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 婷,孙 琦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150025)
随着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外出旅游这个方式来缓解在工作上的压力以及享受生活的乐趣。在我国现行的《合同法》中,并没有对旅游合同进行相关的规定,所以引发了不同地方进行判案时的差异,要对旅游合同承担的问题具体分析,避免差异化。
旅游合同是指规范旅游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因为并没有明确严谨的文件对旅游合同进行规范,所以在学术界及各国各地区立法对旅游合同的认定也不尽相同。
旅游业,在国际上被称作旅游产业,这是一项凭借旅游资源和设施,主要从事招揽、接待游客,为其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六个环节的综合性行业,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被誉为“朝阳产业”,它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发展最快的新兴产业之一。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三大要素是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业按照业务种类划分,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旅行社组织国内旅客在国内进行旅行游览的活动;第二种是旅行社组织国内旅客到国外进行旅行游览的活动;最后一种是接待或招揽其他国家的人到自己国家进行旅行游览的活动。其中,后两种类型的旅游业务活动属于涉外性质的业务。
旅游者的违约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按照旅游的时间可分为旅游之前的违约和旅游之后的违约。在通常情况下旅游合同具有团体性,因为在旅游过程中会涉及交通、食宿、导游等一系列服务,所以在旅游开始之前,旅游社会进行一些代办手续,比如说出国、预订交通工具、食宿等手续。在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的时候,需要旅游者适时地提交必需的证件,这样才能完成一系列的手续。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如果旅客不能按时协助旅行社,旅行社就会给出合理期限催告,若旅游者依然不能配合并使旅行社因此遭到损失时,旅行社就可以要求旅游者进行赔偿。旅游开始后的违约是指旅游者违反了双方约定,在旅游开始之后任意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合同规定的内容,比如守时、准时等义务,从而给旅行社带来了损失,这时也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相对于旅游者的违约,旅行社的违约相对复杂一些,旅行社想要从事旅游业务,应该先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按照时间也可分为为旅游开始之前的违约和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
在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要为旅游者办理和购买一系列票证,比如车票、机票、门票、餐票、住宿凭证等各种票证,并且要对这些票证尽到担保的义务;旅行社还有义务告知旅游者旅游当地的风俗习惯、特殊法律规定以及气候状况等,如果旅行社违反了这些,这时旅游者就可以依照《合同法》中的第150条和第60条,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违约的责任。
旅行社需按照相关规定对旅游者提供一定的服务,并且要保证整个服务的品质,旅行社如果没有做到这些,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通常分两种情况来处理。第一,指旅行社与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联营或者委托的业务关系,一旦发生了合同纠纷,旅游者就可依照《合同法》中第65条,不管其是否存在过错,直接向旅行社提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的要求。假如旅行社本身并没有过错,也应该在向旅游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之后,再向有过错的相关企业要求赔偿。第二,指旅行社与企业之间不存在一定的联营或者委托的业务关系,如果因这些企业的问题,使得旅游者受到一定的利益损害时,旅游者可以按照《合同法》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向这些企业主张求偿权,这时旅行社需给予一定的协助,但旅行社也存在相应过错时,这时的选择权就在旅游者手上。
目前,我们了解的绝大多数的旅游合同都是格式条款类型的合同,有很多旅行社会运用这些格式条款以免除自己这边的责任,而且这些条款很多都是通过一些行政法规的规定而直接加入合同的。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认真仔细地进行研究,对于这种免责的条款,应基于加强保护弱者一方的旅游者利益以及公平正义的要求,需要由司法机关作出限制解释,以促使旅游纠纷能够正确解决,这样会有利于旅游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近年来,旅游业成为综合性龙头产业,其越来越占据主导的地位,而旅游合同就成为了约定旅行社和旅游个人的权限,想要成为最完善的法律制度,就应该保护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现在的旅游的发展迅猛,旅游合同越来越完善,所以,对于违约责任也有了较全的规定。
[1]徐晓东.旅游合同违约责任若干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2.
[2]林明莉.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