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2013-04-24 13:56沙莉
学理论·上 2013年3期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流动人口

沙莉

摘要:随着我国流动人口数量的增加,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在我国日益突出,成为我国社会生活备受大家关注的社会问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影响着单个家庭的幸福稳定,还会对我国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产生极大的影响。由此我们应当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深入探析,进而探索有效的防治措施,以期对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做出贡献。

关键词: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犯罪;特征和原因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7-0111-02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指少数民族成员以谋生营利为目的,自发在社会经济部门从事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城市暂住人口,也就是“指非城市户籍,但又在城市从事各种经济、文化活动的少数民族”[1]。这些少数民族劳动力来到城市谋求工作和生活的同时,第二代流动移民亦悄然出现,这就是流动未成年人。当他们和父母家人一起迁徙进入城市后,因客观种种条件的限制,加之缺少家庭关爱和学校教育等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孩子就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给家庭、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伤害。我们应当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深入探析,才能有的放矢地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以助其预防犯罪、健康成长。

一、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因其自身特有的地域性、民族性、宗教性和流动性,所以比非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犯罪和汉族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犯罪更加特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犯罪数量不断增多,犯罪比例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我国严峻的社会问题之一,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同时,我国的流动人口规模也在逐年创造新高,2011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2]。在庞大的流动人口中,涌向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在他们中很多人携妻带子进入城市,还有一些“90后”流动人口的成长,使得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还有为数不少的未成年人。这些孩子由于社会制度、家庭经济等各种现实原因的制约,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缺乏基本的管束和生活保障,再加之教育、就业机会的欠缺和不足,致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侵财犯罪和暴力犯罪所占比例较大

成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由于自身文化程度低,长期农村生活使得他们缺乏必要的城市生活常识和专业技能,他们中大多数人在城市也只能从事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低且收入报酬少的工作维持生计,这与他们进入城市想要致富的初衷其实并不相符,生活的艰辛和拮据是可想而知的。与其一同进入城市的未成年人由于生活经济来源并不稳定,得不到充分的保障,自己年龄又小、学历低、缺乏正当的谋生技能,受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养成了懒惰、怕苦又贪图享乐的习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他们宁愿铤而走险进行盗窃,甚至实施抢夺、抢劫。再有,聚众斗殴、伤害案件也比较突出。这些传统类型的犯罪案件,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犯罪中不但占有较大的比例,而且实施过程中更易偏激,造成的伤害也更加严重,社会危害性相应也更大。

(三)共同犯罪和团伙犯罪的作案形式增多,犯罪组织日趋严密

很多少数民族由于宗教信仰的同一性和民族语言习惯的相似性,天生就有爱抱团的群体意识。在进入城市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会依托族缘(属于同一民族)、教缘(信仰同一宗教)、乡缘(来自同一地方)、亲缘、血缘等关系而聚集在一起,彼此交互感应,形成团体[3],这也影响到了未成年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他们在进入城市后,由于这种宗教亲缘上的特殊亲近感,再加之就业、教育机会的欠缺,使他们成为社会闲散人员,更加容易拉帮结伙,形成团体,进而从事更多恶性更大的共同犯罪和团伙犯罪,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

(四)违法犯罪区域集中在城乡结合部的少数民族相对聚居区

违法犯罪区域集中在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共性。有研究者认为,由于流动人口大多居住在城乡结合部这个治安管理的薄弱环节,居住的隐秘和管理的松散为其犯罪和销赃留有一个缓冲带,因而城乡结合部便成了流动人口犯罪的多发区[4]。如上所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多选择便于保持民族习惯与宗教生活习惯且房租相对便宜的城乡结合部少数民族相对聚居区。这些地方就成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多发区与重灾区,尤其是在本世纪初期各种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该地区的社会治安与城市环境。

(五)犯罪的流动性和隐蔽性

一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脱离了家庭学校的监管,成为社会闲散人员,成日混迹于市井中,游荡于街头巷尾、车站码头、繁华闹市,伺机寻找犯罪目标,进行流窜作案。由于他们行踪不定,我国现有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又使他们在城市的居住管理处于空白,因而造成追捕难、查证难,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极大的难题,也为犯罪分子肆无忌惮作案留下空隙[5]。

又如上文所述,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来自农村山区,他们在城市的居住处大多是城乡结合部,这里外来人口众多,行政治安管理不到位,从而成为违法犯罪人员进行隐藏躲避的最佳场所。这种管理的缺失和居住的混杂与隐蔽,更加刺激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的犯罪欲望。

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比较复杂,它既有一般未成年人犯罪的普遍原因,也有其独特的原因,既包括与未成年人自身有关的主观原因,也有与社会发展、经济转型密切相关的客观原因。

(一)主体原因

当这些少数民族未成年人或跟随父母,或独自来到城市谋生,成为“流动大军”中的一员后,他们其实比同龄人更早地进入了社会。因各种原因,当他们和父母一起在城市中“被排斥”、“被歧视”、“被边缘化”,心理失衡油然而生,又得不到及时的安抚和矫正,幼小的心灵会受到创伤,自卑、胆怯、孤僻、迟疑等负面情绪逐渐生长,造成各种不健康的心理问题。青少年时期正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之际,也是模仿性和可塑性最强的阶段,没有正确和及时的引导和教育,外界的刺激和不良的诱导更容易使他们情绪偏激,行为极端,也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原因

与非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相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因家庭教育观念的淡薄和父母家人教育管束的缺失和匮乏,更是他们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成长教育等问题对很多少数民族同胞而言重视程度并不高,对孩子的未来期望值也相对较低。只要孩子能顺利长大,养家糊口即算大功告成,这样的观念使得他们并不重视孩子的全面成长。

即使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像城市孩子一样健康成长,接受全面教育,也会因各种原因和终日劳作而无暇顾及。缺乏父母的监管和教育,这些来到城市的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很容易走上犯罪的歧途。

(三)制度管理原因

一方面,政府对人口的流动目前还缺乏应有的宏观调控措施,对流动人口的快速增加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人口流动还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无序性,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不良连锁反应。而另一方面,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市场经济所引发的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显得捉襟见肘,甚至无能为力。管理责任不明、主次不分、任务不清。虽然管理部门较多,但大多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目标、协调的行动,没有真正地把流动人口管牢、管住,最终局面是失管漏管严重。由于新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人口管理制度并未建立,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基础工作难以适应人口流动的现实需要,使打击流动人口犯罪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使其应发挥的预防流动人口犯罪的功能未能体现,反而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5]。

(四)社会原因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们在与世界接轨、学习西方先进生产力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渗入各种不良因素,影响甚至是改变着我们社会原有的价值观念和传统习俗。诸如社会中存在的金钱至上、奢侈攀比等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有很大的腐蚀性,尤其是对那些外来流动的未成年人由于经济方面的拮据和身处环境的物质诱惑,加之思想不成熟和教育的欠缺,很容易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犯罪的非法所得一般会很快被挥霍一空,之后继续实施新的犯罪以满足自己的经济需要。其次,由于文化市场管理失范,精神垃圾严重毒害未成年人的心灵尤其是网络管理的不到位,致使互联网成了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流动未成年人很多无所事事,整天混迹于网吧,在目前网络管理混乱的局面下,他们更容易沉迷网络,并受到其中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影响。

三、结束语

在时代不断发展的今天,流动人口规模的日益扩大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需要得到更加广泛的重视。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和治理,就需要发挥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口生活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民族的团结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陈岱孙.中国经济百科全书(下)[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1655.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EB/OL].http://www.gov.cn/jrzg/2012-08/07/content_2199409.htm,2012-08-07.

[3]汤夺先.试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特点[J].公安研究,2007,(12).

[4]黄立.试析流动人口犯罪的十大特点[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5).

[5]陈昊.当前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原因与对策研究[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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