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军
(首都师范大学 条件装备处,北京 100048)
实验室作为高等院校实施人才培养、开展科学研究、提供社会服务、引领社会文明的重要基地[1],承担着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任务。高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关系到学校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否顺利进行、国家财产能否免受损失、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对高校乃至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至关重要[2]。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高等院校的实验室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实验室规模、仪器设备数量得到了迅速的增长,实验室安全工作也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难度。高等师范院校既有其他类型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面临的共同问题,也有自身特点造成的特殊情况,新形势下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成为学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根据近几年来的摸索,我们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实验室安全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高等师范院校与其他类型的院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既有共同的特点,也有着自身的特殊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高等师范院校学科特点决定实验室涉及的安全风险类型较多。一般来说,高等师范院校的主要特色学科是教师教育学科、教育学科和文理基础学科[3]。随着高等师范院校办学理念的调整,学科专业逐步向综合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以及学校服务社会职能的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规模和数量增长迅速。实验教学涉及到的学生群体涵盖面较广,实验室安全事故主要体现在火灾、爆炸、生物安全、毒害、机电伤人等方面[4],这是高等师范院校都存在着的潜在风险。学校各类仪器设备更新较快,实验室涉及到的放射性同位素、剧毒、易制毒、精麻药品等必须严格监管的实验材料管理工作任务加大。实验室设备与材料的增多,致使实验室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危险品的聚集地[5],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
(2)高等师范院校多校区办学导致实验室资源分散。近年来高等师范院校投入大量经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办学规模增长迅速,学校校区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多校区办学也导致实验室比较分散,致使实验室安全管理难度增大。
(3)高等师范院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多样,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不统一。高等师范院校的国有资产管理有国资处、实验室与设备处、教务处、图书馆、房屋土地开发处等多部门单一或多头管理的模式。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也存在实验室与设备处、教务处、国资处、保卫处等部门单独或者多头管理的模式。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体制不一,各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专业技术知识不足或欠缺,容易出现管理上的分散或盲区,难以形成统一管理实验室的协调局面[6]。
(4)实验教学队伍参差不齐,实验室安全管理专业能力欠缺。实验技术队伍一直是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力量之一,实验技术队伍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实验安全管理的水平。随着高等师范院校师资结构的调整,部分高校的实验技术队伍出现了萎缩的趋势,尤其是如果这支队伍在职称评定、后期发展方面没有针对性的措施,更将会导致实验技术队伍的人才流失,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隐患。
(5)实验室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待完善。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在学校大环境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重购置、轻管理”的态势比较明显,漠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疏于对实验室安全的管理[7]。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足,缺乏必要的应急处理能力。随着实验技术更新的加快,各类新型仪器设备数量骤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操作规范须进一步梳理,各类规章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8]。首都师范大学作为北京市属重点大学,通过逐步探索,针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建促管、以管带建”、“全过程安全管理”的理念。近年的实践表明这些理念符合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实验室安全工作与治安、消防等普通意义上的安全工作有着共性特点,预防为主,就是要积极探索规律,加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通过搜集、整理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案例,我们认真总结了实验室安全问题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检查治理工作。
在高校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期,容易造成校内各类型人员忽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状况。想要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单靠职能管理部门的力量显然单薄,也很容易出现“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情况。学校实验室建设的经费来源主体分为财政专项、科研项目、校内自筹等几大类别。建立起完善的实验室信息备案制度,将学科发展规划、日常管理工作状况、安全保障措施与条件等信息纳入建设经费分配方案中,提高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在实验建设规划初期就树立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理念,有针对性地重点考量实验室后期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在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过程中就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以免出现后期安全工作严重滞后的局面。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及到学校每一个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在实验室实现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功能的过程中,加强实验室规划建设、仪器设备日常维修维护、使用过程材料药品管理、实验废弃物处置,推行“人人负责安全、安全人人有责”的全过程安全理念,从日常运行的点滴提高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以项目建设工作的理念,将安全工作建设成一个完善的体系,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大有裨益。
高等师范院校实验室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建设项目,借助项目管理的理念,实验室安全体系包括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夯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基础、强化安全技术队伍建设、构建实验室全过程安全管理的运行保障体系等4个方面的工作。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关键是建设一个完善的责任体系,明确各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群防群治,才可以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1.1 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体系
实验室安全管理,包括常规安全管理和实验技术安全管理等内容,需要专业的安全防范知识作为依托。《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实验室实行以校、系为主的二级管理。规模较大、师资与技术力量较强的高校,也可以实行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9]。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建立了以校、院系、设备管理责任人为架构的三级管理体系。
学校层面,由负责实验室工作的主管校长和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校长共同牵头,成立了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条件装备处、保卫处、科技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条件装备处。条件装备处设置了实验室安全科,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日常管理由条件装备处、保卫处共同牵头,发挥各自安全工作的专长,主要职能是制定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院系层面由院系党政一把手直接负责,并成立院系安全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确定院系安全工作人员和分工,根据院系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与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院系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院系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一票否决。仪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运行等日常安全工作。
通过将安全管理责任逐级分解、逐级落实,做到各行其是、各负其责,责任明确、落实到人[10],提高了大家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1.2 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建设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规章制度体系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学校的规章制度应当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使制度符合学校特点,既合理又具可操作性,才能真正得到落实。
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我们认真研究了国家及北京市针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各类政策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先后起草、修订了“首都师范大学实验工作条例”、“首都师范大学实验室日常管理办法”、“首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首都师范大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办法”、“首都师范大学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首都师范大学实验废弃物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一方面明确了操作规程与工作要求,制定了实验室各类安全问题的应急处理预案,同时规定了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对出现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隐患。
实验室安全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11],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硬件设施是保证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基础[12],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台仪器设备上,可以真正做到实验室安全“无死角”。在实际工作中,我校又面临着多校区办学、实验室分散、实验室用房紧张等诸多的问题,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是我们着力解决的问题。近3年来,我校主要从实验室整合、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实验室技术安全设施建设、落实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等几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
3.2.1 加强实验室资源整合。
我校目前是8个校区办学,二级学院分别坐落在不同的校区,而且学校各个学科之间,实验室规模和数量差异很大。
近几年我们着力进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根据院系的发展规划,将实验室资源相对比较集中的院系资源进行整合,建设成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资源相对较少的院系整合成院系级的实验教学中心,将大型仪器设备全部纳入中心管理。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承担着实验室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安全等具体工作。资源的相对集中管理,对于学校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有了较大的推进。
3.2.2 结合加强资产管理落实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制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既是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抓手。为了解决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不清的问题。我校推行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制,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到人。通过学校出台“关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资产管理是“一把手工程”,将学校资产管理责任人与学校人事库统一,每一台新进的仪器设备都要指定一名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作为该仪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主要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修维护、保证仪器设备安全等工作。
将实验室安全工作分解到每一台仪器设备上,做到“安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安全”的管理理念。在实际操作中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目前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账物相符率都有了明显提高,
3.2.3 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
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安全问题的技术防范能力,是实现减少安全事故危害的有效办法。
为了保证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学校完成了剧毒药品库的地标建设,投入经费将剧毒药品库、药品库的安全防范设备进行了更新,监控信号并入学校保卫处中心监控室,24小时都有人员值守监管。报警系统同时安装在药品库所在楼宇值班室,出现问题可同时联动进行应急处置。实验室消防器材由学校保卫处统一配备,定期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备处在有效期的良好使用状态中。必须明示的特殊实验场所在显著位置均贴有直观醒目的安全标志。同时对实验室内的通风设施、喷淋装置、防护用品等依照国家技术防范系统评价标准进行了配置。针对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实验室和所在二级单位配备了放射检测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测。通过校内专项对实验涉及到的纯水系统和气瓶存放室及管道进行了改建,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体是参与实验室使用与管理工作的人,其中实验技术队伍在安全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学校办学思路调整的过程中,在职教师队伍出现了结构性的调整,机关、后勤等部门人员编制进行了压缩,将编制额度转给院系教学岗位。但在院系实际工作中出现了理论教学教师、科研教师编制增加,实验技术队伍人员整体数量减少的趋势。且实验技术队伍出现了年龄结构不合理、学历职称偏低、整体积极性不高等实际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条件装备处专门进行了调研,形成了“首都师范大学实验技术队伍调查报告”,提出了实验技术队伍的现状、问题及解决建议,供学校领导决策参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在条件装备处的努力及各部门的配合下,制定了一系列的改进措施。针对不同院系的情况,我们采取了专职、兼职、聘任等多种方式解决人员数量不足。在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中,设立专门的指南性项目供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技术创新、设备研发等课题项目,对项目的产出成果发表、专利申请等给予全额经费支持。设立专门的经费对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培训、考察、学习等活动予以经费支持,鼓励大家开阔视野。协调学校人事部门对这支队伍的职称评定、年度考核等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设立实验技术队伍的年度评优工作,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的工作积极性。经过几年的努力,这支队伍的整体情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平均年龄逐步降低,高学历人员逐步进入实验技术队伍,充实了实验技术队伍的力量。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是单一部门或者单一时间节点从事的工作,而是一项贯穿于日常工作当中的长期任务。需要构建起多部门协作的全过程安全管理的运行保障体系,才能确保消除隐患。
3.4.1 建立实验室建设规划中的多部门协作安全保障机制
我校实验室建设经费主体来源于财政专项的支持,校内专项管理预算采取分管部门分别管理、分别论证立项的模式。专项论证的管理在校内采取两级论证体系。在院系论证的基础上,条件装备处联合学校保卫处、财务处、后勤处、科技处等部门从实验室建设之初就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建设规划。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涉及实验室设备购置、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等建设内容分别由主管部门纳入论证。基础设施改造部分重点考察实验室的安全防护设施齐备性、实验室现场布局合理性、水暖气规范性等必备的安全要求。设备购置部分则重点考察实验室建设规划、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及急需性、安全运行配套经费及仪器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对于危险设备是否具备申购环评检测手续。只有安全配套经费、设施、设备完全齐备的设备才准许列入购置计划。
3.4.2 建立实验室运行中多部门联合监督保障机制
实验室在运行过程中,学校条件装备处充分利用上级部门对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与上级部门形成联动,每年与北京公安局、北京市环保局等主管部门共同定期对实验室的剧毒库、药品库、在用放射源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测,督促涉及接触危险药品、放射设备等危险品的实验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辐射剂量检测,并建立健康档案,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在校内,形成了条件装备处和保卫处联合监督的运行管理机制,每学期中两个部门联合进行安全设施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不予整改的,暂停实验室运行电、气供应,杜绝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同时,两个部门正在联合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实验室安全评估体系,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
多部门联合的运行监督保障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各个部门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上的长处,相互补充,对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4.3 完善实验室运行中的经费支持保障体系
实验室安全工作需要专门的经费支持。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必要的经费投入对于实验室安全工作大有裨益。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部分来体现:
(1)在专项经费申请中,将校内消防器材、防汛器材等实验室必备的安全设备纳入后勤处申报的专项经费中购置,由条件装备处在“设备购置”类专项申请额度中予以支持。
(2)学校通过校内专项,设置“大型仪器维修维护”专项,由条件装备处统一掌握,针对校内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支出由专项经费解决,保证了仪器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3)为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教学科研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劳动部《劳动防护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文件的要求,校内设立专门的经费,每年定期给实验技术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制定了相应的发放工作说明予以执行。
(4)为了防止实验室废弃物污染环境,针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和传染性的废弃物,要求各单位设置专门设施和设备予以分类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各单位收集后,由学校条件装备处组织统一处置,并设立校内专项解决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处置费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4.4 多部门协作的运行安全应急处置保障机制
校内下发了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办法、处置流程和应急处理预案。出现安全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学校保卫处和条件装备处,视事故危害类别根据各自的途径分别上报,学校主管校领导和部门安全工作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岗,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多部门联动应急处置的机制,保证出现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置,有效地降低了危害程度。
首都师范大学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对实验室安全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逐步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常态化的管理,对高等师范院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高校的实验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今后将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建设,以期摸索出一套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新思路,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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