及佛教女众教育的开展并非一帆风顺。
(作者单位:河南省洛阳市河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邮编41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