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宇钦
(上海远东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公司,上海 200080)
江水冷却系统取排水口、慢滤渗水池工程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汇山地块内。基坑平面尺寸 59.1 m×21.6 m,挖深8 m~9.4 m,安全等级为二级基坑,环境保护等级为一级。基坑围护采用 φ850@600SMW 工法水泥土搅拌桩,水平支撑为钢支撑,布置形式采用“对撑十角撑”。第一道支撑采用 φ609×16 mm 钢管支撑、H400×400×13×21 mm 型钢角撑,混凝土围檩截面为1200 mm×800 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第二道支撑采用φ609×16 mm的钢管支撑、H700×300×13×24 mm双榀型钢围檩。围护结构临黄浦江南侧及东西转角处,设置φ850@600 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
工程范围存在不良地质现象:黄浦江边的陆地上各孔填土层较厚,第①1-1层杂填土层厚度起伏大,为混凝土层和少量钢筋,并含砖块和碎石等建筑垃圾;第①1-2层素土层,土质不均匀,以黏性土为主,含煤渣、小石子和少量有机质。桩基施工前应将施工范围内的杂填土清除。
(1)本工程地处老驳岸,面临黄浦江,地下障碍物及周边管线、构筑物多。
针对这一特点,采取了以下监理控制措施:①委托专业单位对地下障碍物进行物探,施工前做到心中有底;②在基坑围护桩施工之前进行全面清障;③如地下障碍物较深或难以处理,及时与设计院联系,商量处理意见;④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沪建交[2012]645号)的要求,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周边防汛墙、驳岸及老码头等构筑物进行监测,督促监测单位施工前编写监测方案并进行审核,施工过程中要求监测单位定期、及时向业主、监理和设计方反馈监测数据,以便调整设计和施工方案。
(2)基坑南侧距黄浦江仅有 7 m,基坑止水效果是工程的关键。
针对这一特点,采取了以下监理控制措施。①严格控制三轴搅拌桩施工质量:按规定顺序施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接头的施工质量,若相邻搅拌桩间隔时间超过 12 h,按冷缝处理;严格控制桩孔位偏差与垂直度,孔位放样误差小于10 mm、桩身垂直度不大于1/100;按设计要求,控制水泥浆的混凝土配合比和水泥掺量,控制钻进和提升速度,在桩底部分应重复搅拌注浆,确保桩头均匀密实。②及时与设计院沟通,要妥善处理止水隐患。如:基坑第一皮土方开挖时,发现南侧局部地方有渗漏现象,当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会同设计院一起分析原因,采用高压旋喷桩进行注浆加固等措施,确保了基坑的安全。
(3)本工程地处防汛墙外围,施工期间适逢汛期,防汛责任重大。
针对这一特点,采取了以下监理控制措施:①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防汛应急预案,对防汛设施及设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②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域临时防汛体系的施工;③督促监测单位按监测方案要求做好监测工作,如有异常情况马上停止施工并商定处理措施,待险情解除后方能继续施工。
在基坑施工过程中,监理应按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好自己的义务,确保基坑安全与稳定,做好事前、事中控制,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1)本工程基坑深度 8 m~9.4 m,为深基坑工程。提醒业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的具体规定,做好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工作。
(2)基坑工程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并要求附有专家评审意见。
(3)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对基坑工程的关键部位进行旁站。
(4)对监测方案进行审核,并督促实施。
(5)严格执行监理报告与制度,加强对审核通过的基坑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报告的工作。
(6)监理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时,应立即下达监理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同时报建设单位。
(7)配合业主组织各参建方进行基坑开挖条件验收:施工方案通过专家审查并报批,应急预案内容已到位;围护及围檩强度符合要求;坑内降水满足要求,坑外排水措施已落实;已按监测方案布置并取得初始值;机械、材料已进场。
(8)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及各项监测数据整体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
(1)检查水泥、外掺剂的质保资料及复试试验报告。
(2)严格控制水泥浆液配合比和水泥掺量,按设计要求控制好钻机下沉和提升的速度。
(3)控制好钻杆垂直度及相邻搅拌桩搭接的密度;搅拌桩应连续施工,相邻搅拌桩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12 h。
(4)检查型钢的长度、插入平面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严格控制插入时间。
(1)本工程采用φ609×16 mm 钢管支撑。钢管的规格、品种和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预制管段十字节法兰片及斜撑验收合格后需进行预拼装,符合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2)严格控制钢支撑安装的标高和轴线,尤其是十字节处,避免因偏心产生附加应力而增加支撑的负荷。
(3)按设计要求,分两次施加预应力。第一次 30%,第二次 70%。
(4)确保钢支撑与混凝土围檩预埋件之间的密贴度;第二道支撑的钢围檩与型钢之间的缝隙,必须用细石混凝土填满。
(1)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降水施工方案。
(2)检查排水沟的坡度,确保坑内不积水和沟内排水的畅通。
(3)检查井管埋设的数量、深度、标高、间距及抽水设备的设置情况,对试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4)井管沉放前要彻底清孔和及时洗井,以保证降水的效果。
(5)加强对水位观测井和沉降观测点的监测,监控降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配合业主组织各参建方进行基坑开挖条件的验收。
(2)挖土应遵循先撑后挖的原则分层开挖;挖土顺序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不得超挖;坑底 200 mm~300 mm的原基土需进行人工铲除和修平。
(3)挖掘机械如需在支撑时运作,必须覆实土高于支撑顶面 300 mm 并铺设走道板;严禁在底部掏空的支撑构件上行走和操作。
(4)在开挖过程中要随挖随浇捣垫层;待底板及传力带混凝土达强度要求时,方可拆除第二道支撑。
(5)督促监测单位按监测方案做好监测工作,及时向各方提供监测报表。
本工程基坑从 2012年 10月 1日正式开挖至 11月 11日底板顺利浇筑完成,历时 42 d。期间未出现任何安全和工程质量事故;基坑围护的变形、支撑轴力、坑内降水、周围构筑物及管线,一直处于微小变动中,整体趋向稳定,未超警戒值。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笔者在总结基坑围护与开挖监理控制工作中,得到一些心得体会与同仁分享。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健全安保、质保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实行项目部领导带班制度,管理人员到位、各负其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监理部切实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程序,加强巡检、旁站力度,确保施工质量、安全。
(3)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如:方案的编制、报审,水泥土无侧限抗压强度、围檩混凝土的强度检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等。
(4)重视并解决好对钢支撑施工质量问题的改进。如:钢管支撑法连接存在螺栓松动、底部螺栓漏放的现象,焊接质量存在焊缝不饱满和漏焊的问题等。
(5)基坑挖土中应合理安排开挖顺序和路线,严禁挖机在支撑上行走;堆土区域尽量避开支撑位置,防止支撑变形产生附加应力增加支撑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