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2013-04-18 12:00姜海波
奋斗 2013年12期
关键词:干部队伍师资机制

姜海波

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国内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 “关键在党”和 “关键在人”,同时,他还指出: “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关系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在不同历史时期,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又一批适应革命、建设和改革需要的宏大干部队伍。也正因为有了这样一支干部队伍,我们党才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了各种艰难险阻,破解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的许多难题,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当前,站在新的改革发展起点上,能否建设起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直接关系着党的风气、党的形象的好坏,关系着党的执政根基是否稳固。为此,必须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关乎中国发展进步的高度来认识,以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为重点,坚持从严、创新、务实的要求,着力形成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把各方面的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并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创新干部选聘体制

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目前,我国的干部选聘机制仍不尽如人意,“熬官”、 “耗官”、 “等官”、 “跑官”、 “买官”等消极现象屡禁不绝,关系和利益仍是干部选聘工作中的固有顽疾,选聘干部过程中的腐败现象还不断出现。缺乏科学的选聘标准和完善的选聘机制,导致大量高素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无法被有效调动。选人标准是衡量人才的标杆,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知人和用好人。鉴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

提高干部选聘公信度,应以民主程序为支撑,扩大民主是干部选聘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第一,为增强竞争、激励和约束作用,应普遍实行选任制和聘任制。选人的标准要依据工作的性质和任务,打破身份、民族、地域、行业、资格、性别等界线,让更多够标准的人平等地参与竞争。第二,健全工作机制,坚持自下而上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发现和选拔人才的关键。力争在选聘期间做到“三公开”,即选拔干部的选聘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公开。在选聘时要扩大民主,注重社会公众的评价和意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选聘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着力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干部考察信息兼具科学性和准确性。第三,建立干部选聘过失责任追究制,并将该制度诉诸法律,严格贯彻执行。具体而言,在选聘干部过程中,负责组织、推荐、考察、任命等环节的上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考察选聘对象的德、能、勤、绩等综合素质,详细阐明推荐选任某人的理由,将考察的全部材料制档并长期保存。一旦发现用人失察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要追究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在推荐、考察、任命各环节中的过失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这对于增强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政治责任感,减少用人问题上的腐败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创新干部考核体制

衡量与考核干部的最终标准在于 “德”和“才”两个方面, “德”主要是看干部是否心系人民群众, “才”主要看工作实绩,即总揽一定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对领导干部进行周期性考核,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积极改进,才能有效惩戒那些投机取巧、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领导干部,使那些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或担任更重要岗位的领导工作。然而我国目前还缺乏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体制,因此难以准确有效地评价干部实绩。实际上,我国对干部的考核经历了由 “政治挂帅”到 “经济增长”的曲折转变过程。受市场经济体制内在的利益驱动影响,过去干部考核主要依据是经济增长指标,由此带来了不平衡发展、数字造英雄、政绩和形象工程泛滥等不良后果。干部的职务是权力,更是责任,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尽职尽责,必须建立一套科学、适合不同行业、不同职责的具体制度。

一是制定科学的、量化的考核评价标准,使干部考核程序化、直观化,这样才能使上级组织考察有充分依据,群众监督有明确标准。二是坚持注重考核实绩的原则,对干部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情况从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在程序上,促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还应将考察对象延伸到工作岗位及 “八小时以外”,确保全方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和群众公认程度。三是坚持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历史鉴定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组织人事部门与相关部门相结合的办法,全方位考核干部的原则。四是建立全方位监督制约制度。坚持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堵塞以权谋私的漏洞。把对班子、干部的考核同干部的升降、奖惩制度衔接起来,建立和完善干部量才使用的体制。

总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谈到的, “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

创新干部学习体制

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职务的升迁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终身学习。培养和教育干部作为一项事关大局的基础性工作,应该被提高到战略高度来考虑和研究。面对新形势对干部素质及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现有的办学体制已经不能满足最基本的干部学习的需求,脱产学习、中心组学习、在职自学三位一体的学习格局效果也不理想。为此,干部学习体制的创新不能靠自发演变,需要积极、有序地组织引导与推进,形成多层次、高起点、全方位的干部培训体系。

首先,创新干部教育培训的模式。干部学习体制能否创新,取决于培训机构内部的运行是否能建立起符合教育培训规律的机制,是否主动适应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变化的机制。我们可以采用干部培训机构的市场化模式,引入优胜劣汰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最终在竞争中以效益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现有的各级各类党校、行政学院、大专院校仍坚持定期轮训培训干部,在政治理论学习、党性修养等培训方面,形成以党校、行政学院为主体的培训格局,在知识更新、专业知识研修等培训上,形成以党校、行政学院为主,高等院校为重要补充的培训格局,同时制定干部理论学习的常规检查制度。培训项目也可以引入市场选择机制,对出国出境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培训机构。这对于培训机构的要求是很高的,培训机构在办学方向上,必须适应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时代要求,特别是要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反映干部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的趋势。其次,建立在实践中学习的机制。例如,可以选派干部到农村、企业、贫困山区、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挂职锻炼;选派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挂职学习;特别是应对年轻干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锻炼,使他们在实践中提高,在严格锻炼中成才。再次,提高师资水平,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以适应干部学习体制创新的需要。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内部可以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双向选择、竞争激励等制度,建立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教学和科研岗位管理制度。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师资资源信息库,掌握一批高质量的师资名单,拓宽干部教育培训师资来源,构建开放的、高层次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网络,在一定区域内对师资力量实行自由流动,跨地区跨部门讲课与研究,实现师资资源共享。最后,制定相应的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从政府的公共预算中得到一部分稳定的教育培训经费来源,并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可以采取灵活的经费划拨方式,近年来,政府多将培训经费直接划拨给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现可以适当调整为根据培训任务,选择优秀的培训机构,再划拨经费的方式,发挥资金对教育培训的调节作用和培训质量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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