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湘怡(中南民族大学 武汉 430073)
金融经济对国家产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产业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尤其是“十七大”之后,金融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格局,我国资本市场及其投资银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发展速度令人鼓舞。截止到2008年9月,国内已经有107家证券公司,各种类型的银行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情况,适时适度调整货币政策,参与金融投资活动,创造巨额社会财富。仅就2010年前三个季度,从贷款方面看,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的增量分别达到2.60万亿元、4.63万亿元和6.30万亿元,同比增长了24.08%、18.2%、18.5%,从存款方面看,前三个季度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分别增加4.04万亿元、7.63万亿元和10.32万亿元,同比增长22.11%、19%和20%。银行间市场交易活跃,利润率也呈上升趋势。这些利率主要来自国家各个方面的产业经济渠道,为我国国民经济每年将近9%的增长势头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后一段时期,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的快速发展,社会各个产业对金融资本的需求将会加剧,拓展金融资本流通渠道,实现金融资本管理机制创新将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举措。总之,保持金融产业政策在产业和区域上与经济发展目标一致,金融组织政策与金融产业目标一致,是发展金融产业的必然要求。金融产业与科学技术和新兴产业相融合,加大了产业发展速度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改革开放多年来,尤其是“十一五”规划后期与“十二五”规划前期,我国金融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对国民经济增长的作用凸显,但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产业还面临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盈利模式同质、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归纳起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金融产业经济快速增长的基础还需加强,民间投资和内生增长动力不足,金融体系中银行业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90%以上,银行占据首要和主导位置,保险、基金业发展缓慢,产业密度和产业深度低。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不紧密,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联盟和合作机制。金融机构吸纳外部资金的能力不强,上市的机构为数不多。突出表现在金融发展格局的不合理与不完善,这些问题制约金融产业发展步伐。
我国很多金融机构规模小,资金来源不稳定,服务范围狭窄,服务层次低。贷款、代收代付、租赁、代理保险、担保承诺等是金融机构传统的盈利模式。就贷款业务而言,由于贷款的门槛很高,很多亟需资金的小微型企业不能得到有效资金帮助。我国金融产业应制定长效的战略发展规划,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体系,开展银行、证券、票据、信托、期货、租赁等业务,形成多元化、立体化的产业经济发展格局。我国金融产业还需要稳步推进国家注资、处置不良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择机上市等工作。同时,还要创新监管理念,遵循“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原则,形成以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为主的现代监管体系,并制定符合金融产业发展的长远战略规划。
由于很多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内部控制手段弱化,市场无序竞争,潜在的银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问题比较突出,它们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管控和规避的能力弱,不确定哪些项目具有市场前景和产业价值,还有很多金融机构没有制定产业投资项目发展规划,致使金融机构与产业部门的融合性差,只是表面的融合,并没有从内部机制上进行深度融合和创新。很多产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没有找到合理的资金解决通道,不能提供个性化的资金解决方案。金融服务模式层次较低,服务品种少,已经成为困扰和羁绊金融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实践证明,在新型的商业模式中,除了传统的借贷模式,股权形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都是金融资本可能采用的投资形式。
国内外经济发展实践证明,金融资本和工业资本的相互融合和相互渗透主要是通过业务上的相互渗透来实现的:银行等大金融机构通过借贷、股权购买工商企业的股票、债券,或者是直接开办工厂、企业,来实施产业资本的经营活动;对于那些工业资本雄厚的资本家、企业主而言,将资本投资到金融领域,成立股份制银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使那些资本家、企业主一跃而跻身金融领域,成为金融寡头和巨人。美国著名的金融财团摩根公司就是从银行资本发展为金融资本的,后期摩根公司又创办或参股或买断美国钢铁公司和美国通用电气公司,集资本和实体企业于掌中。
我国要发展产业经济,必须要实现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融合,建立金融机构与产业经济发展主体共赢的合作机制。双方可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资本投入开展排他性的紧密合作。合作可以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项目合作阶段,基于具体的单个项目逐一开展合作;第二个阶段是公司合作,由双方出资组建集团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双方合作应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并重,以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利用有效政策资源、市场资源、技术资源、资金资源。基于各自的资源优势,金融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资金投入,另一合作方可提供技术支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与集成,增加技术产品的品种、品质、产量,或者是进行市场资源开发、运营管理等服务,培育富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实现资本增值和放大。总之,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有效渗透和融合,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金融资本的主导作用,能够有效推进我国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尽快完成与世界金融产业的接轨。
建立健全金融产业货币和投资决策机制,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建设良好的投资环境,创新投资政策和管理工具。银行机构要完善信贷政策,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特别是鼓励那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改造和技术创新,例如钢铁企业、电厂、化工厂、水泥企业、玻璃企业等高耗能的企业,其节能减排工作已经被列为“十二五”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金融机构应该加强与这些行业的合作,拓宽高耗能企业的发展格局,降低能耗,提高产能,通过高耗能企业的调整,体现金融产业的服务价值,提高金融产业的服务水平。另外,“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是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旨在推进节能减排的战略,特别是召开“十八大”以来,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极其重视,金融机构也要适时的融入到这股绿色经济浪潮中,调整金融产业服务方向,促进绿色经济产业的发展,发挥金融产业积极作用。
金融产业发展同其他产业一样,有其必然的发展规律。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金融机构多数以国家所有或者控股为主体,这些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市场化运作水平不高,有必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企业管理制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法人治理与风险控制。实行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特色管理模式。落实和完善担保机制、政策补贴、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和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金融企业通过企业联盟、上市的形式进行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补充资本,增强资本实力和偿付能力。建设金融机构特色服务机制和主营业务机制,协同国家产业发展目标,更好的服务于资本市场。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和联合经营将成为金融产业发展的一条新路径,例如,光大集团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三大机构,同时控股申万证券、组建中加合资寿险公司等;平安保险也同时立足五大主业,包括产险、寿险、信托、证券和银行等,金融企业控股进行混业经营的模式已经成为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的方向。金融集团控股经营的方式,为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产业发展的内需,是金融产业做大做强的一条可探索之路。
建设完备的、健康的金融市场体制,是金融产业促进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应该不断完善金融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展。
不断完善的金融市场,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市场、短期融资市场、商业汇票市场协调发展,拓宽市场广度和深度,增强流动性管理功能;不断完善债券市场。建立债券市场的信用管理机制,强化市场约束,丰富债券品种,完善债券投资者结构。创新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方式;不断完善股票市场。股票已经成为我国金融领域一项主要的金融工具。其认可人群不断增长。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股票市场业务模式和业务范围,积极推进创业板等板块,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平台;此外,在期货市场、保险市场金融机构也有伸缩的空间,通过这些市场的资本投放和资本回笼,形成资本增值服务。
金融政策与国民经济发展政策在发展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尽管我国对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在1993年分业经营的框架基础上不断完善,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12月27日颁布,2006年10月31日修正);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2000年3月15日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12月8日颁布);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2003年5月31日颁布,2007年7月3日修正);第二,银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3月18日颁布,2003年12月27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2000年2月3日颁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6月26日颁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2007年5月14日颁布)等法律。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解决了我国产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这些法律和法规远远不能满足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仍然是当前我国金融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制度保障。
综上所述,金融产业是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有力促进了我国产业经济发展。我国必须实行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相互渗透与融合,创新金融服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深化金融业改革,推进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建设健康发展的金融市场体制,完善我国金融产业发展的法制法规,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并为我国产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保障。随着“十二五” 规划发展的不断深入,随着金融产业的不断整合和优化,具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产业格局必将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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