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的实践与体会

2013-04-17 00:34谢晓莉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13年2期
关键词:女职工计生生育

谢晓莉

我院坚持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计生服务管理,根据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对象不同时期的特点,切实解决婚育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障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及计划生育手术后应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在计划生育管理全面达标的同时,也促进了医院和谐、稳定、持续发展。

1 医院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实践

1.1 明确职工计生管理的主要任务 我院目前共有职工2 544人,其中育龄女职工占71.46%,80后职工占51.02%。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结婚290人、生育228人(含二胎生育14人),流产及计划生育手术182人。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成为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下,医院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主要是要做好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保证落实和完成医院与街道计生办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积极主动解决职工在计划生育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加强宣传教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办理生育证明,协助进行二胎申请的审核流程、按月准确及时地向街道上报已婚育龄妇女各类报表,指导职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等。

1.2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使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和《已婚女职工围产期保健的有关规定》,明确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在评比先进、评定职称、评聘职务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明确了职工结婚、生育、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以及意外怀孕、生育二胎等问题的具体规定和待遇;确定了孕检假、工间休息、哺乳假、怀孕7个月后不上夜班的具体执行办法,使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殊时期女职工的权益得到制度保障。

1.3 明确各时期计生服务的要点 有针对性地提供优质服务

1.3.1 新职工——计生服务始于上岗前。计划生育管理坚持从新职工进院时抓起,针对年轻人思想活跃、精力充沛、婚恋意识超前的特点,在岗前培训时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告知我院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并通过订阅计生书籍、报纸,定期更换计生宣传橱窗,利用院内网络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引导他们确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明确权利和义务,自愿实行计划生育。

对入职时已结婚怀孕的新职工,主动关心、提供帮助。有4位职工来院报到时已孕8月,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即将临产,她们心情紧张、心理复杂。我们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保障其怀孕育期应享有的待遇,使她们消除顾虑、安心生育,让她们感受到了医院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1.3.2 新婚职工——执行婚后告知登记审核制。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职工办理结、离婚手续均不需通过单位。为了及时掌握信息,我院实行婚后告知登记审核制度,即职工在领取结婚证后1个月内到预防保健科办理登记审核的同时,对其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及优生优育知识,对女职工进行孕前指导及出生缺陷干预相关知识宣传,告知女职工于怀孕后60天内到预保科办理相关手续。告知新婚男职工应于女方生育后及时办理信息变更登记,并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享受陪产假。

1.3.3 怀孕职工——予以全程服务。在对怀孕60天左右的职工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对一地指导孕妇建立《围产期保健卡》、定期做好孕检。协助办理《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口头和书面告知围产期内休假的具体规定和执行程序等;赠送孕期保健和新生儿护理书籍,予以优生优育指导。

1.3.4 产后和计生术后职工——予以关怀慰问。对产后职工,支部和科室领导及预保科工作人员都会及时进行产后访视,发放避孕药具、送上慰问金,并向产妇宣传产后保健、避孕节育及新生儿护理等相关知识,将生育费报销、户口申报、独生子女证申领和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办理等程序告知并发放院内编印的书面材料;主动将生育证明、独生子女申领表送到产妇的床边,为她们生育费用报销和办理独生子女证提供便利。对计生术后的职工,由保健室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假期,按规定为带环怀孕人流术后的职工发放营养费。

1.3.5 再婚和计划内生育二胎的职工——把好本院的计划生育审核关。对再婚职工我们注意做好相关政策宣传与指导,核查相关证件,告知有关生育政策,预防计划外二胎发生。对计划内生育二胎的职工,严格按《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及省计生委有关规定把好本院的计划生育审核关,配合街道计生员召开群众座谈会,并将座谈纪要完成院内公示、填写《群众意见反馈报告书》等相关程序。

2 医院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体会

2.1 领导重视 责任明确 院党委十分重视,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创建文明单位紧密结合,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专门指定一名分管副院长担任医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安排预保科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院的计划生育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由各支部书记、护士长和科室负责人员组成的计协兼职人员的作用,形成了全院计生工作的网络化管理,保证了责任有人负,工作有人管。

2.2 投入到位 制度落实有保障 院领导经常督导计生工作,保证奖励经费的落实,按时发放计生奖励费、慰问金和独生子女费。人事科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对只生一个孩子的退休人员按规定予每月增长5%的工资,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独生子女家庭的权益。

2.3 多方联动 创建计划生育好环境 计划生育管理是全院的大事,党、政、工、团、各职能部门和科室多方联动创建了计划生育管理的良好氛围。通过开设道德讲堂、志愿者活动、开放职工活动中心、青年大舞台和青年联谊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为青年职工展现自我、结交朋友搭建了平台。护理部专门为孕妇设计发放孕妇服,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2.4 做细做实计生工作每一环节 对职工多一份关爱

2.4.1 以人为本,注重服务。我院设有独立的婚育登记咨询室,一对一地做好宣传咨询,保护职工隐私。编印了“新婚职工常见问题解答”、“预保科工作人员告知准妈妈权利和义务”常见问题解答等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为职工释疑解惑,解决实际问题。我院严格执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由原来的90天增加到98天,及时主动为新规定实施启动的2012年还在产假期的37名职工补开了8天产假并逐一通知到本人,切实保障了生育女职工的权利。

2.4.2 一视同仁,给编外职工予更多的关爱。近年来,为缓解编制不足、人员紧张的矛盾,我院聘用了部分编外人员,他们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享受同等待遇。但在生育待遇上因其只能享受企业职工待遇,所以在产前检查费和生育费报销上有些差异。我们主动做好解释,主动提供服务,删繁就简,优化流程,对生育报销提供一站式服务,以方便职工,缩小差异感。计生工作人员主动认真学习,及时掌握新政策。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在生育保险支付方式发生改变时,及时指导编外职工办理相关手续,保障他们应享有的权利。仅2012年,就已为6位职工挽回多付款4 875元,生育津贴9 277元。

2.4.3 服务无止境,真情赢人心。在卫生系统大力提倡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不能忽视对职工的关心。对怀孕、生育和计划生育术后特殊时期的职工,职能部门更要提供主动、热情、优质的服务。要求职工在对病人服务过程中做到的,在为职工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首先做到,要以诚心、热心和细心服务于职工,对他们多一点尊重、多一点理解、多一点安慰、多一点温暖、多一点帮助,通过优质服务向职工传递院领导和集体的关爱,体验优质服务的温馨。

猜你喜欢
女职工计生生育
中铁六局女职工参观“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人口计生法修法获通过明确实施三孩政策
做好转型发展中的基层女职工工作
决不允许虐待不能生育的妇女
应对生育潮需早做准备
不能生育导致家庭破裂
详解人口计生法修改
论女职工如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
卫生计生科教 今年要干这些事
卫生计生整合服务“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