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林
(沧州市南皮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沧州061500)
动物产地检疫是防止患病动物进入流通的关键,是促进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的有效手段,是保证动物产品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保障。为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我们在传统产地检疫模式基础上,根据当前畜牧业发展形势、国家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探索出适合当前产地检疫工作的六种新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对规模养殖场实行专户专帐、定人定岗、定期检查制度,完善养殖档案,建立健全检疫档案,做好检疫记录。与饲养场签订承诺书,下发报检明白卡和报检电话。要求动物饲养场引进和出售动物前必须报检,报检检疫数量与饲养场进出栏记录相符并认真填写进出栏记录,同时通过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促进规模饲养场做好这些工作,使我们能够准确掌握养殖场的存栏、出栏、补检情况,及时对出栏畜禽实施产地检疫。
基层动物防疫监督分站对辖区内的养殖场(户)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同养殖场(户)签订协议,并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备案。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根据养殖场(户)的存栏数量和免疫程序按规定及时供应强免疫苗,认真填写疫苗供应台账。
养殖场(户)在畜禽出栏时依法报检,经检疫人员查验免疫证明并实施检疫,合格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在动物防疫档案上进行注销登记。
将生猪出栏报检数量做为生猪补贴数额的一项重要依据,对生猪出栏检疫进行登记,形成了生猪出栏主动报检的意识。规模养殖户在出栏时主动向当地防检分站依法报检,检疫员对出栏动物检疫合格后开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在动物检疫档案和检疫证明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发放生猪补贴时按照检疫证明登记表和规模场档案核准出栏数量,达到补贴发放标准的,以此作为出栏数量的依据,发放生猪补贴。
各分站与乡镇政府一起对辖区内符合要求的生猪进行认真统计,摸清底数,同保险部门一起建立保险档案,要求参保单位和个人,对出栏动物依法报检。投保的能繁母猪必须有省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耳标标识并持有动物免疫合格证明。能繁母猪发生死亡后,投保户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人员会同兽医专家到事故现场进行鉴定,根据诊断结果、免疫档案、动物免疫合格证等信息出具死亡证明。
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防疫检疫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明确村级防疫员担负的三项职能:既是村级防疫员、又是动物报检员、还是疫情报告员。要求协防员对辖区内动物出栏及时报检。协防员将辖区内动物存出栏情况及时向所在基层分站汇报,并监督养殖户在动物出栏时主动报检。
成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整合执法力量,配备执法车和专门执法人员,长期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采取不间断、循环式、无缝隙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逃检、漏检等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