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哮喘急性发作时病情严重程度的分级
表2 支气管哮喘与其他疾病的鉴别要点
(摘自《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支气管哮喘是社区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近年来其患病率在全球范围内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哮喘防治的主要力量,基层医务人员对哮喘规范化诊治的认识和临床诊治水平尤为重要。为此,2013年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联合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首次制定了《中国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基层版)》。本期主要向广大全科医生介绍支气管哮喘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这种慢性炎症与气道高反应性的发生和发展有关。哮喘的发病是遗传和环境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临床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症状,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加剧,大多数患者可经药物治疗得到控制。
2.1 诊断标准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多与接触过敏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2)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可根据条件做以下检查,如任一结果阳性,可辅助诊断为支气管哮喘。①简易峰流速仪测定最大呼气流量(日内变异率≥20%);②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 ml〕。符合1~4条或4、5条者,可以诊断为支气管哮喘。
2.2 分期 (1)急性发作期:是指喘息、气促、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或原有症状急剧加重,常有呼吸困难,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诱发。(2)慢性持续期:是指患者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症状(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3)临床缓解期: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
2.3 分级 (1)控制水平的分级:控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无(或≤2次/周)日间症状、无活动受限、无夜间症状或憋醒、无(或≤2次/周)需要使用缓解药物、肺功能正常或≥正常预计值或本人最佳值的80%、无急性发作;部分控制(在任何一周内出现以下1~2项特征):日间症状>2次/周、活动受限、有夜间症状或憋醒、使用缓解药物的次数>2次/周、<正常预计值或本人最佳值的80%、每年有≥1次的急性发作;未控制(在任何一周出现≥3项部分控制特征、在任何1周内出现1次急性发作)。(2)哮喘急性发作病情严重程度的分级:哮喘急性发作时其程度轻重不一,病情加重可在数小时或数天内逐渐出现,偶尔也可在数分钟内即危及生命,故应对病情做出正确的评估,以便给予及时有效的紧急治疗(见表1)。
支气管哮喘应注意与左心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上气道阻塞性病变等常见疾病相鉴别,鉴别要点见表2。此外,还应与支气管扩张、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CSS)、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病(ABPA)等疾病相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