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农村警务模式创新研究

2013-04-11 05:35张晓宇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8期
关键词:警务派出所公安机关

张晓宇,张 艺

(1.南昌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0;2.江西警察学院,江西 南昌 33010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农村公安机关传统的警务模式难以适应现状,农村警务模式亟须创新变革。著名犯罪学家艾黎克森指出:在信息社会中,警察与犯罪的较量更多地体现在对现代科技手段和情报信息的掌握与运用上。在警务工作中,只有更多更快更准地占有情报信息,才能抢占制高点、把握主动权。[1]毋庸置疑,以公安信息化建设来主导未来农村警务模式的发展创新之路,是符合当今国际警务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发展规律的。

一、公安信息化概念的再思考

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片面理解“公安信息化”的概念,把“信息化”等同于“网络化”,认为单位接入了宽带光缆,为民警配备了电脑,安装了办公软件,就实现了“信息化”。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公安信息化有一个全面而科学的认识:它不是单纯地指公安系统中硬件条件的改善和软件水平的提升,而更多的应该是对传统警务方式的革新;不是单纯地指信息量的膨胀,而更多的应该是信息的有效整合和利用。

公安信息化,又可称为警务信息化,指在信息基础结构上综合各种要素所展开的警务应用过程,包括开发和利用各类与警务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源,警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培育警务信息化人才,制定和完善警务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等。[2]根据这个定义,我们总体可以将警务信息化工作归结为两大类:一是警务信息化开发建设,包括警务信息网络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警务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等;二是警务信息化创新应用,包括整合各类与警务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源、推进信息技术应用等。

随着我国“金盾工程”一期工程的基本建成以及二期工程的逐步推进,警务信息化开发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安信息化建设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同时,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也为农村警务信息化模式创新提供了物质上的保障。因此,我国农村警务信息化的推进方向应该更多地向警务信息化创新应用倾斜,努力革新农村警务发展模式,创新农村警务信息资源整合方法,切实地在农村警务中推进信息技术应用。

二、警务信息化建设中农村警务模式面临的主要矛盾及具体问题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我国社会的急速转型对传统的农村警务模式提出了挑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对矛盾:一是农村信息化条件的改善与落后的警务模式之间的矛盾;二是农村警务信息种类不断丰富与传统的警务信息整合方式单一之间的矛盾;三是农村人口的高频度流动与户籍信息滞后之间的矛盾。不难看出,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人们对于安全感、科技化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对新时期的农村警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期望。同时,这也反映出农村警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警务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信息收集方法单一

在传统的农村警务工作方法中,公安机关所掌握的信息通常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信息的采集方式大部分依靠村民主动上报。例如,对于村民家中的人口户籍信息,公安机关通常是在村民来派出所上户口的时候,才采集人员的户籍信息。这样所获得的户籍信息不仅内容十分有限,而且信息滞后,更新困难,村民户口簿上的信息往往是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所登记的信息,这也导致其他警务工作的开展十分被动。

(二)信息管理方式落后

公安机关通常将信息记录在案并纳入档案,实行分册管理,这种传统的信息管理方法在农村派出所更为常见。但是,这样的信息管理方法存在着许多弊端:一是信息查询困难。卷宗式的信息查询方式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给公安业务的开展带来许多不便。二是信息单一。具体体现在信息种类单一和信息数量单一。农村派出所对于信息的记载往往局限于基本的个人信息,并且通常采用文字记录的方式,面对新时期社会元素的复杂化,这些简单的文字信息则显得有些单薄。三是信息难以统计。纸质档案在进行信息的归纳和统计时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效率低下,容易出错。

(三)信息独立封闭,难以共享

在日常警务工作中,各地农村派出所大多采取卷宗式的信息存储方式,并且建立了自有的资料室,由专人进行管理,派出所自享自有的资料库。因此,各地派出所之间的信息都相对分离,彼此壁垒分块,无法共享。虽然目前居民的身份系统已经实现了全国联网,但是这仍不能满足信息化警务工作的要求。当一方派出所因公需要取得另一方派出所辖区内的某一信息时,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提出正式的公文申请,才能获取相应的信息。这种滞后的信息管理方式使得农村警务工作的效率难以得到提升。

三、传统农村警务模式不适应警务信息化的原因

自2008年公安部提出“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金盾工程”的深入推进以来,我国公安机关的警务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特别是在信息化程度较发达的城市,警务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就。相比之下,在信息化发展程度较低的农村,公安工作却难以与信息时代接轨,传统的警务模式仍然居于主导地位。这与农村和城市之间的诸多差异是密切相关的。

(一)缺乏资金、设备支持以及技术人员培训

相比于经济发达的城市,农村公安机关的硬件设施远远无法满足警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在许多农村派出所,通常只有1-2台电脑,有些条件较差的农村派出所甚至没有配备电脑。另外,技术水平不高也是限制警务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阻碍。农村派出所通常民警数量较少,精通信息化技术的民警更是少之又少,并且农村派出所对民警的信息化水平的重视程度也不高,不能及时地对民警进行信息化技术培训。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农村警务信息化的建设与发展。

(二)民警信息化观念缺乏,存在抵触心理

具体表现在农村派出所民警缺少主动学习的积极性,缺乏与时俱进的创造性,不敢打破常规,往往期待一种自上而下的全盘式的警务信息化模式革新,而很少主动探索适合农村发展的警务信息化模式。另外,有些农村基层派出所民警对信息化警务还存有抵触心理,这主要表现在一些老民警中,他们往往很难在短时间内接受新生的事物,对信息化警务往往采取消极和应付的态度。

(三)城市的警务信息化模式在农村不适应

除了硬件方面的限制,农村警务信息化在软件方面也存在着许多障碍。具体表现在城市的警务信息化发展模式不适应农村的信息化发展状况,而这些障碍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第一,警情不同。我国城市的社区建设使得社区警务广泛兴起,并且不断趋于规范化、制度化。然而,在广大农村尤其是比较偏远落后的农村,不少基层公安机关仍然使用被动型的勤务方式。第二,警务工作的着力点不同。城市社区警务重视社区防控,通过设备监控、分布治安耳目、设立社区警务室等措施建立了完备的社区防控体系。相比之下,农村社区的治安防控相对较弱,重打轻防的警务观念没有发生根本改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农村与城市的警情有着很大的差异,不能一成不变地将城市的社区警务模式套用到农村的警务工作中。我们应结合农村实际,创新农村警务模式,提升警务效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推动农村警务信息化建设与警务模式改革的对策

农村警务信息化有别于城市社区警务信息化。我们必须因地制宜,结合农村实际来推进立足农村、为农村服务的信息化警务模式。一些优秀的驻村民警已经进行了先期的探索,如江西省驻村民警周俊军勇于创新,创造出独具特色的“周俊军工作方法”,建立了“洪一乡警务室信息平台”,大大提高了当地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3]这为公安机关在推动警务信息化背景下大力创新农村警务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转变警务理念,强化信息采集与录入工作

公安部提出“警力下沉”的工作理念,要求广大民警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这体现在农村警务信息工作中,就是要深入农村实际,了解农村社区的实际状况,掌握农村社区的人口信息。农村派出所要重视农村警务信息的采集与录入工作。一要转变民警的思想观念。民警要认识到信息对于警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信息采集与录入工作是信息化警务工作的源头,只有活水活源,才能使农村警务信息化建设取得成效。二要鼓励农村派出所民警变被动为主动,深入自身的社区,访村入户,采集一手信息。三要丰富信息采集方式。信息的采集方式不应局限于纸笔,民警可以将计算机数码设备应用到信息采集工作中来,不仅采集文字信息,还可以采集图片、视频、音频等信息,使信息更加丰富,更加立体。四要确立信息采集与录入标准。各地公安机关应确立规范的信息采集与录入标准,既要注重统一性,又不能忽视灵活性。民警进行信息采集应严格按照标准采集,同时要注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从警务工作的需要出发,采集有用的信息。五要避免信息采集与录入的功绩化。警务信息化建设不应以信息的采集量为考核目标,派出所要避免为了追求功绩而膨胀化地积累信息。

(二)创新信息整合方式,加强和完善信息平台建设

为了使信息资源发挥出最大的功用,从当前警务信息化建设的趋势来看,一个集打防控为一体,同时具有社会服务、信息查询、社区预警等功能的信息平台无疑是整合信息的最佳方式。然而,在农村推进信息平台建设要注意建设规范化、信息整合方式的合理化。一是要构建规范的农村警务信息平台。由公安部或省级公安机关牵头组织,紧紧围绕农村警务的五项职责进行细分,设计制作出统一模式的农村警务信息平台。二是要科学合理地整合信息资源。按照“从点到面、面点集合”的原则,对信息进行有序排序,构建一个立体化的信息资源。以某农村社区的一户信息为例,公安机关通过信息的合理整合,在查询时候可以轻易地找到所有相关信息。如“查询者姓名—户籍信息—居住的房屋图片—房屋平面图—房屋方位示意图”。三是要贴近农村实际。为适应各地农村的不同环境,农村警务信息平台应预留部分模块由驻村民警自行创建。例如,耕牛是农村的主要生产力,容易被盗,建立耕牛档案,有利于管理和防范。

(三)打破信息壁垒,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信息资源共享是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只有打破信息壁垒,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才能使信息的效用最大化。一方面,农村派出所要利用好公安内网的网络资源,努力实现全警信息“共联共享”;另一方面,农村派出所还应积极利用信息平台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将网吧、旅馆、车站等公共场所的身份证查询终端接入信息平台,在进行身份证查验时进行身份比对。如查询到某人员属于信息平台上违法在逃人员、重点监管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某一类需重点管控的对象时,警务信息平台将予以预警。这不仅可以调查相关人员身份的真假,还可以让公安机关及时掌握重点人口信息,对治安打防控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加大支持力度,为农村警务信息化提供切实保障

农村警务信息化建设,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一是要争取政策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将警务信息化纳入年度工作规划中,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植;要将农村警务信息化建设纳入警务效能考核评估体系,确保警务信息化建设的长效性与可持续性;要建立警务信息化建设奖励机制,对于在农村警务信息化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民警,应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以鼓励农村基层民警奋勇争先。二是要争取物质支持。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足额的农村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此外,在政府财政保障资金之外,还可以积极争取社会赞助,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农村警务信息化建设所需的基本硬件。

(五)注重民警信息化技能培训,满足农村警务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农村派出所民警是农村警务信息工作的践行者,如果他们缺乏相关的信息化知识技能,农村警务信息化建设一定会大打折扣。因此,要注重对驻村民警的专业技能培训。一是要加大信息化培训力度。各地农村派出所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提高民警的信息化运用水平,如可选派有一定基础的民警到高校进修,然后在本单位内普及相关信息技术。二是要积极鼓励民警主动学习。要将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列入民警日常考核标准中,鼓励广大驻村民警主动学习信息技术。三是要积极宣传典型。对于信息化建设的优秀人才和好的经验,要进行深入的总结与推广,以获得更大范围的成功。

[1]刘伯祥.公安工作与和谐社会[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6.

[2]周志涛.当前警务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帕累托改进[J].公安学刊,2004(4).

[3]杨瑞清,张艺.农村警务信息化创新探究——透析“周俊军工作法”的警务价值[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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