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琛
(福建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福州 350108)
在新时期改革音乐教育的趋势中,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尤其是音乐分析学科中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不断得到发展,使得教师队伍水平、教学质量和学生专业素质能力逐步提高。但是,在高师音乐分析教学中仍存在许多的问题,有待有关专家、学者以及活跃在一线教学的师生们的共同努力。
音乐分析是建立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人文分析,继而作出历史性的价值取向界定,其中缺一不可。而各地高等院校对于音乐分析学科的命名不尽相同:“曲式学”仅注重传统音乐结构形式,未涉及到节奏、力度、对位等立体音乐空间组成因素和人文内涵方面的解析;“曲式与作品分析”又简称作品分析,但二者不能互为混淆替代。而在近年来兴起的“音乐分析学”在对音乐作品多方面、多维度的开创性解构分析的基础上,相对补充还原传统曲式学的部分等等。因此,在学科内容涵盖的细分范围及清晰的学科名称界定标准仍有待讨论统一。
传统音乐理论教学中,绝大多数高等院校把音乐分析中的有机组成因素“和声、复调、曲式和配器”分科成“四大件”独立教学。尽管学生从中受益匪浅,也为作曲技术理论课程的综合教学实践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但是从教学的成效上看来,还是难以避免地产生了学科脱链的现象。在具体音乐作品分析的实践中,学生并未完全具备把和声技巧自如应用到曲式分析中的能力,也很难对整体音乐作品中的各部分因素乃至音乐作品写作融汇贯通,形成一个宏观而全面的把握。鉴于此,王安国先生提出“学科一体化整合”这一观念,将作曲技术理论课程中的和声学、复调写作、曲式与作品分析和配器法的基本教学内容,兼并整合成为“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这一门具有综合性意义的课程。该课程随着当今作曲技术理论学科一体化和多元化的趋势发展,打开了音乐理论教学划时代意义的新局面。除了训练学生分析多声部音乐的能力之外,着重培养学生适用于普通中小学音乐活动和音乐教学的多声部音乐写作能力。其中,为了链接基础音乐教育,对于课程教学的具体目标的制定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与尝试,各地院校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教学状况(如硬件设施、师资队伍、生源条件等),创造性地进行承上启下的深化改革[1]。
传统音乐分析的教学方法中,不同层次学生的集中大班教学有相对的局限性。教师讲授的教学模块,于学生对本课程的接受领悟是必不可少的关键性基础部分。通过教师的讲学,使学生避免了通读和独立总结归纳教材文字容易走的弯路,而直接抓住对课程核心知识点及脉络的把握,并在教师经验性的引领下,由具体的音乐作品分析实践与写作实践入手,把抽象的文字概念理解转化为实际应用能力,避免了熟读理论却无从下手分析写作的“纸上谈兵”的状况,这对于作曲理论技术作为一门实践创造性学科是至关重要的。
但其相对性在于,由教师主导的学生集中教学的方式,不同学习能力和专业水平差异的学生,并不能得到一个全面兼顾的教学反馈。同一个教师教授的班级,学生的专业水平有时会形成“两级分化”甚至“多极分化”的局面。因此,可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新兴的科技硬件手段,适当增加教师和学生互动教学的模式,如:开设学生独立完成的音乐作品实例分析课程,对于学生作业的不同完成程度,教师给出一对一的针对性的指导建议;有条件的选择不同版本的分析谱例和音频,以培养学生对音乐作品分析对象的选择和辨识能力。
首先,教师要明确高等师范院校设立音乐分析课程的目的以及课程教学所要达到的目标。“音乐分析”这一课程名称体现了该学科的高度整合性。它将以往建立在单学科,如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等科目进行高度整合之后,提出了高师音乐分析学科自身特有的教学系统与目标。它是为了满足培养高素养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必要条件,适应着新世纪作曲技术理论学科交叉与融合渗透的发展趋势,充分表现了西方作曲技术理论与我国民族精神内涵的创造性结合[2]。
其次,教师应明确“整合”是“音乐分析”课程的教学目的与归宿而不是起点,更不是过程。如果混淆了这两点就开始对几乎“零起点”的高师生谈“整合”,这必定会导致学生们无所适从或学而不精。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终极整合”,应有创新地改革传统教学方式,进行“模块化教学”。“模块化教学”有别于传统的“分科教学”之处在于,施教者首先要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尽可能扎实地为学生讲授和声(囊括和声分析与四部和声写作)、曲式与作品分析等高师传统基础理论课程。最终,施教者应在此基础之上有意识地让学生体会音乐结构与诸音乐元素之间的关联,学习音乐构建因素的铺陈及衍生的必要手法;掌控音乐作品形态的基础框架及结构原型,能较熟练地对中小型多声音乐作品结构进行分析阐明,了解音乐框架基构与外在音乐表现的普遍关联,认识音乐组成诸项因素在作品中的作用,从而深化对音乐作品的理解;认识和声及复调音乐技法在作品中的表现力及划分鲜明的形象风格方面的作用,最终能灵活地将掌握的和声、曲式以及简易的配器知识应用到为歌曲编配简易伴奏和适当的音乐结构选择中;能够将单旋律的校园歌曲或儿童歌曲以及民族民间音乐改编为适合中小学演唱的合唱曲目,能将单声部音乐改写成通俗简单的重奏或合奏曲目;能将乐队总谱缩简为小型乐队演奏谱,以适用于中小学的音乐教学编排。
教师是教学过程的设计者,教学目标的决策者。因此,教学方法是否符合学科发展要求是衡量教学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一方面,照本宣科或固守于一本教材等传统教学方法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具有整体化特征的音乐分析学科。为了扭转“一家之言”的局面,教师应积极提升相关教材间的融会贯通能力。在教材以及曲目的选择上,要注重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既不能一味追求浅显、简易,也不能脱离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知识结构,更要避免照搬专业艺术院校作曲专业的教学方法、内容以及教学模式。另一方面,教师应一改以往“填鸭式”的教授方法,在讲授音乐基础原理以及音乐的形成中,采用启发式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实施“因材施教”的方式,必然要求改革传统单线程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分析。作为一门理论课程,教师应注重课堂讲授与学生讨论环节,可在集中面授,让学生掌握一些共同的音乐分析技能的基础上进行分层教学,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可根据不同专业划分若干学习小组,进行更具针对性的分析实践并注重学生的具体实践细节部分[3]。
当下,音乐教育界普遍存在着重技术、轻素质的现象。要知道,音乐分析的对象是艺术创作。从无形的音乐观念到实在的音乐内容,音乐所表现的意境之美与创作者的认知结构乃至艺术趣味有关。音乐作为一种艺术门类,它同绘画、雕塑、建筑等姊妹艺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之间相互吸收彼此的创作思维以协同发展进步。音乐作为人类精神文明的产物,它又不可避免地涉及文学、数学乃至宗教、哲学等方面。音乐的本质与它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借助各种文学或哲学理论作为创作的指导思想凸显音乐作品的综合意义,进而提升自身的艺术价值。师范教育要培养教书育人的人才。师范院校的音乐分析教学,不但要使学生具备相当程度的音乐分析能力,更必须要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艺术认知的能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既要注重教授音乐分析的技能,又要重视并着力加强学生的文化积淀,有益于拓展学生认知事物的形态和层次,加强理论方面教育,从而提升他们的理性思维分析技能,包括参悟音乐形式感和结构感以及领悟作曲家的审美意趣等方面[4]。
在高师音乐分析教学中,特别要加强学生对音乐形式感的分析研究能力。音乐是时空艺术,但时间是第一性的。我们对音乐的客观存在的感知以及对其意义的领悟也是在时间的流逝中缓慢进行并逐步实现的。在这一进程中,音乐展现其自身的技法及结构的形式化过程。音乐是一种过程。因此,音乐的发展是必定要建立在一定的技法形式和结构形式之上。有意味的形式和有序的结构无疑会提升一部作品的艺术价值,它们以展现音乐的形式美和体现作品相对独立性及自身的审美价值、发展规律为最终目的,让音乐的过程清晰完整且富于内涵。
进行体系化音乐分析教学的一个首要目的即是让学生充分意识到专业的音乐创作靠的不是灵感,而是扎实的作曲技术理论知识。专业的音乐创作不是一蹴而就,更不是闭门造车;专业的音乐创作一方面要根据创作者自身的艺术趣味,另一方面也要紧随时代的音乐潮流。因此,学生通过必要的音乐分析,自觉地提升分析能力,积极学习并揣摩前辈的音乐创作经验,特别是对音乐形式的综合把握,对它们将来的音乐创作实践与创新无疑是具有相当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及应用价值的。
[1]彭志敏.新音乐作品分析教程[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4.
[2][德]库恩.音乐分析法[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9.
[3]贾达群.结构诗学[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
[4]王安国.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